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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來西亞涉嫌電信詐騙之國人遭遣送至中國大陸,陸委會表達抗議,並呼籲陸方應與我方共謀解決之道

  • 發布日期:105-11-29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86號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根據我外交部通報,今(29)日中國大陸擬將我在馬來西亞涉嫌電信詐騙犯罪之21名國人強行押往中國大陸,陸委會隨即透過兩岸聯繫管道,向陸方提出要求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讓本案21名臺灣民眾,交由我方接返回臺依法偵審處理,不可強押至中國大陸。

在今日確認21名國人遭強押帶往中國大陸後,陸委會隨即再向陸方提出嚴正抗議,並表達深切遺憾,認為陸方此一片面作法,無視於我方多次呼籲應由雙方各自帶回己方人員依法處理,損害兩岸治安機關合作偵辦的默契與基礎,更對臺灣人民情感造成嚴重傷害。

陸委會說明,已向陸方要求,在涉案國人被押至中國大陸後,陸方應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規定,儘速完成人身安全通報,並保障國人在陸相關司法權益、履踐正當法律程序;並本於人道關懷立場,協助安排家屬探視相關事宜。

陸委會再度重申,政府為有效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已組成跨部會平臺,並實施相關強化作為;在11月初我警方更破獲一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的洗錢水房,展現我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之成果,但要能有效遏止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之發生,仍有賴雙方的持續合作。

陸委會說明,希望陸方能夠摒除成見,在既有的合作基礎上,透過雙方良性溝通與對話,賡續向前邁進、相向而行,共謀妥善因應之道,只有持續透過雙方治安機關的合作,才有助於打擊電信詐騙犯罪,保障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

陸委會表示,對於過去已被遣送至中國大陸的涉案國人,政府也持續努力與陸方進行溝通,爭取將相關人員接返回臺後依法偵查、審判。

新聞聯絡人:洪伯昌
電話:23975589分機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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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