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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記者會紀錄

  • 發布日期:97-10-09

民國97年10月9日(週四)劉副主委德勳主持例行記者會紀錄

【公佈事項】無

【詢答事項】

兩岸協商是在憲政架構及嚴謹的國會監督機制下進行

問:王金平院長表示,立法院將規劃成立「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參與兩岸談判事務,請問陸委會對此議題研擬過程及結果為何?

答:

(一)在我國目前的憲政架構下,立法權與行政權各自有一套 法律機制運作。政府自民國80年成立陸委會及海基會後,兩岸協商就是由立法院監督、行政部門執行。

(二)有關兩岸協商的執行與監督,民國92年時,立法院在兩岸條例中增修7項條文,內容涵蓋兩岸協商的授權、責任、保密義務等,以確保監督機制的公平性。根據規定,協商凡有涉及法律的部分,需連同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協議也須送立法院審議。至於不涉及法律的部分,仍需送立法院備查。

(三)現行兩岸協議處理之法制尚屬完備,國會監督機制亦應無虞,行政權與立法權間已作適當之分工。因此目前行政部門是在憲政架構及嚴謹的國會監督機制下進行兩岸協商。

問:承上所述,可否解讀為陸委會認為目前立法院沒有必要成立兩岸小組?

答:

(一)立法院之前曾成立過兩岸小組,至於目前是否成立兩岸小組,應由立法院自行評估。

(二)多年來兩會間的多次協商,都是在非常嚴謹的憲政架構下進行,協商前後都要向立法院報告;此外,各種施政報告、預算審查及專案報告,也都在立法院的監督下進行運作。換言之,兩岸協商是充分在立法院監督下完成,多年來如此,目前亦然。

政府為陳雲林來台成立跨部會專責小組,來台時間不受抗議活動影響

問:民進黨中常會日前通過,陳雲林來台期間將上街頭抗議。請問陸委會將如何因應?

答:

(一)台灣是多元的社會,也常見各種活動須面對各界不同的聲音。從過去汪道涵先生到現在陳雲林先生的來台規劃,我們一向都有將此情況納入評估,未來也將持續就各種可能情況進行評估與規劃。

(二)我們也成立一專責小組處理陳雲林先生來台的規劃,以妥善處理各種狀況。相信陳先生了解台灣是民主多元的社會,並能以正面態度包容各種不同的聲音。

(三)台灣人的好客是世界聞名的,相信國際社會也會從正面角度看待這次的兩岸會談。

問:有關陳雲林來台的專責小組,是由陸委會內部還是政府跨部會組成?小組成員有哪些?目前討論議題為何?

答:

(一)江陳會談專責小組從權責層面劃分,牽涉到全面、整體的政府機制,由政府相關機構配合組成,相關程序都在評估當中。

(二)江陳會談的相關議題,本會也會與其他機關一同合作處理。

問:陸委會前主委吳釗燮日前表示,陳雲林先生此時來台並非最好時機,此時來台灣將會全盤皆輸,因為如果遭遇台灣比較激烈的抗議時,台灣可能被迫在中共要求下道歉,讓我方在兩岸協商時可能流於低聲下氣。吳前主委的論述,陸委會是否納入評估?如果發生,陸委會是否有應對方案?

答:

(一)個人在媒體上或以文章發表的言論,本會不予評論。

(二)本會會針對任何情境做好各種評估,但本會仍期盼「江陳會」能非常平順的舉行與完成,也會做好各種準備。

問:民進黨將在陳雲林來台期間發起抗議活動,關於此事大陸有無向我方表達疑慮或要求我方評估?此外,承上所述,以及賴主委日前於「港澳僑胞歸國慶賀茶會」上的談話,可否認定陳雲林來台的時程不會因抗議活動而改變?

答:在目前的溝通過程中,對方並未提及抗議問題。我方是以接待者的角度來安排行程,確切時間仍由兩會持續溝通中,應會朝積極的角度發展。

問:預備性磋商進展為何?

答:目前兩會仍在積極溝通中,一旦確定,我們會儘速對外說明。

勞委會已針對「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研擬評估意見

問:關於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陸委會政策方向為何?

答:

(一)勞委會已針對「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研擬評估意見,其中提出兩個調整的方向。在兩岸條例第17條尚未修正的情形下,大陸配偶在台依親居留期間的工作權可先行放寬,勞委會會邀集相關機關就這部份先做調整。

(二)至於團聚期間,因兩岸條例對此有相關的規範,這部分尚待修法,我們會將此案列為優先審查法案,等立法院通過之後,必然會做調整。

類別

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