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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記者會紀錄

  • 發布日期:97-05-30

民國97年05月30日(週五)劉副主委德勳主持例行記者會紀錄

宣佈事項:無

詢答事項

本會不評論國台辦與海協會的人事

問:陸委會對國台辦與海協會的人事安排有何評論?

答:本會對國台辦與海協會的人事安排不發表評論。

問:大陸外交系統的官員對台灣問題一向採取較強硬的態度,若真由外交部副部長接任國台辦主任,我們是否還能對兩岸關係發展抱持樂觀的態度?

答:大陸對台政策相當明確,相信相關官員對此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與認同。

協商團隊刻正籌組中,政府將適時對外說明

問:六月赴陸談判之團隊籌組進度為何?我方參與官員的層級為何?團員名單如何確定?

答:

■兩岸事務向來由主管機關負責規劃,包括協商內容與談判的成員等,經簽准核定後,再交由被授權的海基會負責執行。

■談判成員之籌組尚在進行中,目前不宜對外說明,一旦完成後,將由陸委會或海基會適時對外說明。

兩岸兩會為政府唯一授權的協商管道

問:六月的談判日期才剛底定,媒體今日即報導國民黨高層評估下半年兩會將處於頻繁密集協商期,引發外界對「以黨領政」之疑慮。請問下半年的交流協商事項究為國民黨的規劃,或是政府的規劃?

答:

■除了目前大家所關心的三項議題之外,政府長期以來已規劃了多項須經兩岸協商之議題,我們希望盡快將攸關人民福祉的議題列為優先協商項目,例如保障台商權益及共同打擊犯罪等。

■政府對兩岸協商之進程有詳細的規劃,民間團體提出任何有助於協商規劃的建議,我們都表示歡迎,惟兩岸兩會為政府唯一授權的協商管道,未來所有協商都將在這個機制內完成。

問:國共平台是否對政府部門構成困擾?

答:國民黨畢竟是執政黨,行政體系與執政團隊及執政黨之間的溝通連結是民主社會的常態,也有一定機制來處理,這是政府團隊必然思考的問題。

本會仍希望貨運包機之協商能儘速完成

問:對於外界質疑陸委會原授權三項議題,惟海基會去函時獨漏貨運包機,陸委會如何回應?貨運包機無法於7月與週末包機及陸客來台一併實施之原因為何?阻力是否來自於大陸方面?

答:

■貨運包機是本會授權海基會與對岸協商的議題之一,但由於客觀環境出現變化,貨運包機之協商不完全是操之在我,海基會與相關主管機關會在本會授權的基礎上,努力推動。

■貨運包機無法如原先規劃之進程儘速落實,根據傅棟成副主委29日所作之說明,可知的確有些因素需要去面對。我們還是以正面角度希望在窗口中儘速完成協商,使三項議題之間不會有太多的時間差。

兩岸週末包機為四項專案包機方式之擴大

問:包機直航仍須飛經「香港飛航情報區」是我方的堅持嗎?考量的因素為何?

答:基本上它是由「四項專案包機」方式加以擴大,過去兩岸間的窗口在協商貨客包機議題時,雙方就認為有些比較容易面對的項目,也就是四項專案包機,可以先從貨客包機拉出來先加以執行,畢竟有春節包機幾個年度的執行做為基礎,由此可知這個模式始終沒有改變。

依現行法令規定,民選首長及政務人員僅得申請赴大陸地區參加國際組織所舉辦的國際會議或活動

問:北高市長皆曾表達希望赴北京參加於6月19日至21日舉辦的旅遊展,郝龍斌市長及陳菊市長是否已提出申請?陸委會立場為何

答:

■據了解,本會目前尚未看到兩位市長的申請函件,且移民署也未轉告本會該署有接獲北高市長赴北京參訪的申請函件。

■目前依相關許可辦法的規定,民選首長及政務人員得申請赴大陸地區參加國際組織所舉辦的國際會議或活動,6月19日至21日在北京舉行的旅展可能與此規定有一些差距。至於相關法令會否檢討修正,將由相關機關討論並做整體之思考。

香港居民來台免簽證需由港府與我政府進行協商

問:馬總統曾於競選期間表示,希望提供香港居民免簽證的優惠措施。請問此項措施實施的可行性為何?

答:任何政府都希望促進人員往來之間的便利,進而產生經濟等各方面的效益。台港人員往來數量甚多,目前我們對香港居民來台採落地簽的方式,而我國居民赴港則須申請電子簽,政府曾多次呼籲香港政府與我方就此議題進行協商,希望未來雙方可儘快就此進行必要的溝通。

開放新華社及人民日報來台駐點已列為兩岸間的討論項目

問:針對再次開放「新華社」及「人民日報」來台駐點一事,目前的進展如何?

答:主委昨(29)日已表示本會會與相關機關討論,而新聞局方面亦表示會找時間與本會交換意見,此議題目前已列入雙方討論項目。一旦有任何結果,本會會向外界說明。

本會呼籲兩岸簽訂「投資保障協定」以保障台商的投資權益

問:民進黨政府針對台商投資大陸設下40%投資上限,但大陸台商受害的情形卻不減反增,反觀馬總統還主張對中國進一步開放。陸委會能否說明,新政府在保障台商權益上將採取哪些具體措施?

答:

■本會相當關心大陸台商的投資風險問題,去年本會的委員會議即曾討論如何保障大陸台商投資權益及相關的協助方案。一直以來,台商在大陸的投資金額數字愈來愈龐大,即便設下40%的投資限制,金額仍有相當大的成長。因此,未來如果要檢討40%投資上限的規定,台商受害的情形是否會更加嚴重,這當然是本會必須經過討論的議題。

■台商在大陸投資面對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亦即當地的資訊與法律不透明。即便有法律,其規範與執行也與真正落實有相當的落差。儘管大陸訂有「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似可作為保障大陸台商的法源基礎,惟其相關規範欠缺周延,且大陸各地對於法令解釋不一,執法經常有失公正、公允,台商所遭受之經營損失及經貿糾紛因此時有所聞。在此情形下,若要改善這方面的問題,必須從強化法治的根本面做起,而非單純訂定「投資保障協定」可以片面改善。

■反觀赴大陸投資經營的台商本身,部份台商欠缺風險意識,亦即事前風險管控意識薄弱,投資評估過分樂觀,加以欠缺對大陸法令與投資資訊之瞭解,或因對政府相關政策未盡瞭解,及自認有人脈關係可走後門,以致自身權益極易遭受侵害,且未能有迅速應變能力。

■針對加強保障台商的投資權益,本會一再呼籲兩岸簽訂「投資保障協定」,但距離真正落實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目前,唯有靠海基會等團體提供台商必要的服務及協助,包括政府既有的「台商窗口」,本會盼能強化其保障台商人身安全和投資權益的功能,並協助台商降低投資風險。

■此外,海基會於94年8月30日成立「大陸台商服務中心」,其下設有「大陸台商聯繫服務小組」、「台商財經法律顧問團」,並設有台商服務專線及緊急服務專線,及與中國大陸102個台商協會形成全面的聯繫及服務網絡。本會盼能藉此提昇海基會在台商服務及緊急救援的效能,不僅提供台商全天候的服務,並藉此機制更有效地協助台商處理經貿糾紛。

■本會了解若干台商對這樣的答案並不滿意,但本會已盡量透過相互協助、事先提醒、事後補強的方式,盼能產生更好的效果。本會亦一再呼籲,大陸台商人身安全及投資權益的保障應列入兩岸優先協商的議題,盼能儘快透過海基、海協的協商加以落實,讓台商權益的保障獲得具體效果。

難民法已列為行政院優先法案之一

問:前任主委曾提及有意推動「難民法」,請問新任主委上任後「難民法」立法進度為何?

答:內政部已邀集相關機關完成「難民法草案」,行政院也在上個會期將該法案送至立法院,雖然已完成一讀,但因為立法委員的屆期不連續,因此此一議題必須重新處理。行政院在今年2月已重新將「難民法」列為優先審查法案,亦列為行政院優先法案之一,因此內政部、外交部及本會皆盼能儘快完成相關立法程序。特別是幾位將來可能適用的大陸人士更急迫需要「難民法」之保障,因此本會希望能儘快協助他們完成必要的法律程序。

類別

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