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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記者會紀錄

  • 發布日期:97-10-02

民國97年10月2日(週四)劉副主委德勳主持例行記者會紀錄

公佈事項:無

詢答事項:

陳雲林來台時間並無延遲,但確切時間未定

問:陳雲林來台的確切時間是否已確定?停留時間是否會因為毒奶粉事件而縮短?府方內部是否有意要延遲時程?

答:本會正透過海基、海協兩會積極的聯繫並持續協商,並沒有考慮延遲或縮短江陳會的時程。我們也希望儘快將時間定下來。一旦確定後,將儘早公布。

問:前述陳雲林來台的時間沒有延遲,是否代表目前仍規劃在10月底來台?最有可能的日期是否為10月24日?

答:目前看來,10月底到11月初間是比較有可能的時間,但確切日期目前仍無法確定。本會也希望能儘快確定時程,對外公佈。

兩會正討論預備性磋商的行程,一旦確定將對外說明

問:能否說明二次江陳會的預備性磋商可能的舉辦時間及地點?

答:由於江陳會必須透過預備性磋商,由海基會和海協會一定層級的人員確認行程,這部分雙方已經在討論當中。一旦開始要進行預備性磋商,本會定會對外說明。

張銘清申請以專業方式來台,不涉及二次江陳會預備性磋商

問:10月中旬張銘清來台是否涉及預備性磋商?

答:由於張先生並非兩會間溝通管道中的成員,因此應不涉及預備性磋商。此外,張先生這次申請以專業方式來台,也與兩會協商的機制有所不同。

針對陳雲林來台,雙方政府將各自會做好妥善配套與評估

問:社會各界對陳雲林來台有些聲音,是否會將兩會商談與陳雲林來台分別處理,另陳雲林來台對於安全方面考慮為何?

答:

(一)兩岸兩會制度性協商持續逐一落實中,兩會負責人往來過當中,政府各自會做好妥善的配套與評估。

(二)台灣是個多元的民主社會,有多種不同的聲音存在為正常現象。大陸若能正常面對台灣的多元聲音,在此前提下面對兩岸問題,相信能為兩岸關係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兩岸食品衛生緊急聯繫窗口將待雙方確定後儘快對外公佈

問:陸委會認為這次毒奶粉專家團赴大陸考察最大的成果為何?對於建立兩岸食品安全查核或通報平台是否有幫助?此外,山東都慶公司代表亦出席本次會議,這是否會構成我方平白為都慶公司背書的疑慮?

答:

(一)本團回台後向衛生署提出說明,提出希望儘快建立兩岸食品安全官方通報的機制與平台。雙方在這次互動後也確認必須以建立通報機制與平台。雖然目前還未完全確定具體連繫窗口,但是大陸政府已確定了窗口的範圍。而我方則待衛生署儘快確定後,就會透過海基、海協兩會通報,接下來就是由這兩個政府機關的窗口,就有關食品衛生安全的問題溝通聯繫。

(二)都慶本身為生產廠商之ㄧ,我們希望能對它有進一步了 解。在會談過程中,我們也盼都慶公司能夠當面對我方的專家學者說明本身的檢驗資料。我方沒有任何替都慶背書的可能性;我方透過會議過程進一步了解毒奶資訊,屬合理做法。

問:能否具體說明此聯繫機制的平台及窗口為何?

答:就本會了解,大陸方面對聯繫窗口已經有一個範圍。待衛生署也確定我方聯繫窗口後,海基會將儘快對外公佈雙方的聯繫平台及窗口。

問:我方專家團已將毒奶粉的相關資料帶回台灣,但北京方面仍各說各話,未來我方研判之後責任歸屬到底如何界定?

答:這個部分本會仍須向衛生署了解。相信衛生署目前正在處理當中,完成後將儘快對外說明。

毒奶粉事件後續賠償問題將透過兩會平台以專案方式處理

問:有關毒奶粉事件的後續賠償問題,陸委會對此有何規劃,將 透過何種管道協助求償?

答:

(一)有關向大陸求償事宜,須確認責任及消費者、廠商之受害損失情況,彙蒐相關證據資料。目前正由消保會及衛生署分別蒐整登錄國內消費者與廠商受害資訊。本會將依該等機關提供之國內相關受害資訊,積極透過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聯繫,採集體求償方式,向大陸求償。本會亦將會商相關機關,研蒐大陸相關法規及求償程序,以提供協助。

(二)有關賠償部份,海協會於9月17日的來函中承諾,將以專案方式處理。因此,未來此事件所涉及責任及賠償等事宜,將在兩會平台上以專案方式處理。

大陸金融機構來台設立據點屬陸資來台規劃的一部分,將配合整體開放政策研擬

問:有關大陸招商銀行想來台設分行,陸委會將如何處理?是否會將其納入開放陸資來台的政策中?

答:有關大陸金融機構來台設立據點,屬陸資來台投資態樣之ㄧ。由於涉及大陸方面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的政策立場,及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問題,政府將配合整體開放陸資來台政策以及兩岸金融監理協商進程兩部分,以通盤方式處理,才能得出結論。

截至9月底,新聞局共收到兩家大陸地方媒體申請來台駐點

問:有關開放大陸地方媒體申請期限已過期,是否會延長期限?

答:我們歡迎大陸地方媒體來台駐點,希望最少有五家。該申請期限為篩選評估的時間點。截至9月30日,新聞局已收到兩家媒體申請,後續相關作業將由新聞局會會同相關機關處理。

針對台商赴大陸參展受騙事宜,本會將透過海基會協助當事 人爭取相關權益

問:40多位台灣廠商前往北京參加台灣美食街展銷活動,疑似受騙參展不成。陸委會瞭解情形為何?將如何協助受害廠商?

答:

(一) 海基會獲報後就已發函請海協會協助,並請求台商協會就近了解與協助。據本會了解,本案主要問題為雙方僅口頭達成協議,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爾後,雙方對口頭協議的內容又有認知上的落差,才會引發爭議。海基會在今日發布的新聞稿中特別強調,在大陸地區參加展覽或任何產品推廣銷售等活動,應注意相關法令並簽訂明確的書面合同,以保障自身權益。按照國內民法相關規定,當事人表示意思一致者,不論明示或默示,具法律效力的契約即為成立,故不一定需要簽訂書面合同。然而,大陸地區的規定有所不同,欠缺書面合同即可能造成契約一方權益上的損失。

(二) 據了解,10月1日大陸海協會並已協調北京市台辦及豐台區台辦出面處理,雙方已達成和解。後續事宜將按照法律程序處理。將來若有類似案件,陸委會與海基會都願意給予當事人積極協助。

類別

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