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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尊嚴與人民權利,政府捍衛到底

  • 發布日期:106-04-11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25號

針對各界關心李明哲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11)日召開國際記者會。陸委會表示,民主、自由、人權是普世價值,是我國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也是全體國人一致的堅持。對於國家尊嚴和人民權利,政府捍衛到底。陸委會再次呼籲,中國大陸處理李明哲案,應給予當事人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基於人道考量應同意家屬探視,才符合普世人權價值。

陸委會表示,長期以來,政府在處理類似的事件,優先考量的,都是保障人身安全,這也是政府一貫的立場。蔡總統及林院長對本案均極為重視,在第一時間即責成陸委會會同海基會及相關部會全力協助,而且全程掌握處理進度。自本案發生以來,政府透過兩岸既有機制及各種管道,與陸方進行溝通。包括陸委會及海基會,多次與陸方聯繫溝通,法務部及刑事局也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管道,與陸方聯繫。

陸委會強調,政府高度重視李明哲人身安全及家屬訴求,提供家屬必要協助。自本案發生以來,家屬多次到陸委會商討營救事宜,家屬託付藥品已送達海協會簽收,陸委會及海基會也協助家屬辦理相關證明文件,提供法律諮詢協助,並指派人員陪同家屬赴陸探視。針對今日立法院聲援李明哲的提案,政府高度重視,將持續盡全力積極協助李明哲先生早日返臺。

陸委會重申,涉及人民基本權利與人身安全的事件,兩岸都應最優先處理,不應以任何政治理由加以干預、阻撓。對於中國大陸在事件發生後,始終拒絕回應我方訊息與訴求,我方表達嚴正抗議與不滿。我們呼籲,中國大陸不應再漠視我方之訴求,雙方應儘速就此事進行溝通與對話。

陸委會指出,陸方迄未透過正式管道說明李明哲所涉的案情、限制人身自由的地點,也未依協議進行通報,同時阻撓家屬赴陸探視,除造成家屬不滿,也讓事件更加複雜化。陸委會再度呼籲,中國大陸應儘速對外公開說明事實真相與案情,儘速公布限制李明哲人身自由的地點並循協議管道通報,儘速同意家屬探視。

陸委會感謝這段期間以來,社會各界及國內外團體對本案的關注及救援行動,也感謝各界持續的關切與協助。陸委會將會同相關單位與家屬及社會各界一起持續努力,促使陸方讓李明哲早日返臺,並確保國人的安全與權益。

新聞聯絡人:洪伯昌
電話:23975589分機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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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