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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兩岸間建立之流感等傳染病防疫應變機制為何?

(一)疾管署依據「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與中國大陸主管部門設有通報機制,建置傳染病防治機制。

(二)目前兩岸持續透過協議管道進行傳染病疫情訊息通報,即時強化兩岸疫情防範作為及因應對策,並利快速採取防疫措施,維護民眾健康安全。

(三)本會已建立「發布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機制」,將配合疾管署公布旅遊疫情建議,適時發布旅遊警示,提醒國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