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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對於黃之鋒等人遭判刑入獄表示非常遺憾,並盼港府真誠維護香港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與司法獨立

  • 發布日期:106-08-17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59號

對於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等香港學運人士,因於「雨傘運動」前夕佔領政府廣場,而在今(17)日遭香港高等法院判決入獄6至8個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感到非常遺憾。
陸委會重申,支持香港人民追求民主、自由、法治與人權是政府的一貫立場。香港居民期待改革與民主,期待可以選擇自己所嚮往的生活與制度。而言論自由、集會自由與司法獨立,更是港府對香港居民的莊嚴承諾,港府應該認真看待香港人民的熱切期望,並以耐心與多元社會進行真誠對話與溝通。
陸委會指出,國際社會與香港輿論對於香港高等法院本項判決結果都已發出批評意見,擔心「司法政治化」破壞香港司法獨立性,影響國際社會對香港投資環境的信心,中國大陸與港府切不可輕忽國際看法。本會將與國際社會共同密切關注後續發展。

新聞聯絡人:林書玭
電話:23975589分機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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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