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陸方自菲律賓將我國人強行遣陸,陸委會提出嚴正抗議,並再次呼籲陸方,跨境電信詐欺犯罪有賴雙方共同合作,始能保障民眾權益

  • 發布日期:108-02-12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22號

大陸委員會表示,陸方於今(12)日將涉嫌於107年10月間在菲律賓從事電信詐騙犯罪之7名國人強押至中國大陸,陸委會已針對此事向陸方提出嚴正抗議。

陸委會表示,政府早已將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列為重點治安工作,並修正刑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法律,加重刑責、強化打擊犯罪集團之力道,並透過與其他國家警方合作偵辦的方式,持續查獲跨境犯罪集團,相關措施已見成效。

陸委會說明,已向陸方要求,在我涉案國人被押至中國大陸後,陸方應立即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規定,向我方進行限制人身自由通報,並應協助家屬前往探視,後續更應保障相關國人司法權益、踐行正當法律程序。

陸委會呼籲陸方,將我涉案國人強押至陸方之作法,不僅造成跨境電信詐欺犯罪涉案資金追溯之困難,導致集團首腦迄未能查獲,致使相關犯罪持續發生,無法有效根絕,更影響兩岸關係之互動發展,陸方應以維護民眾權益為念,摒除不必要的因素,儘速與我方展開合作,共謀打擊犯罪之方法,才能澈底根絕類案發生,以保障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

新聞聯絡人:洪伯昌

電話:23975589分機7021

類別

1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