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中國大陸阻擾李明哲先生家屬赴陸進行人道探視,政府嚴正抗議

  • 發布日期:106-04-10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24號

針對李凈瑜女士於今(10)日在桃園機場無法順利登機赴陸一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任何公權力對人身自由的限制,都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也必須給予家屬應有的人道探視權益,這是基本人權的保障。李明哲先生自3月19日入境中國大陸失聯已逾22日,陸方迄今對於所涉罪名及關押地點,均無正式明確的通報,且對李女士持有陸方發給的有效證件,予以註銷阻擾,使其無法順利登機赴陸進行人道探視,政府對此表達嚴正抗議。

陸委會強調,自3月19日事發以來,陸委會即多次與國臺辦聯繫,海基會也多次發函及電話聯繫海協會,法務部及刑事局也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管道進行聯繫,促請陸方應儘速公開李先生遭關押地點、涉及法令,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等內容,並向我方通報,也應儘速安排家屬探視,但陸方均未正視我方訴求。陸方所為不僅無助於事實真相的傳達及化解各界疑慮,並對兩岸關係造成負面影響。政府呼籲,陸方應儘速透過雙方既有管道進行聯繫通報及處理。

陸委會指出,政府將繼續與家屬及關心本案的國內外團體持續努力,務求陸方儘速公布事實真相、儘速公布拘禁地點、儘速同意家屬探視,並使李明哲先生早日平安獲釋。


新聞聯絡人:蔡姍珊
電話:23975589分機7016

類別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