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有關中國大陸將4名在越南涉電信詐騙之國人遣送陸方,我方表達嚴正抗議,並呼籲陸方儘速與我方展開溝通與對話

  • 發布日期:106-01-03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02號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在獲知相關機關通報4名我方人員於106年1月1日遭帶往中國大陸後,即向陸方表達深切遺憾並提出嚴正抗議,認為陸方此舉再次漠視我方呼籲,影響雙方共同打擊犯罪的互信基礎,更影響我方向上溯源追查幕後首腦,對瓦解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組織,並無幫助。

陸委會說明,已向陸方要求,應迅依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規定,及時進行人身自由限制通報,保障國人在陸相關司法權益、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並本於人道關懷立場,儘速協助安排家屬探視相關事宜。

陸委會強調,政府已組成跨部會平臺,研擬強化作為,並成立打擊詐騙犯罪中心,整合跨機關間資訊,加強打擊詐騙集團的源頭;另藉由蒐集大數據資料庫作為,與其他國家合作。截至目前,已遏止數個犯罪集團在國外設立詐騙機房;105年11月間,警方也在國內破獲最大規模的詐騙集團洗錢水房,展現我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之成果。

陸委會再次向陸方呼籲,應珍惜兩岸過去對類此案件協商合作累積的成果,持續進行良性溝通與對話,共謀妥善因應之道,以有效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強化保障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

陸委會表示,對於已被遣送至中國大陸的涉案國人,政府也將持續努力與陸方溝通,爭取將相關人員送回臺灣依法偵審。

新聞聯絡人:吳佳珍
電話:23975589分機7024

類別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