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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方去函港府要求協助我方相關人員赴港帶回港女命案犯嫌陳同佳及相關事證

  • 發布日期:108-10-22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邱垂正、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以及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於今(22)日下午5時就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案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政府立場及相關資訊如下:
1、本會已於昨(21)日發出新聞稿呼籲港府,儘快安排臺港雙方主管部門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司法互助機制,以有效處理個案,並從根本解決問題。
2、我法務部亦於昨日記者會中,提出三項原則包括:本案臺港都有管轄權,基於審理便利性,應由港府優先審理、我政府會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處理本案,沒有拒收問題、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絕不卸責。並建議兩項方案:我方願提供相關事證,供港方審理;港府有無管轄權一事,應由香港法院作出正式裁定。
3、惟依據港府保安局昨晚的公開聲明,港方仍無意受理,且對我方所提建立臺港司法互助機制的建議,亦無正面回應,我方對此感到遺憾。
4、鑒於我方一直苦等港方的正面回應,但迄無下文,為實現司法正義,務實處理本案,我方已於今日下午透過臺港既有管道正式致函港方表示:
(1)希望港方依先前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就我方於2018年3月16日、4月26日所提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書之請求事項及相關在港卷證資訊,例如認罪書、庭訊口供等,提供我方赴港人員攜回。
(2)因本案犯嫌涉及重罪,為免犯嫌有逃亡滅證之虞,希望港方協助我方赴港人員確認犯嫌身分及帶回,勿使重案犯嫌逍遙法外。
5、港女命案發生以來,我政府立場一貫、明確,就是伸張公義,早日還給被害家屬公道,相信這也是臺港兩地民眾的期待。我方希望,港方對於我檢警赴港將犯嫌暨事證帶回一事,能夠儘速正面回應,並提供相關協助,讓本案能夠圓滿解決,以符合各界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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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