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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來臺自由行將於112年2月20日開放,同步恢復港澳居民網簽及雲端停留之申請

  • 發布日期:112-02-14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07號

  大陸委員會今(14)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穩定趨緩,為推動疫後健康有序交流,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今(112)年2月20日進一步放寬防疫管制措施,經綜合評估,將自同(20)日9時起,恢復港澳居民來臺申請,說明如下:

一、恢復受理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

二、符合資格者,可以網簽方式申請來臺,或事先至內政部移民署「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停留)申請入出境證。有關申請應備文件及手續,請參考該署全球資訊網。

三、疫情期間實施之港澳居民入境管制措施,均予以取消。基於港澳居民已可申請網簽或雲端停留來臺,去年11月7日專案開放以團體方式來臺觀光措施不再辦理,回歸常態申請。

新聞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23975589分機7025

類別

1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