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有關民間團體抗議本署不當面談拆散兩岸婚姻,為免外界誤解本署作為,特此回應說明

  • 張貼日:107-01-26
  • 發布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本署對大陸配偶執行面談,是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之1規定辦理,並訂有面談管理辦法。本署執行面談或訪查同仁,都受過完整訓練,整體面談技巧及品質均較以往精進,並要求同仁注意服務態度,務必求真求實,如訪查時遇有夫妻、親子相處困擾時,應提高敏感度,適時轉介專業部門協助改善,以保障大陸配偶權益及維護家庭團聚。此外,加強並提升對新住民的關懷服務,是本署的工作主軸之一,也希望遇有生活困擾的新移民可以向本署服務站求助,本署都樂意協助或轉介。
本署執行訪(面)談工作,共分為「訪談」、「國境線面談」及「二度面談」三類,自106年1月至11月的大陸配偶申請來臺團聚案件中,有3,136件是經過書面審查符合本署所訂婚姻屬實參考要件,所以不須「訪談」而直接核發入境許可證,約占申請案件總數5,971件的52%。經面談不通過件數964件, 占16.14%。此外,在「國境線面談」通過4,954件,不通過而拒入有64件,比率為1.28%。如果是需要本署專勤隊在境內進行「二度面談」的案件數有336件,其中不通過有35件,約占10.42%。
大陸配偶申請定居設籍案件,需要由內政部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審查會,自104年至106年共審查15,099案,其中因為訪查發現婚姻真實性不足而不予許可案件有81件,占總審查案件的0.54%。為能強化面談工作效能及求真求實,本署各事務大隊均舉辦各類講習,並建立複核制度,以落實人權保障,由以上統計數據顯示,本署並不會輕易拆散兩岸家庭,同時希望扮演好「守護者」的角色。
依法行政、保障合法、遏止非法,是公務員基本職責,本署保障合法真實婚姻的立場,與陸配團體訴求捍衛真婚姻目標一致。如發現有臺灣配偶惡意遺棄而影響陸配生活權益,都將再三訪查釐清疑點。至於在抗議現場陳述的相關個案情節,仍待進一步了解多方查證。

類別

1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