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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政策參考資料

  • 發布日期:88-01-01

◎大陸政策參考資料◎ 壹、政策背景 一、兩岸關係發展歷程 中華民國創建於一九一二年,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民國三十八年因中共以武力佔據大陸地區,政府播遷來臺,形成以臺灣海峽為界的兩岸分治局面。臺灣固為中國的一部分,大陸也是中國的一部分;大陸與臺灣均是中國的領土。目前中華民國的治權雖僅及於臺澎金馬,但其始終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昂首屹立於國際社會。這是無法否認的政治現實與歷史事實。 回顧四十九年來,兩岸關係波折起伏,從尖銳對立到開放交流、乃至步履維艱的過程,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 (一)軍事對立與衝突時期(民國三十八年至六十七年) 兩岸處於緊張對立狀態,我方誓言反攻大陸,中共則處心積慮想用軍事手段「解放臺灣」。雙方並有數度大規模之直接軍事衝突。 (二)相互對峙與互不往來時期(民國六十八年至七十六年) 中共與美國建交後,對我展開和平統戰,於民國六十八年一月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提出「和平統一祖國」及「三通」主張,並停止對金、馬砲擊。其後又有「人大委員長」葉劍英提出「葉九條」,以及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作為其解決所謂「臺灣問題」之模式。民國七十年三月,我執政黨中國國民黨召開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並通過以「貫徹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為核心內容的政治宣言,使「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成為政府大陸政策的指導思想,並提出「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文化中國化、社會多元化」的----「四化」主張。 (三)開展兩岸民間交流與協商時期(民國七十六年至今) 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二日,我政府開放一般民眾赴大陸探親,開啟兩岸民間交流新頁。其後在社會交流(如開放大陸同胞來臺探病及奔喪)、文化交流(如開放大陸學術、文化、體育、演藝及大眾傳播人員來臺參觀訪問)、經貿交流(如開放兩岸間接貿易及間接投資)等方面,陸續逐步擴大交流層面與項目。民國八十二年四月,海峽兩岸在新加坡舉行第一次「辜汪會談」,並簽署四項協議,從而建立了雙方制度化溝通與協商管道;其後兩岸兩會針對相關議題舉行十次不同層級的協商,雙方也獲得了若干共識。八十四年二月,行政院連前院長戰更提出兩岸將進入「協商時代」,主張以協商代替對抗。 民國八十四年上半年,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提出發展兩岸關係的八點意見、李總統登輝先生也提出更具開創性的六項主張。五月我方提出「境外航運中心」構想,五月下旬海基會和大陸海協會也順利舉行第二次辜(振甫)汪(道涵)會談第一次預備性磋商,兩岸兩會並協商獲致共識,預定於當年七月間舉行正式會談。至此,雙方關係原本有一個非常良好的發展空間。但非常可惜的是,在八十四年六月至八十五年三月間,大陸當局對我務實外交反應過度,驟然片面中斷兩岸協商,並對我發動一連串「文攻武嚇」,使得兩岸關係陷入低迷,雙方人民的感情也受到難以彌補的斲傷。其後,大陸當局迫於內外情勢及「九七」接收香港等諸多因素考量,對臺改採「冷處理」作法,即一方面持續對我們進行打壓、封殺,另一方面還企圖製造國人的不安與焦慮感。 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中共召開「十五大」後,大陸領導人相繼表達重開協商之意願,我方政府對此則表示歡迎與肯定。今(八十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大陸方面正式來函就我方所提出恢復制度化溝通與協商管道一事做出了回應。行政院蕭院長對此也表達了肯定的態度。即希望藉由此一管道之正常運作,以及雙方有關人士的交流往來與對話溝通,可為停滯已久的協商做好準備工作,然後循序漸進地朝向擴大共識與強化互信的方向邁進,為兩岸的和平與發展共同努力。 二、中共對臺策略概述 長期以來,中共對我政策,基本上是窮盡一切辦法要消滅中華民國,取得臺澎金馬的統治權。十年來,隨著兩岸民間各項互動交流日益密切,中共也針對形勢變化而不斷翻新策略;然而,在其策略外衣之下,中共併吞臺澎金馬的目標始終未變。例如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三十日,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所提中共對臺綱領性文件(即江八點)中,其「一國兩制」立場毫無改變,外交打壓與不放棄武力犯臺的政策更是依舊。現就其策略內涵概略分析如下: (一)形式統一,實質兼併 中共長期圖謀以武力「解放臺灣」。惟自民國六十八年中共展開笑臉攻勢、提出「和平統一祖國」號召,其後「葉九條」及鄧小平所提「一國兩制」統一構想,雖都聲明以「和平統一」為名,但迄今仍不承諾放棄以武力解決未來統一問題。 中共所稱的「一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中華民國轄下的臺灣,只是中共統治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雖揚稱在其同意下可享有限的「高度自治」,但不能違背中共的「憲法」與中共「中央政府」的旨意。這不但完全無視中華民國的存在,更是假中國統一之名,行兼併臺澎金馬之實。 「兩制」乃是任由中共宰制的一種權宜措施。本質上是一種主從關係,在此安排下,臺灣地區終須屈服並放棄民主自由制度與生活方式,完全接受中共所設定或安排的制度方式。更明確地說,「一國兩制」的目的,即是要中華民國向中共政權全面歸降。因此,中共的這項主張,客觀上並不可行,主觀上我們也絕不接受。 (二)「和、戰」兩手策略 中共對臺工作,有「和、戰」兩手策略;對臺的政治、經濟、文化、外交等統戰活動及滲透活動是屬「和」的策略,武力威脅則屬「戰」的策略。「和」的策略中又有「軟」(兩岸協商與交流)和「硬」(外交封殺)兩手。協商中又有「虛」(意見交換)與「實」(政治談判)。交流中又有「明」(參訪) 與「暗」(滲透)。簡言之,中共長期奉行的對臺策略方針是----「國際上封殺、政治上打壓、經濟上吸附、社會上交往、軍事上威懾。」 (三)「無硝煙戰爭」策略 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中共於北戴河會議中曾就「文攻武嚇」提出檢討並做總結。其結論認為:臺灣是個「長期性、複雜性、困難性的問題」;用軍事手段對付臺灣是「一劑猛藥,副作用太大」;「目前武力完成祖國統一的時機還不成熟」。因此,從當年九月起,中共開始調整對臺策略,改採「沒有硝煙的戰爭」策略,包含以下五要素: 1外交全面封殺 中共近年來運用「大國」聲價,並藉高峰及次高峰會談積極推動「大國外交」。在兩岸涉外事務上,中共意圖大力壓縮我邦交國至個位數或零,有別於以往中共對此有廿至卅國的「可容忍限度」。 2政治極力打壓 中共以狹義的「一個中國」定義,作為兩岸恢復協商之前提。此定義中我方淪為地方政府,一成不變。這有別於兩岸兩會協商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之認知。 3經濟無限吸附 中共著力於吸引我企業之投資,以掏空我資本、增加我對大陸市場之依賴度,並轉而運用為「以商逼政」、「以經促統」之工具。 4擴大社會接觸 大陸當局宣稱要把「工作做到臺灣內部」,包括臺灣「中南部」。且要廣泛接觸我各政黨、團體之「民選精英」;加強對臺灣記者之工作;重視文化宗教之交流活動等。 5軍事隱然威懾 中共逐年增加國防預算、大力推動「科技建軍」,並以發展高科技軍力為工具,向臺灣進行含蓄式的心理加壓。 (四)彈性、靈活細緻的「兩面手法」 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之後,中共在原有之對臺策略上,再添加彈性、靈活多樣化的特色。其新作法包括:增加頻率對臺北喊話要恢復協商,但同時拖延正式回函,以「外緊內鬆」(本會用語)或「內外有別」(中共用語)的兩面手法處理「一個中國」問題;由涉臺系統全面部署和促成政治談判工作,運用談判及經貿聯繫「拖住臺灣」(中共用語);並繞道華府以及其他大國首都以圍困我方,利用國際輿論對我加壓促談。而現階段中共喊話的內容則是以「政治談判」或「政治性談判的程序性安排」為優先,功能性議題次之。 同年十二月中旬,中共再添增新的工作重點: 1不堅持在「一個中國」原則下進行「直接三通」對談。但「直接三通」的目的在於推進上海為國際航運中心,取代高雄港。 2加強港、澳涉臺工作,為兩岸談判起示範作用。 3把民進黨員及對其支持之群眾納入為「做臺灣人民工作」的範圍。 貳、政策特性 政府的大陸政策,有其一貫的目標。長期而言,在追求民主、自由、均富的統一國家;短期而言,在促進兩岸關係的和平與穩定。而國家統一綱領正是導引我們邁向此一目標的指導方針。具體來說,政府的大陸政策與工作有以下特性: 一、整體性 整體性的特質是大陸工作的核心,因為任何機關制訂相關措施,必須考量到兩岸關係的整體性發展,並與其他機關的業務職掌相輔相成,俾凝聚共識、群策群力,始克有成。兩岸關係現已發展為各個層面的互動,如若僅從個別層面來規劃或進行,任何一項交流活動或政府政策,將只是見樹不見林,甚至將流於一廂情願。因之,必須妥適地掌握此一特性,政府推動的政策與交流活動,非但可以減低中共泛政治化的干擾,也可以使我們促進兩岸關係良性互動的誠意得以落實。 二、階段性 由於長時期歷史因素,導致目前國家處於分治狀態,而兩岸各自發展的結果,亦產生相當大的差異性,這是無可否認的現實。因為國家的民主統一必然要經過一定時間的醞釀和共同努力才能完成,所以國家統一綱領具體而務實地提出國家統一的「近程」、「中程」、「遠程」三階段規劃。它有階段性而沒有時間表,因為兩岸相互間關係的演進、彼此內部政經的發展以及時代潮流之演變等,都將影響到國家民主統一的進程與速度,絕不是只憑任何一方的主觀願望或一廂情願便可以做到的。 三、時代性 兩岸長期分裂分治,一旦有機會進行較正常的互動,對國家民主統一而言,無疑是一線契機。由於兩岸都不願意拋棄「一個中國」的歷史,也各以不同方式主張「一個中國」的未來。因此,我方在現實與理想之間,提出「對等政治實體」架構,以合理定位兩岸分治現狀,這是兩岸間所提諸多類似方案中,最切合時代需要與最具可行性的過渡設計。 同時為順應兩岸時空發展,我們也提出兩岸互動的基本原則----理性、和平、對等、互惠;更具體表達追求----民主、自由、均富、統一的目標。政府的政策主張,不但合乎現實需要,亦完全符合世界主流思潮;且既是中華民族傳統思想與未來需要的方式,更是兩岸在追求國家統一目標下,最符合中國人根本利益和迫切需要的積極做法。只要雙方秉持最大的誠意、並付之具體行動,必可建立「互利雙贏」機制,逐步達成未來國家民主統一的目標。 四、可行性 健全的交流秩序,建立在兩岸關係良性互動發展的軌道上,此乃培養互信的主要骨架。因之,我方除認真推動兩岸功能性協商,以建立解決民間交流相關問題之模式外;亦主動就兩岸人民互動的行為規範,制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並依據該條例的授權,協調各主管機關分別訂定各項許可辦法,以利條例之規範事項付諸具體實施。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實施以來,政府為因應兩岸關係發展的快速變化,以及部分條文執行上有其窒礙之處,均予以適切修正。這些具體務實的作為,對兩岸交流秩序的建立至關緊要,也影響深遠。 五、和平性 由於兩岸隔海分治近半個世紀,在不同體制下,兩岸政經、社會發展、思維模式、生活習慣等存在著很大差異,需要長期交流與瞭解,始能擷長補短、互補互惠,故政府制定國家統一綱領,終止動員戡亂,楬櫫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原則下,致力兩岸良性互動,循序漸進地推動大陸政策。亦即政府希望兩岸先摒除敵對狀態,在國際間相互尊重,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以維持兩岸關係的和諧與穩定,然後再逐步進入互信合作、協商統一之中、遠程階段。 參、政策方針 一、大陸政策的具體目標 中華民國政府推動兩岸關係是在追求和諧穩定的良性互動環境,以實現民主、自由、均富、統一的目標。基於此,我大陸政策的內涵與目標,可用簡單的「一、二、三、四」幾個數字來做進一步說明: ----『一』指的是我們「一個中國」的方向,以及追求國家民主統一的遠程目標。 「一個中國」是我們一貫追求的政策方向;這個中國不僅是文化、歷史上的中國,更重要的是,從民國三十八年起,在政治上她是一個分治而不統一的中國。兩岸分治近五十年,我們追求國家民主統一的立場從未改變。然而我們也要明確指出,大陸與臺灣均是中國的領土,追求國家民主統一必須有一段調適兩岸觀念、縮短雙方制度差距的過程。如果因為中華民國政府堅持這段過程必須平穩、踏實地走過,就遭到大陸當局誣指為「分裂中國」或「拒絕統一」,我們絕不能接受。而在國家尚未民主統一前,大陸當局聲稱由她代表「全中國」,這更是歪曲歷史、漠視現實的說法。中共不等於中國,中國是屬於兩岸全體中國人所共有,這是不容混淆的客觀事實。 ----『二』指的是我們對兩岸關係的定位,以兩個對等政治實體,以及兩個不同法律領域的表述方式。 兩岸既然分治,雙方在法律的管轄權以及參與國際活動方面就沒有所謂統屬的問題。這個﹃二﹄所要凸顯的不是分離,而是「對等」。以參與國際活動為例,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建國迄今,各方面的發展和成就,並不是閉關自守、妄自尊大所能獲得,更非自外於國際社會便可倖致。因之,走入國際是我們繼續生存與發展、乃至追求國家民主統一過程中之所必需。我們更指出,中華民國並無意挑戰大陸當局在國際上既有的地位與權利;我們也一貫主張,兩岸如果能在國際間共存共榮、相互扶持、學習合作,不但符合全中國人的利益,更是瞻望未來、有助國家民主統一之所必趨。我們走向國際社會的務實作法,不應該被曲解為是製造「一中一台」或者是「兩個中國」的藉口。 ----『三』指的是我們規劃國家民主統一的三個階段,以及兩岸交流應通思維、通文化、通資訊的「新三通」政策。 今天我們國家處於分治狀態,有其長期的歷史成因;國家民主統一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醞釀成形,絕非一蹴可及。尤其兩岸經過近五十年的隔閡,思想觀念上已有差異,對很多事情看法分歧,互信也極為不足,以至於過去累積的敵意與誤解亦難立即消弭,確需較長時間累積互信及加強交流,才能逐步化除。因此國家統一綱領務實規劃成「近程」、「中程」、「遠程」三階段,循序漸進,以期兩岸能逐步融合,而邁向民主統一的中國。 另一方面,在大陸當局沒有放棄武力犯臺的恐嚇之前,兩岸的交流應該以保障臺灣安全及民眾福祉為最基本前提。因此,現階段兩岸間應該加強思想、文化以及資訊方面的交流與溝通,讓彼此間的看法與價值觀念逐漸趨近,兩岸關係才會有正常與全面的發展。 ----『四』指的是兩岸關係發展之和平、理性、對等、互惠四原則。追求自由、民主、均富、統一的中國應是一個目標。 在統一之前,兩岸應和平往來,平等善意對待,相互體諒尊重,追求互惠雙贏;如果中共當局能夠務實體認到這一點,那麼兩岸關係應該會有一番新的格局出現。另外,國家統一綱領中亦已表明:中國的統一在謀求國家富強與民族長遠的發展,也是海內外中國人共同的願望。同時也提出:中國的統一,應以全民福祉為依歸,而不是黨派之爭;中國的統一,應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換言之,中國人並非為統一而統一,而是追求統一在一個合理、良好的政治、經濟、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之下,唯有在這種情況下的統一,才能確保並提升兩岸人民的福祉。 二、推動大陸政策的原則 兩岸迄今對立的政治立場,並非毫無改善的可能;但實有賴於雙方本於理性與耐性繼續尋求化解之道;尤其兩岸關係與我國未來的發展息息相關,今後如何營造兩岸關係的和諧與穩定,以及促進國家民主、和平統一,仍將是政府大陸政策的目標。我們的大陸工作即係循此目標、把握方向,而作有效的規劃和推動。茲就現階段我們的整體大陸工作原則,亦即處理兩岸關係的原則說明如次: (一)理性、和平、對等、互惠 民國八十年二月制定的國家統一綱領,具體揭示了海峽兩岸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前提下,經過適當時期的坦誠交流、合作與協商;也提出中國的統一,要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逐步達成。八十三年政府發表「臺海兩岸關係說明書」,亦再度重申:中華民國政府一貫以理性、和平、對等、互惠四項原則處理兩岸關係。八十五年底國家發展會議兩岸關係議題卅六項共同意見中,更有本此四項原則處理兩岸關係、進一步建立穩定關係架構之共識。 (二)互利雙贏 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連院長於行政院記者聯誼會上提示:臺灣與大陸,本是手足,一個「雙贏」的策略,就是為中華民族再創幸福光明的保證。兩岸相互學習,截長補短,更是邁向國家民主統一的捷徑;並強調兩岸應排斥「零和」,走向「雙贏」。八十三年五月「大陸工作會議」中,連前院長亦再度明示:「世局的變化,已不允許海峽雙方將聰明才智消耗在兩岸的猜忌上;更不能奢侈地將兩岸有限的資源財力浪擲在彼此的對峙上,雙方應努力尋求平行利益。」即是希望促進兩岸的互補互利,追求雙贏。 (三)以和為貴 我們始終確立兩岸和平互動的原則,從民國七十六年開放民間交流,以增進了解、化解敵意,到民國八十年五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以至面對近幾年中共的不理性舉措,政府所表現的理性自制,就是希望兩岸不要大動干戈,而能朝和平穩定的方向發展。李總統登輝先生也多次強調:兩岸均應堅持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尤其兩岸關係影響亞太地區安定繁榮至深且鉅,世界各國都希望臺海穩定與和平,兩岸民眾也都期盼兩岸能終止敵對狀態,開展互利共榮的關係。他並提示廣集各界意見,凝聚全民共識,優先處理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研擬簽訂和平協定,開啟兩岸關係良性發展的新時代。 (四)化異求同 兩岸根同源、血同脈,既同文又同種。而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更是全體中國人共同的驕傲和精神支柱。再者、雙方也有共同的利益存在,以及廣大的互補互利空間,應可尋求共同著力之處。而兩岸的基本問題在於政治歧見,雙方更應發揮政治智慧來解決,若能將彼此看法中的歧異先行擱置,或透過協商溝通歧見,則意識形態與政治猜忌將逐漸消弭,必有助於未來兩岸關係的良性互動與發展。 我們深信,唯有「溝通方能化解敵意」,亦唯有「協商才能代替對抗」。因此,制度化的溝通與協商一旦恢復,雙方在交流中所遭遇的問題都可以提出來討論逐項解決。至於其他有助於海峽兩岸和平發展及國家民主統一的議題,我方也願意一步步地循序漸進與大陸當局展開溝通對話。惟無論對話或協商的議題為何,其所形成之結論,雙方均應本於「誠實信用」原則,忠實履行。 (五)共存共榮 影響兩岸關係的因素很多,但現階段雙方各自努力建設與改革、以改善人民生活,乃為縮短雙方差距的必經之路,亦是彼此分潤分享、共存共榮的重要基石。然而,在對外關係上,為求生存與發展,積極參與國際社會、善盡國際責任,更是我們無可選擇的權利和義務。因之,兩岸中國人實應排除「零和」觀念,在國際間相互扶持、協力合作,為兩岸發展創造更有利條件。 追求中華民族的繁榮與發展,是全體中國人責無旁貸的使命;但欲真正的長治久安,是以滿足民眾需求、保障基本人權、謀求民族福祉為前提,而並非以武力來維持一時表面的安定。因此,雙方只要秉持善意,體認時勢,發揮對歷史的使命感,兩岸就能攜手邁入嶄新的歷史進程。 三、推動兩岸關係的朝野共識 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 李總統召開「國家發展會議」,朝野各界代表、社會賢達及學者專家共同發揮智慧與耐心,在「兩岸關係」議題上達成卅六項具體共識。重要者例如: ----維護中華民國的生存與發展; ----一九四九年以後,海峽兩岸為兩個對等政治實體; ----臺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反對「一國兩制」; ----臺灣優先; ----可在適當的時機,就和平協定之簽署進行協商; ----兩岸協商應以內部共識為基礎,在國會監督下進行; ----鞏固國防,加強心防; ----兩岸經貿關係是整體對外關係的一環,經貿往來應考慮政治風險; ----兩岸直接「三通」需依安全、對等原則,在時機條件成熟下進行; ----港澳居民與我之往來,本互惠及安全原則,予以規範。 ----企業赴大陸投資要做政策性規劃及合理規範; ----繼續推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等各種國際組織。 這些共識是政府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以來,各界在兩岸關係上獲致最多、也最難能可貴的基本共識。更是政府與各黨派、各方面精英溝通交換意見、淬鍊凝聚的共識。這些共識,不僅是我們邁向下一世紀的寶貴資產,更是政府推動下一階段兩岸關係極重要的依據。政府已針對各項共識提出具體的計畫,並依照時程積極推動,俾使國人的高度共識儘速轉化成支持政府政策的力量。 肆、政策內涵 十餘年來,兩岸交流互動的密切,已使兩岸關係基本形勢大為改觀。政府在兩岸關係良性互動上,作出了相當大的努力與貢獻。諸如:逐步開放民間各層面的交流、終止動員戡亂、建制國統會、陸委會、海基會以及從中央到地方的大陸工作體系、通過國家統一綱領確立政策指導原則、合理定位兩岸關係、健全兩岸關係法制體系、建立兩岸溝通協商管道等。這些關係兩岸人民福祉利益的成果,已為兩岸關係發展奠定重要基礎。同時也充分證明中華民國政府積極參與國際社會之際,也同樣重視兩岸關係的良性發展。 兩岸關係發展以交流與協商為兩大主軸。歷來政府通過的兩岸交流開放措施累計已達二百餘項(見附表:兩岸交流我們不斷開放、而他們不斷阻擾)。兩岸民間的社會、文化兩大層面的交流更是密切而頻繁。舉凡基於人道考量以及資訊充分交流為宗旨的項目,只要政策環境許可、兩岸民眾生活需要,我們都已儘量開放。希望透過民間全面而廣泛的交流,期以建立良性互動的共識與機制。 一、加強交流 (一)在文化交流方面 政府在開放大陸探親之後,為加強雙方民眾的相互認識與了解,積極鼓勵兩岸在文化、教育上的交流,並認為這是清除隔閡、化解異見的最好方法。自民國七十七年八月起,對物品的來臺、人員的往來,逐步放寬限制。此外,政府更結合民間力量推動各項文教交流活動。 ----現況: 在人員交流方面,隨著七十六年我方開放探親,雙方文教交流已實質上的展開。七十七年十一月底,政府正式開放臺灣地區人民或民間團體,可赴大陸參加我為會員之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所舉辦的國際學術會議或文化體育活動。七十九年又開放學校、機構、團體可派員赴大陸地區訪問。目前,除部分從事與國家安全有關工作外,任何團體或個人均可派員赴大陸地區從事文教交流活動;即使公務員,經機關遴派或同意後,亦可前往大陸進行交流。在此同時,政府也開放大陸傑出人士來臺參觀訪問,目前開放來臺的大陸文教人士,已廣及專業文教人士、文教官員、大眾傳播人士、宗教人士等;而科技人士則可來臺從事研究工作,民族藝術及民俗技藝人士可來臺傳習。 在開放大陸出版品方面,基於研究參考的需要,大陸的出版品、電影片、廣播電視節目及錄影節目帶,凡經檢驗通過的,即可進入臺灣地區;而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更可以改用正體字在臺出版、發行、製作、映演式播送(放)等。經歷過逐年開放之後,目前大陸地區的圖書、發音片、電影片及錄影節目等都可以來臺從事展覽、觀摩活動;而進入臺灣地區的電影片、廣播電視節目、錄影節目等都可以申請發行、映演、播映或播送;有線電視也可以申請同步轉播大陸地區的衛星電視節目。 其他開放的項目亦多,諸如對大陸地區保存的中華古物、古生物及藝術品等來臺展覽訂定規範,又開放輸入大陸地區傳統建築維修材料,並開放大陸地區具宗教性質的文物輸入。這些開放措施對文化、藝術與宗教的交流活動增益很大。總計兩岸文教交流範圍,已由學術逐漸擴充到藝文、科技、體育與大眾傳播,再逐步擴大到演藝、文物、民俗技藝、宗教等,目前幾已遍及所有的類別。而交流深度,也由早期僅限於人員互訪、召開學術會議等屬於「點」、「線」的交流範圍,發展至交換出版品、合作研究、技藝觀摩、傳習教練、共同拍片等遍及「面」的交流。 除了上述政策上的開放措施外,政府在經費上也儘力支援、鼓勵兩岸的民間交流,各相關文教主管機關都曾資助民間團體進行兩岸文教交流活動。陸委會並於八十三年一月成立以資助兩岸交流為宗旨的----中華發展基金。以基金孳息來支助兩岸的交流活動,如推動兩岸菁英互訪、兩岸研究生赴對岸進行與論文相關的研修與資料蒐集、兩岸學者赴對岸進行講學或研究、並協助大陸學者出版學術著作等多項深具積極意義的交流活動。 ----作法: 兩岸同文同種,只要秉持著平等尊重、互補互惠及分潤分享之原則,以人文精神為內涵,致力於文化合作,則必能達至共同提昇文化水準目的。因之,當前在推動文化交流方面應著力的是: (1)健全兩岸交流秩序 在文化交流的各項法規及制度已大致完備基礎上,應進而研究改進下列方面之缺失:現實發展與法令之落差、相關機關之橫向聯繫不足、來臺大陸人士之活動與許可目的不符、審核入境手續仍嫌繁瑣等,以健全兩岸交流秩序。另兩岸應都秉持「對等互惠」原則進行,才能維繫雙方友誼,建立互信基礎。 (2)簽訂兩岸文化協議 過去我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已簽訂了「辜汪會談共同協議」和「焦唐臺北會談共同新聞稿」,對文教、科技、新聞等交流已有實施原則與具體項目,且已有部分付諸實施、效果良好。今後更應隨著交流的深入及擴大,在既有的基礎上,規劃推動簽署兩岸文化交流協議,建立交流規範,以促成文化交流的制度化,拓展交流的廣度和深度,從而促進兩岸文化共同發展。 (3)促進兩岸資訊流通 資訊流通可以分享彼此之生活經驗並促進社會進步。但大陸社會迄今資訊仍然閉鎖,以致臺灣資訊未能暢通傳送大陸,而彼岸對我之各類選擇性、負面大於正面的報導,也已嚴重影響大陸民眾對臺灣的正確認知。因此,今後除應擴大交流的層面與品質外,更重要的是藉由媒體客觀的報導,擴散交流效應,縮短彼此差距。唯有如此,雙方才能夠相互體諒、減少誤解,逐步培養互信。同時要在時機與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簽訂兩岸新聞交流協議,就雙方報章、雜誌之流通,大眾傳播人士從事採訪、互相發行報紙等議題設定時程表,藉由新聞資訊的交流,加速縮短兩岸人民因多年隔離所造成思想與生活方式之差距。 (4)結合民間資源力量 現階段兩岸關係仍以民間交流為主。因我民間蘊藏豐沛的資源和人才,且進行各類文化交流已極為熱絡,對加速兩岸人民之情感交融也產生了莫大影響,並成為政府開展交流互動最有力的後盾。故政府應立於輔導與支持的立場,與民間資源有效結合,建立兩岸民間團體制度化的交流模式,長期和持續的共同推動兩岸文教交流,發揮交流最大效果。 整體而言,兩岸人民共同繼承了中華文化,在臺澎金馬地區由於實施開放政策較早,迄今已匯集海洋文化與中原文化的精髓,發展出新的文化內涵,豐富了中華文化的本質。在大陸地區則因開放較遲、且一度遭受人為阻礙,至今仍以維持傳統文化為主體。但十年來,在各界的支持與推動下,兩岸文化交流已頗具成效。未來當在既有基礎上,針對兩地文化特質,妥加規劃、推展,期使中華文化的內涵更形豐富,兩岸人民的相互瞭解更為增進。總之,兩岸應先「通資訊」、「通思維」、「通文化」,致力於此「新三通」才是兩岸未來統一的關鍵。 (二)在經貿交流方面 過去十年來,我們有許多的中小企業和部分大型企業赴大陸投資。目前,赴大陸投資金額已佔我對外投資總額四成左右;兩岸間貿易亦大幅發展,目前已佔我對外貿易總數百分之十一。兩岸經貿關係的快速發展,可以說是雙方經濟條件互補互利的結果。臺灣民生工業發達,大陸基礎工業及原料資源雄厚;大陸發展經濟亟需外來投資及技術,臺灣可以提供;而臺灣亟需原料及市場,則大陸可以滿足所需。因此,兩岸的經貿活動一經展開,就變得日趨密切。 ----現況: 自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政府開放民間交流至今,雙方經貿關係快速成長。截至八十七年五月,兩岸間接貿易估計累積一千四百九十一億美元;八十六年一年即達二百六十四億美元,大陸地區已成為我第三大貿易對象,而我亦為大陸的主要貿易對象之一。 在投資方面,根據經濟部投審會統計,截至今(八十七)年六月底,申請赴大陸投資件數超過二萬一千件,總金額達一百二十四億美元,占我對外投資總額的比例高達四二%,大陸地區已成為我最大的對外投資地區(如附圖)。而據大陸方面估計,截至八十七年六月底,臺灣地區廠商赴大陸投資項目累計超過三萬九千項,協議金額高達三百九十四億美元,實際投入金額亦達一百九十八億美元以上;在大陸外商投資中,若以協議金額為準,臺商位居第三,僅次於香港、美國。大陸地區人民因臺商投資而增加受雇機會和所得提高的受惠者更是難以估計。 在航運方面,政府將繼續秉持循序漸進原則,在維護國家安全與尊嚴的前提下,持續改善兩岸航運關係。現階段我們已在高雄港設置了「境外航運中心」,外籍船舶及權宜輪可航行於兩岸間(八十六年四月下旬,「境外航運中心」在高雄港與大陸福州、廈門兩港間展開運作),經營「不通關、不入境」的國際性及區域性轉運業務。雖然目前「境外航運中心」營運規模仍然有限,但其發展潛力相當可觀。如雙方互動良好,我方將配合「經貿營運特區」之設置,進一步規劃改善兩岸航運的後續作法。另於八十六年五月,完成臺港航運協商,使「九七」香港主權移轉後臺港兩地航運關係仍能正常運作。 ----作法: 從上述具體數據顯示,我對外經貿十分集中於大陸市場。基於分散市場風險的考慮,同時厚植臺灣經濟實力,進而循序擴展兩岸經貿關係,政府現階段對兩岸經貿交流係採行「戒急用忍、行穩致遠」的穩健政策。 面對世界經濟重心逐漸移向東亞地區以及東亞經濟加速整合的趨勢,並考量臺灣及大陸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因素,兩岸如果能順應潮流,本於互利互惠原則,加強雙方經貿關係,必可使中國人在下一世紀世界舞台上佔有一席之地。然而,基於以下幾個理由,目前必須採取較審慎的態度推動兩岸經貿交流: 1、雖然我們早已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大陸到目前為止對我們仍不放棄用武,兩岸間的態度相差很大。在砲火的威脅下,政府實在難以放心鼓勵我們的廠商和大陸往來。 2、中共迄今仍然否定我中華民國政府之存在,也不承認我們的法律制度及司法管轄權。尤其協商管道中斷後,恢復無期,則我方人民到大陸後,無法獲得政府保障其生命財產安全。如八十三年的「千島湖事件」發生時,大陸方面就是一味拒絕我方要求,不同意海基會派人去協助家屬處理善後。八十七年七月發生的林滴娟命案,大陸當局亦不顧家屬的請求拒絕海基會派員協助。 3、近年臺商對大陸地區大量投資的趨勢,已逐漸影響臺灣追求全方位經濟發展的努力,也將使臺灣經濟發展的風險升高。由於我對外投資過於集中大陸地區,已使我們顧慮到臺灣的經濟發展有過分倚賴大陸之虞,所以政府才有「戒急用忍」、「根留臺灣」的政策。 4、又從民國八十六年之民意調查來看,六成一的多數民眾擔心「政府放寬臺商到大陸投資的限制,會影響臺灣的經濟發展」,有四成五民眾認為「政府對臺商去大陸投資的限制應比較嚴格些」,近三成的民眾認為可「維持現狀」,只有不到二成(一八‧八%)認為應放鬆一些。 5、在直接「通航」問題上,根據歷次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民眾贊成兩岸直接「通航」者大致維持在六成左右,但在了解直接「通航」所涉安全、尊嚴等問題後,則贊成無條件直接「通航」者僅佔一成左右。即絕大多數民眾均認為必須在有條件的狀況下才能開放直接「通航」。 另外,對政府「戒急用忍」政策持贊成態度的有五成六,僅約三成的民眾表示不贊成。這是因為大企業到大陸投資的資金來自於投資大眾,大企業把資金帶到大陸投資後,如果發生任何虧損,都是投資大眾的損失、也是國家的損失,這是多數民眾表示擔心的原因。因此,政府提出「戒急用忍、行穩致遠」政策的目的,主要在: ----一方面希望企業界要認清現實,在兩岸關係情勢尚未明朗時,不要急躁地前往大陸投資。另一方面也希望企業界赴大陸投資前能作好風險評估,並加強分散市場,以拓展空間,避免過於倚賴大陸市場。 ----此外,「戒急用忍」也可以促使中共當局重視兩岸關係所存在的問題,進而以理性及合作的態度,共同為兩岸關係建立一個更穩固的和平環境與基礎架構,使雙方關係可以走得更穩、更遠。 我們還要特別指出,「戒急用忍、行穩致遠」政策的執行,事實上是非常溫和理性的,並無使兩岸經貿關係倒退的用意。目前我們只是對大陸投資作若干限制,且範圍限於高科技、基礎建設等項目及五千萬美元以上之大型投資,以及對大型企業作更合理規範,對一般投資及中小企業完全沒有影響。 (三)在社會交流方面 ----現況: 七十六年十一月,政府開放臺灣地區人民赴大陸地區探親,兩岸民間開始交流,經統計至八十六年底(如附圖),臺灣地區人民赴大陸地區人數累積達一一七二五四00人次,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累計至八十七年六月底止,計達三九七一八二人次,入境二九四八七六人次。兩岸信件往來至八十七年五月止已累積至一億五千七百多萬封。電話連繫至八十七年三月止亦累積至四億五千多萬通。由各項數據顯示,兩岸民間交流成長的速度,已遠超過同一時期我國與其他各國關係之成長。 ----作法: 為配合兩岸情勢發展的需要,維持兩岸民間交流正常運作,政府相關法規必須積極進行檢討修正、簡化。並針對人員交流層級的逐步提高、交流事由的放寬等項目,在法制作業上預作準備,以掌握有利時機,適時推動。 譬如,依「兩岸關係條例」第十條第三項規定,各相關主管機關所擬訂之現行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許可辦法,計有十三種之多。而迭遭民眾反映過於繁複,不知如何適用;且相關之主管機關頗多,受理之界限尚非明確,審核標準寬嚴不一,亦使申請之民眾往返奔波,頗有怨言。為落實簡政便民之行政革新要求,乃將現行十三種許可辦法彙整簡併為「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一種,並改設單一窗口受理、簡化處理流程,以資便民;並將入出境管理之事權統一,以提高行政效率,以提升簡政便民之要求。 ----交流的預期功能與目標: 八十年二月,國家統一委員會通過國家統一綱領,將國家統一之進程分為三個階段,其近程階段為交流互惠階段。目前政府係於維持官方不接觸之原則下,以逐步擴大民間交流來達成近程目標,其目的即在透過互利互惠之交流促進兩岸人民間之相互瞭解,化解敵意,以便規劃推動中程階段互信合作有關措施。在逐步擴大交流下,為建立兩岸交流秩序,政府亦制訂了相關之交流規劃,以使兩岸交流活動能夠井然有序,保障民眾應有之權益。如此透過民間交流,可以產生兩種作用:其一是發酵作用,透過廣泛之民間交流,使自由民主之思想逐步在大陸散布,並逐漸發酵開來;其二是燈塔效應,我們以臺灣地區之制度與成績,足以成為大陸地區人民改善生活之燈塔,而燈塔效應發揮後,可以指引全體中國人未來應努力之目標;使民間之交流,促成大陸和平演變。 二、務實協商 ----現況: 由於中共一直不願正視中華民國政府具有對等地位,我方為了務實的解決兩岸間頗為急迫的事務,遂於民國八十年二月成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以民間社團接受政府委託的方式,與對方會商處理兩岸事務性的問題;大陸方面在觀望了十個月之後,也成立了同性質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至此,雙方處理因交流衍生問題的專責機構正式設立,也為兩岸協商解決問題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兩岸過去協商的成果,是雙方必須共同珍惜的經驗。民國八十一年兩岸針對「一個中國」原則,達成各自表述的口頭共識。民國八十二年四月在新加坡舉行的第一次「辜汪會談」,簽署了四項協議(即「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岸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建立兩岸制度化的溝通與協商管道,使雙方可以展開共同關切議題的協商。 其後,兩岸兩會依據「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的規定,曾舉行十次不同層級的會談及協商。使得兩岸在觀念溝通和共識的建立上,有了相當的進展。民國八十四年二月行政院連前院長提出兩岸將進入「協商時代」,主張以協商代替對抗。四月間我方建議召開第二次「辜汪會談」,五月底並在協商架構上予以調整,由政府官員以海基會專家名義參與第二次「辜汪會談」第一次預備性磋商。自此,兩岸兩會協商並獲致共識,預定於七月間舉行正式會談,同意進入廣泛議題的協商。這是兩岸關係發展十年來極為重要的成就。卻因中共藉 李總統訪美為由,於六月十六日來函通知我方後,片面延遲,不履行協議。八十四年六月至八十五年三月間,中共對我發動一連串「文攻武嚇」,在鄰近我海域進行飛彈射擊和軍事演習。面對中共的不理性舉措,我政府仍採取「和為貴」的原則,表現高度理性自制,並順利完成中華民國第九屆的總統、副總統選舉。另一方面,我方始終敞開協商大門,呼籲大陸方面重回談判桌。我政府這些理性、成熟的作為,使得兩岸關係未繼續惡化,也獲得國際間的一致肯定。 自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中共「十五大」後,大陸領導人相繼表達重開協商之意願,我方政府已表示歡迎。我們認為,兩岸經歷兩年多爭議,關係陷入低潮之後,如能重返談判桌,透過和平對話方式消除歧見,應是兩岸關係最務實的發展,也符合兩岸人民共同的期望。 ----制度化協商管道之必要性 今(八十七)年二月二十日,行政院蕭院長在立法院第三屆第五會期施政報告中更明確表示:「我們推動兩岸交流與協商,主要目的就在積極創造出有助於臺灣海峽和平安定及發展的環境,以引領兩岸邁向民主、自由、均富下之統一。」關於協商之議題,蕭院長也表示:「以第二次辜汪會談為起點,只要有助於海峽兩岸和平發展及國家民主統一的議題,均可以一步步提出來展開溝通和對話,尤其是針對影響兩岸人民權益至鉅,因交流衍生的問題,雙方早已同意納入協商議程,應該優先進行。」二月二十四日,中共當局終於正式來函就我方所提出恢復制度化溝通與協商管道一事做出了積極的回應;行政院蕭院長對此也表達了肯定的態度。從最近兩岸關係之略有轉機,也再次證明了我們以開放為主軸、以善意為起點的大陸政策,對兩岸關係逐漸恢復正常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我們一貫主張兩岸應以溝通化除敵意、協商代替對抗,貫徹相互尊重、互利互惠、平等雙贏的原則,繼續推動兩岸交流與協商。而兩岸兩會是雙方曾廣泛運用的協商管道,這個制度化的協商管道,正是落實這項主張的基礎。我們深信現有協商管道的建立與運作經驗,將是未來雙方採行對等方式,共同尋求和平、理性解決爭議,增進互利互惠的重要參考,更是建立平等雙贏機制的有利基石。 ----功能性議題之優先性 我方並不排斥任何議題的溝通與對話,但是雙方人民共同關切因交流所衍生的問題,應先協商解決。亦即是應以技術性、功能性的議題為優先。其主要原因在: 首先是考慮到兩岸制度與生活方式存在著不小差異,交流日益密切,衍生的問題必然增多,也直接、間接影響人民的權益,因此有必要由兩岸積極協商解決之道。 其次,兩岸雖然往來日益頻仍,但由於大陸當局常常人為地阻擾關係正常發展,以致走私、偷渡、販賣槍械及毒品等各種犯罪活動,也常藉此情勢在臺海進行著並蔓延不止。這些犯罪活動已嚴重危害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例如:兩岸漁事糾紛。據統計,自民國七十八年迄今,累積已達一百五十五件,漁民生命財產的損失相當嚴重。為此,我方乃一再主張兩岸應就共同打擊犯罪、漁事糾紛處理等事務性議題進行協商,俾結合兩岸之力,共同維護雙方的社會秩序及人民福祉。 ----作法: 1、大陸當局必須遵守既有協議與共識,為兩岸關係創造良性互動的條件。 2、兩岸協商應以「循序漸進」為原則,從現實問題先開始協商,即以功能性議題為優先。 具體來說,因為: 1、由於兩岸制度與生活方式之差異,交流衍生了不少問題,例如:走私、偷渡、販賣槍械、毒品等各種犯罪活動以及漁事糾紛等,阻撓了兩岸關係的正常發展,也影響兩岸人民的權益,亟待協商解決,以共同維護雙方的社會秩序及人民幸福。 2、鑑於兩岸政治爭議一時難以化解,彼此互信嚴重不足,因此應可暫時擱置政治爭議,針對雙方互利互惠、共同關切的功能性議題進行協商,謀求共識,積極推動。如此對於兩岸和諧氣氛的營造、共識的培養,都可以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3、兩岸應該在不預設任何前提與條件下,恢復既有的交流與協商管道,一方面「從那裡斷,就從那裡開始」,並秉持求同化異的精神,解決兩岸交流所衍生的各種問題。另方面,我方希望從一些「低政治」層面的「功能性」或「事務性」議題達致若干成果,並建立互信,以建立討論較艱難議題的基礎。 4、我方對於政治談判必須要有所準備,但希望由容易的和能夠立即改進人民生活的議題著手。換言之,未來一旦兩岸進入高政治性議題協商,政府、民意機關乃至於全體國人都有必要做好實質與心理的雙重準備。一方面,應優先建立內部共識與確立民意監督程序;另方面,要準備確實履行兩岸協議的相關安排,為兩岸進入新一階段的互動,奠定基礎。 三、和平統一 國家統一綱領中明確表明:中國的統一,應以全民福祉為依歸,而不是黨派之爭;中國的統一,應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換言之,中國人不能只是為統一而統一,而應統一在一個合理、良好的政治、經濟、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之下;唯有在這種情況下統一,才能確保並提升兩岸人民的福祉。 政府一向堅持追求國家民主統一的主張。兩岸因隔海分治近半個世紀,發展出不同體制與生活方式,必須要長期交流與瞭解;但只要兩岸摒除敵對狀態,在國際間相互尊重,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而維持兩岸關係的和諧與穩定,然後再逐步進入互信合作、協商統一之中、遠程階段。因之,當前兩岸最需著力的並非急於探求要如何統一,而是在各自努力建設及積極從事各項改革,改善人民生活,增進物質與精神文明;在此同時,並經由雙方和平交流與協商,化解歧見,增進互信,對國家和平統一才有助益。 為了確保和平統一目標的順利達成,我們主張在統一前,兩岸應和平往來,平等善意相待,相互體諒尊重;同時還必須堅持以下幾個基本原則:(1)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必須受到尊重;(2)臺灣的安全必須維護,不容肆意威脅;(3)兩岸共同參與國際社會共存共榮;(4)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 我們更堅定認為兩岸並非「零和」關係,而是在創造「雙贏」的互動。這是長期以來我們以最大的誠意與善意推動交流的主要信念,希望大陸當局能有具體善意的回應,不再採取軍事威脅、外交打壓等手段,而阻礙了兩岸關係的良性發展。我們也呼籲大陸當局在加速各項改革、增進人民福祉的同時,更能敞開心胸、以實際的作為表達面對兩岸分治、尊重現實、改善兩岸關係意向,雙方的交流將會有全面開展的空間,兩岸協商將有更堅實的基礎,兩岸關係發展也會呈現全新的面貌,亦才能為國家和平統一創造契機。 伍、面臨問題(兩岸對照與比較) 十年來,我方始終是以穩健開放的態度持續推動多層面民間交流,迄今開放交流的具體項目已達二百零七項;對照大陸當局在兩岸交流上依然採取任意阻擾的舉措,兩者形成強烈對比。尤以民國八十四年七月起,大陸對我發動連串的「文攻武嚇」,使得中華民國臺澎金馬的二千一百餘萬民眾,對中共謀我的本來面目和策略有了更深刻認識。目前中共對我們的敵意依舊,人為障礙仍多。諸如:不放棄對臺用武、始終不願面對兩岸分治的現實、窮盡其力否定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還經常以政治因素強行介入民間各項社會、文化、經濟交流,凡此,已相當程度地抵消了兩岸交流活動所產生的正面效果,衝突到兩岸交流秩序的建立。 整體來看,十年來兩岸關係的發展,在我們單方面的努力推展下,固已小有成就;但不可諱言,兩岸交流的幅度與深度已經達到一個目前尚難以超越的瓶頸;這是受到兩岸整體關係的影響。然而大陸方面的阻絕干撓,致使進展情況未能盡如人意,乃是最主要癥結所在。面對中共的阻撓卻激發我們必須認真思考問題、總結經驗,並提出有效因應對策,期能導引兩岸關係朝著我們規劃的建設性方向發展。括言之,目前兩岸交流最大障礙,茲舉其犖犖大者為: 一、主權爭議(「一國兩制」與兩岸分治) 為圖實現併吞臺澎金馬的目標,中共的「對臺政策」從早期的「解放臺灣」,到目前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以及其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內涵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策略,都是以完全否定中華民國存在的客觀事實為首務,既如前述。近年來其主要策略目標有三: (一)緊縮我政治空間 溯自 李總統以校友身份訪美、連院長訪歐以來,中共為達成全面阻絕我方持續累積務實外交的成效,不僅以召回其駐美大使李道豫為手段,對美國提出威脅,更企圖脅迫美國在對臺關係上讓步,以便剷除我拓展國際空間的主要著力點。對於兩岸關係,則繼續推遲第二次辜汪會談與延緩兩岸兩會各層級會談的舉行,進而施展其傳媒批鬥與導彈演習之「文攻武嚇」的兩手策略,冀望我方自我窄化拓展務實外交的範圍,以達到阻止我進一步擴展國際空間的目的。同時也藉機挑撥分化我內部的團結,並企圖干擾總統、副總統選舉,以介入我政治生態的走向。 (二)以「一個中國」做為突破口 務實外交是中華民國政府面臨內外環境衝擊下,為因應國家永續發展之需而制訂的政策。它和大陸政策一樣,都是為了國家的生存和臺灣二千一百餘萬民眾福祉所作的努力與方向。換言之,從政府的立場言,絕不會推動相互矛盾、自相抵銷施政目標與效果的政策。這是毋庸置疑的道理。 近幾年來,加強拓展我國際活動空間,已成全民的共識。但自從我方提出務實外交的概念後,大陸當局對此大加攻擊,並採取一系列的反制行動。比方動輒以我務實外交在本質上就是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為詞,還發動它的各級傳媒、並利用各種內外場合,斷章取義、或刻意扭曲,誣指我在製造分裂。究其意圖,旨在主導輿論,欺矇世人,並企圖迫我在基本原則上能做出讓步。 (三)在國際間塑造「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全中國」的既成事實 長期以來,中共即在國際間不遺餘力地強迫推銷其「一個中國」的主張。雖然國際上的主要國家大多數瞭解海峽兩岸分治的事實,但基於維護其本國利益之目的,往往遷就大陸當局,以各種形式表達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說法。 雖然不少國家迫於形勢、對中共所主張的「一個中國」定義並未直接加以拒絕,而在文書上以「認知」、「尊重」、「理解」等間接而含混的外交詞令予以回應,技巧地迴避了中共要求的「承認」一詞。然而世人一向對「一個中國」的實際意涵尚無真確而深刻地認知,一旦我方被迫接受中共的「一個中國」一詞,而不計較其應有之內涵,則中共便可在國際上宣稱我方亦接受其所提出「一個中國」的主張,並順理成章地在國際上塑造「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全中國的既成事實。 對此,我們自有必要加以釐清,明確說明我們的立場。我們認為「一個分治的中國」是目前存在的事實;「一個中國」是歷史的、是地理的、是文化的。國家統一也是我們四十多年來努力追求的目標;但今天的中國政治上不是一個統一的國家,她是一個「分治的中國」、且處於「隔海分治」的狀態。當然,我們希望將來能夠實現在自由、民主、均富的原則下完成中國統一。 二、統一方式 (武力兼併或民主統一) 謀求兩岸在民主、自由、均富的原則下統一,是政府既定的政策。現階段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的各項具體作為,其目的除為推動兩岸關係良性互動奠定重要基礎外,也主動展現我方的一貫誠意和善意,包括:放棄過時意識形態之爭,改以務實態度推展兩岸關係;始終堅持我方追求國家民主、自由、均富與統一的決心;明確宣示我方排除以武力方式達成統一的政策;提出「一個國家,兩個對等政治實體」的合理定位等。而這些合理的設計和安排,乃是臺灣二千一百餘萬人民維持生存發展之所需,亦是推進中國走向和平統一的重要基礎。絕非大陸所謂的「分割中國主權」、推動「兩個中國」等不必要之疑慮。 但大陸目前所採取的統一政策則是兼併政策。因其所堅持的「一國兩制」原則,乃是一種為達兼併目的的過渡性設計。為此,中共一再揚言香港與澳門模式將是中國統一的模式。然而,「一國兩制」的本質具有曖昧性,因為看似平等的兩制,實際上一為中央,一為地方,並不平等;也具有矛盾性,因為它假定共產主義與資本主義可以共存。更缺乏民主性,因為其權力安排是由上而下,而非由下而上,與我們追求的民主統一目標背道而馳。換言之,其所謂「一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其最終的制度是共產專制;統一之後,臺灣將成為中共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這是我們堅定拒絕的。 眾所周知,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始終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自一九四九年之後,中國處於暫時分治狀態,形成由臺北與北京分別治理兩岸的兩個對等政治實體,這是一個不容否定的事實。雖然目前我們的有效統治領域有所縮減,但中共政權的管轄權亦從未及於臺灣;中華民國政府絲毫無礙於她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資格與地位;因我們具備國防的自衛能力,自主的外交關係。何況,中華民國在臺灣二千一百餘萬人民致力追求民主、捍衛自由的決心和成就,與香港及澳門在歷史悲情下受殖民統治,無法決定自身前途的情況迥然不同。 吾人粗淺對照我們與香港及澳門的情況,便知至少有以下五個不同: 1、我是主權國,他們不是。 2、我有足夠的國防,他們沒有。 3、我有自主外交,他們沒有。 4、他們回歸中華民族之時間表有歷史根源,而我與大陸統一沒有時間表。 5、香港澳門之地位變化並未諮詢港澳人民。 因之,儘管大陸在香港、澳門實施「一國兩制」對我方多少有所影響,但是無論實施效果如何,該項「假和平統一之名,行兼併中華民國之實」的過渡性設計,均不能適用於兩岸關係,其理至明。何況我們所堅持的是一個自由、民主、均富的體制,是一個讓全體中國人可以共享的好制度。 今(八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李總統登輝先生在國家統一委員會講話中更明白指出「一國兩制」不適於兩岸中國人之因,並揭示中國未來的願景: 1、共產統一或「一國兩制」的統一,不利於全中國的民主化,使大陸同胞享受民主生活的希望更加遙不可及。 2、只有統一在民主制度之下,兩岸三地的聯合力量才能成為區域安定的助力。一個統一但專制、封閉的中國,必然會引起鄰國的不安,改變亞洲均勢,威脅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3、只有透過民主制度的全面施行,才能以法治化的機制及透明化的政治運作過程,增進兩岸互信,並確保雙方切實遵守協議,共締雙贏新局。 三、交流障礙(文教、經貿、協商等方面) (一)文教方面 兩岸分隔已近半個世紀,如何使得兩岸人民相互認識和了解,實為首要之務。其中,資訊的充分傳播更屬關鍵。我政府已充分開放媒體採訪及報導大陸資訊,甚至已原則同意開放大陸新聞人員來臺常駐採訪。但中共對我記者赴大陸採訪仍多限制,也不願放鬆其對新聞從業人員來臺採訪或訪問的限制。各項資訊交流更受到其刻意管制。數年來,大陸當局為配合其外交封殺和打壓,運用其媒體恣意醜化我元首及政府,蓄意加深大陸人民的對我誤解和敵意;還嚴格阻斷外界正確信息進入大陸。甚至對內刻意扭曲、渲染我社會陰暗面之報導,致大陸人民對臺灣政、經、社會發展實況以及我之大陸政策立場與做法均無法正確瞭解等等。凡此,不但徒增兩岸人民情感的疏離和無謂的誤解,而且不利於兩岸的良性互動和交流。 兩岸文化交流範圍甚廣,包括學術、藝文、科技、體育等,互補互惠功能顯著,亦頗具積極正面意義。惟常因中共認知的差異與泛政治化因素干擾,譬如,中共在處理交流中名稱問題時,即要求所有文件、會議場所及團體名稱等,都不能出現「中華民國」、「國立」、「中央」等字樣,也不能展示我國徽、國旗、唱我國歌,藉此以貶低我方地位,凸顯其作為「中央政府」的形式意義;甚至在對等、手續、經費或智慧財產權糾紛等問題上都未能有效解決或改善,嚴重影響兩岸正常化的良性互動。因而導致深化兩岸交流的障礙,以致交流深度與廣度均顯不足。凡此,大大影響兩岸文化之融合、創新與發展。 (二)經貿方面 現階段中共對臺經濟工作特別是對臺商之政策與作法,是兼具政治企圖及經濟目的強勢作為。一九九七年中共「十五大」即強調「要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加速實現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同時正加速制訂「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條例」,突出現階段中共對臺經濟政策首要目標,一方面擴大吸收臺資,作為促進未來大陸經貿發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另一方面,加速兩岸經貿融合,實現「三通」,促使臺灣經濟「大陸化」,達成「以經促政」的政治目標。 在當前兩岸政治、外交、軍事對峙尚難突破的狀況下,中共一方面加強對臺商之拉攏、利誘,除了運用經貿交流的利益本質,加強雙方交流及溝通聯繫之作用外,並藉此轉移、紓緩我民間對中共霸道本質的負面觀感;另一方面,中共從未放棄其對臺統戰策略運用,如近年升高批評我「戒急用忍」政策,並將不能「三通」責任歸咎我政府,甚至還刻意凸顯臺資減少及重要性的降低。其意圖分化我內部的兩手作法與用心,昭然若揭、不言而喻。 有關兩岸「通航」問題牽涉甚廣,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問題。在中共潛存敵意仍不放棄武力犯臺、同時也否定中華民國事實存在的情況下,將兩岸間「三通」視為中央與地方的事務。在這種情況下,「通航」所必須有的安全保障以及雙方機船的國籍、旗幟、文件承認等政治性及法律管轄權等問題均無法解決。因此,「三通」的另一要件,是必須中共承認我是對等政治實體,在平等地位上來協商處理「三通」所涉及之各種問題。換言之,在「政治層面」、「法律層面」及「安全層面」的障礙未解除之前,現階段兩岸「通航」時機與條件實尚未成熟。 展望未來,兩岸的經貿活動將會繼續緊密,但如要求更高的增長、更大的開展,則必須仰仗雙方在政治上的敵對態勢能夠舒解,並通過協商制定相關規範,以保障彼此往來的權益;同時還要減少經濟事務的政治考量或干預,忠實尊重並履行兩岸的協議規定。如此,兩岸中國人互助互補的經貿關係,才能創造更為豐碩的成果。 (三)協商方面 兩岸兩會協商經過多年的努力,已建立制度化的溝通管道,雙方理應在此架構下依照協議忠實地履行;任何一方若片面中斷,就有責任加以恢復與彌補。但中共試圖推翻協議,並欲否定以往兩岸對「一個中國」內涵各自表述的共識,更提出其所謂「回到『一個中國』原則」的無理要求,企圖逼使我方成為其轄下「地方政府」,同時迫使我方停止推展對外關係。此種有損於中華民國的尊嚴與人民生活福祉的做法,是我方絕對無法接受的。 尤其是,過去三年來,由於中共片面「推遲」協商,以致兩岸交流存在已久的衍生問題,諸如:劫機犯遣返、偷渡犯遣返、漁事糾紛、打擊犯罪、大陸開具之公證書隨意撤銷等等糾紛和問題,均無法透過兩會既有的聯繫協商管道、妥適研議並解決,從而嚴重影響兩岸人民權益。然而,我們仍是一直信守兩岸過去所達成的各項協議與共識,因為我們堅信:唯有雙方能信守承諾,才能逐步建立互信,進而為未來更廣泛的協商----包括政治性的對話與協商,奠定基礎。 近年來,中共展示更多靈活、彈性的對臺「兩手策略」。從最近跡象顯示,大陸當局似有恢復兩岸談判的打算;但目前並未移除其所設定的若干前提障礙,亦未具體回應我方提出兩會恢復會談的建議。整體而言,中共「以談促統」的策略依舊,談判僅是其實現政治企圖的手段之一。在恢復協商談判前,對我外交施壓及內部各項統戰工作將會進一步加強推動。 今(八十七)年二月二十日,行政院蕭院長在立法院施政報告中針對兩岸復談提出:「以第二次辜汪會談為起點,只要有助於兩岸和平發展與民主統一的議題,都可以一步步提出來展開溝通和對話。」同月二十四日,大陸海協會正式致函海基會,提議兩岸兩會應適時恢復會談,並歡迎辜董事長前往大陸訪問。這是繼兩年八個月的協商僵局後,大陸方面對蕭院長有關兩岸關係重要談話,首次表現善意的、正面的、積極的回應。 今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由海基會詹副秘書長志宏率領海基會相關會務人員啟程赴大陸,與大陸海協會就今後兩會間會務交流與互訪等事宜直接交換意見。雙方就包括海基會辜董事長赴大陸訪問以及兩會人員後續交流等事宜,獲得初步共識。我們希望這個象徵兩岸制度化溝通的重新開啟,能使兩會會務交流、人員互訪正常化,共同強化交流聯繫的功能;進而共同推動任何有助於保障兩岸民眾權益、維繫兩岸和平互惠的建議,在相互尊重的原則下,尋求最大的交集、求同化異,來共同面對及解決問題。 我們更期望大陸當局能夠珍惜這十年多來交流互動所累積的成果,與我們共同繼續向前耕耘;雙方多一點善意、少一分敵對;多一點互信、少一分猜忌,才能使兩岸間的道路越來越廣。 面對世紀之交,海峽兩岸開放交流亦已邁入第二個十年,我們希望藉由此一管道的正常運作,以及雙方有關人士的交流往來與對話溝通,可以為停滯已久的協商做好準備工作,然後循序漸進地朝向擴大共識與強化互信的方向邁進,為兩岸的和平與發展共同努力。 今年七月二十日,李總統在國統會上即明確表示,透過海基會與海協會的磋商,達成今年秋天辜振甫先生訪問大陸的共識;他並希望雙方能藉此機會,坦誠交換意見,充分溝通觀念,恢復制度化協商,進而改善兩岸關係、邁向民主統一,建構可行藍圖。 陸、結語 四十多年來,我國經濟的快速成長,與臺灣地區的安全與穩定有密切關聯。中華民國政府也是近代史上極少數能在維持經濟成長與社會安定的環境之下,完成政治民主化的成功範例;當然,經濟發展、政治民主也成為我們對抗中共政權無理政策的最佳憑藉。未來臺灣經濟的持續成長,更需要安全與安定的環境。而一個實力強大、信心充盈的臺灣,才是進一步開創兩岸交流契機的基本動力。行政院連前院長也提出以提升國家競爭力作為政府革新的主軸,期勉國人在進入廿一世紀之際,攀登全球競爭力的顛峰;因為,唯有保持高度的競爭力,我們才有實力成就 李總統「中國人幫助中國人」的理念,創造國家和平、民主統一的契機。 李總統登輝先生在當選中華民國第九屆總統就職演說中即指出:海峽兩岸沒有民族與文化認同問題,有的只是制度與生活方式之爭。四十多年來,海峽兩岸因為歷史因素,而隔海分治,乃是事實;但是海峽雙方都以追求國家統一為目標,也是事實。他並剴切指出:兩岸唯有面對這些事實,以最大的誠意與耐心,進行對談溝通,化異求同,才能真正解決國家統一的問題,謀求中華民族的共同福祉。 今天,中華民國政府及二千一百八十餘萬生活在臺灣地區的人民,已決定採取和平理性的方式與大陸地區長期互動。此舉對於我們自己,以及整個東亞地區,都是最有利的選擇。我們希望大陸方面能摒棄私見,以中華民族的前途為念,採取前瞻務實的作法,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期能經由兩岸先後的民主化、法治化與現代化,共同創造一個民主、自由、均富的新中國。

類別

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