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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記者會紀錄

  • 發布日期:97-09-18

民國97年09月18日(週四)劉副主委德勳主持例行記者會紀錄

宣佈事項:無

詢答事項

開放國人擔任大陸政協委員暫無討論空間

問:有關台商擔任大陸政協委員一事,陸委會研議過程與結論為何?有否會同相關部會研議?

答:

(一)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當時此條文立法意旨並非以公告形式解除「黨、政、軍」的概念範圍,而是當遇到各主管機關對於「黨、政、軍」概念模糊不清時,得以透過此機制會同相關機關研商,從不同角度提供意見,以明確「黨、政、軍」範圍。

(二)政協委員屬性相當明確,為政治性機構,大陸對政協委員的定位也非常清楚,政協委員為中共憲政架構下的政治機構。儘管曾有台商反應,其受政協邀請擔任職位屬「特邀委員」的非正式性職務,但經我方查證,「特邀委員」在大陸法規上仍屬政協委員,我們也和這些台商溝通說明。

(三)自92年兩岸條例修法迄今,無論是修法或是個案處理方面,陸委會都會邀請相關機關會同研商,17日的結論就是根據過去修法過程,以及個案處理經驗的基礎所作成,並未再邀集相關機關開會研商。

問:馬總統曾表示台商擔任政協可以思考的方向;賴主委在16日台商秋節聯誼會上也針對台商擔任政協之提議表示要「加以研究」?賴主委為何會有這樣的說法?陸委會17日發布新聞稿指稱「國人擔任政協暫無討論空間」為何轉折?

答:

(一)馬總統接見台商協會會長時並未提及「台商入政協是一個可以思考的好的方向」,府方也已出面澄清。馬總統只是表示,希望陸委會傾聽各界意見後進行相關研議。

(二)賴主委的說法旨在強調,這不是政策的問題,而是法律與國家體制的問題,不能夠有模糊的空間。但針對台商提議認為大陸地方層級的政協,政治敏感比較低,政府是否可以有考慮空間,賴主委的回答是:「法律上有沒有許可的空間,還要再研究」。賴主委已表明前提是「這並非政策問題,且法律已有明定,除非法律有修正。」

(三)在目前兩岸條例的優先審查法案中,並沒有兩岸條例第33條的修正提案。因此17日發出的新聞稿即說明,目前並非探討此議題的時機。

(四)本會16日的新聞稿標題是「開放台商擔任政協委員是國家法律與體制的問題」,本會特別強調這是「國家法律和體制的問題」,在此前提基礎上,「陸委會將會同相關機關研究」。目前政府的立場很清楚就是如此。至於未來是否研究修正,目前台灣各種聲音都有,本會會持續聽取各方意見。

問:陸委會有否聯繫在大陸地區擔任政協委員的台灣民眾?對於吳小莉擔任大陸政協委員一事,陸委會如何處理?

答:

(一)   陸委會並未就國人擔任大陸政協委員一事進行任何調查,但截至目前為止,已成案的有十幾件,本會已請香港事務局協助聯繫當事人,港局已多次與不同個案聯繫並說明兩岸條例的規範。

(二)   目前有若干台商表示是被動被列名為政協委員,他們已向相關機關表達,其中一位已去函並成功從政協名單中註銷。另外,海基會曾代本會溝通的有三位,他們也曾表達會去函大陸當局,但本會並未見到函件內容。

(三)   關於國人可否擔任政協委員職務,須遵守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本會會持續在法律基礎上與擔任大陸政協委員之國人進行溝通,將來若未朝開放的方向調整,則仍將依照第33條及第90條的處分罰則執行。由於陸委會沒有被賦予兩岸條例第33條相關罰則執法的權限,因此,關於執行的時機,本會將與相關機關溝通。

大陸方面應積極協助我方處理毒奶粉求償事宜

問:有關中國大陸地區乳粉製品遭三聚氰胺污染事件,日前陸委會新聞稿表示將要求大陸方面道歉並賠償,目前進展為何?

答:

(一)有關乳粉製品遭三聚氰胺污染一事,大陸方面日前已進行全面清查,並透過兩會管道將清查結果通知我方,經過我方主管機關清查,並未發現大陸方面通報的22家企業的產品輸入台灣,我們也請海基會於17日再度函告海協會:我方已全面禁止該22家企業產品的進口;倘進口業者提出可信的食品安全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確認後方可解禁;並希望兩岸主管機關透過兩會聯繫管道,持續蒐集大陸方面相關業者的出貨記錄,以協助我方掌握追查方向。

(二)面對這個事件,政府首先要做的是讓有毒物質在市面上消失,避免危害再擴大。接下來才是後續的責任歸屬以及求償問題,我們特別強調,大陸方面(尤其是海協會)應積極協助我方處理,目前尚未有具體個案提出賠償請求,我們會持續與衛生署及經濟部等相關部會共同關注這方面的問題。

(三)在台灣法律層次的適用上,下游廠商可透過消費者保護方式先向進口廠商求償,進口廠商再透過海基、海協兩會的協助向大陸的製造廠商求償。

兩岸應建立食品及商品檢驗、衛生緊急通報機制

問:建立「兩岸商品衛生緊急通報機制」之進展?

答:我方提議兩岸相關主管機關可以建立緊急通報聯繫窗口,這部分我們會儘快跟衛生署及經濟部溝通。過去含有毒物質的大閘蟹進口來台事件發生後,農委會與衛生署已經研擬進口檢驗的標準作業流程,如何整合這次的經驗,讓兩岸之間的產品安全管制與檢驗機制能有效相互協助,可以由相關機關儘快處理,我們也會透過海基、海協的管道儘快來協調。

問:「食品檢驗機制」會否納入第二次江陳會談議題?

答:本會14日的新聞稿以及海基會的去函都已清楚向大陸方面表明,兩岸應儘速就大陸輸入我方之食品及商品之安全管理相關事宜,進行協商,並建立貿易、商品檢驗及衛生主管部門之直接聯繫管道與及時通報系統。相信海協會已接到這樣的訊息,他們回傳的資訊顯示,大陸方面也同意相關資訊的傳遞能有及時的通報,建立協商的議題應沒有困難。至於雙方會以何種方式達成協議,尚需經過兩岸的溝通。

類別

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