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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縣市政府推動兩岸城市交流遇有阻礙,陸委會可提供那些協助?

(一)本會對於我地方政府推動兩岸城市交流,向持正面的態度,以及積極協助的立場。我們認為兩岸城市的良性互動,有助促進彼此瞭解、增進兩岸社會互動及城市經貿、觀光等各項發展,並使兩岸和平穩定繁榮發展的基礎更為鞏固。

(二)縣市政府推動兩岸城市交流倘遇阻礙,除建議縣市政府向陸方主辦單位(對口城市)重申,歷來兩岸城市交流無涉政治性,多為涉經貿民生議題的交流,相關交流符合兩岸民眾的期待等立場,並表達此類交流活動不應受到干擾外,本會也會視具體個案情況,積極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