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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說明我為因應疫情,限制自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之外籍人士入境情形

  • 張貼日:109-02-06
  • 發布單位:外交部

2020/02/06
第039號新聞稿
一、由於我國政府已於本年2月5日將中國大陸全境(含香港、澳門)列為重疫區「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外籍人士只要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暫緩入境我國。即使有特殊原因,我駐外館處也不再受理簽證申請。
二、已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而擬返臺的外籍人士,若在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者,返臺之後將限制居住,並進行14日的「居家檢疫」措施。
三、上述管制措施將於本年2月7日起正式實施,並持續視疫情狀況調整。(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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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