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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記者會紀錄

  • 發布日期:97-07-03

本會劉副主委於民國97年7月3日主持例行記者會紀錄

宣布事項:

行政院會通過「放寬縣市長赴大陸地區交流規劃方案」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放寬縣市長赴大陸地區交流規劃方案」,同時內政部修正發布許可辦法相關條文,且即日生效。

詢答事項:

胡志強明日可否赴大陸應由移民署說明

問:有關「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條文第十條之一規定:直轄市及縣市長進入大陸需一星期前轉送內政部會同國安局、法務部、行政院及陸委會共同許可,而胡市長志強明(4)日將啟程赴陸是否來得及?

答:移民署今(3)日下午召開審查會,個案應由移民署說明。

本會及相關部會將努力推動難民法儘速通過

問:關於民運人士要求工作權,請問陸委會將如何處理?又貴會是否有給予他們什麼樣的協助?

答:

■今年2月,陸委會曾就工作部分去函勞委會,徵詢該會的意見,但是沒有獲得正面回覆。因此,將來我們會繼續與勞委會溝通。當時「難民法」草案已送交立法院,在難民法即將開始審查之前,我們希望能有額外處理的空間,給予這些民運人士適當的協助,但後來由於屆期不連續,故草案被退回。目前該草案已重新送交立法院審查,我們盼望立法院能儘快通過,俾完備我國的難民處理機制。這也是行政院、內政部及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努力的方向。

■本會已針對這些民運人士個別的需求,分別給予適當的照顧,其中包括財務、技能訓練、通訊、語言等各方面。

民意代表赴大陸之相關規定仍有待整體檢討

問:行政院院會今(3)日通過「放寬縣市長赴大陸地區交流規劃方案」,站在陸委會的立場,其他民選的政治人物赴大陸是否也應立法加以規範,例如要求頻繁前往大陸的立法委員提交出國報告供選民參考與監督之用?

答:

■自民國81年制定「兩岸人民條例」以來,民意代表及從事教職的人員即未列入一般往返中國大陸的相關規範。

■就我瞭解,地方民意代表若出國,返國後亦須提交報告供地方議會參考。

台灣電子報登陸情形仍有改善空間

問:「人民日報」及「新華社」即將重新來台駐點,而過去我方曾提出對等要求,盼「中時電子報」及「聯合新聞網」亦可登陸,對此大陸是否會有所回應,或釋出其他善意回應?

答:

■恢復「人民日報」及「新華社」來台駐點,是希望中國大陸的媒體能對台灣有整體的瞭解,對台灣多元的社會有完整的報導。

■至於我方提出希望台灣相關電子報可以登陸的要求,就本會的瞭解,情況似乎有所改善,但仍有強化的空間,將來會由新聞局或相關機制提出要求,讓電子報發揮應有的效果。

問:有關開放大陸五家地方性媒體來台採訪,請問有無規劃是哪些媒體?

答:目前仍由本會及新聞局研商中,日後如有具體方向,將由新聞局說明。

兩岸平日包機及貨運包機的協商並無特定時間表

問:兩岸平日包機的協商何時展開?下一步的協商內容為何?

答:

■目前兩岸已進行週末包機,未來再由兩會就週末包機的實施狀況,進行必要的檢討。在「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中亦提及,將來會就航班、航點及新航線作進一步的檢視。此外,在包機紀要中亦提到,希望貨運包機能儘快在三個月內完成協商並簽署落實。

■有了週末包機的經驗,後續的安排當然會有更紮實的基礎,惟目前並無特定的協商時間表。

陸客來台後的言語行為,不會有任何受禁止的問題

問:明(4)日來台的大陸官員團,陸委會是否禁止他們有哪些言語行為?

答:除了相關行程由移民署審查外,並不存在任何禁止其言語行為這方面的問題。

類別

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