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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西班牙法院判決將我涉嫌在該國從事電信詐騙之 國人引渡中國大陸乙事新聞參考資料

  • 發布日期:106-12-16

一、針對西班牙國家法院15日同意中國大陸要求,將基於「一 中原則」把臺灣籍詐騙犯引渡到中國大陸一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深表遺憾與不滿。陸委會強調,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中國大陸必須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中共在國際上透過各種手法打壓臺灣,只會引起臺灣民眾更大的憤慨,臺灣人民也絕不接受。全案目前仍在西國 司法程序中,外交部及相關機關將持續進行了解掌握。

二、在本案剛發生之際,陸委會即與外交部、刑事局等機關保持聯繫,也向陸方表達希望就本案展開合作偵辦,並 將我涉案國人帶回依法偵辦、審理之立場。外交部也積極參與西國法庭程序,並與西國政府多方交涉。

三、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為我國重要政策,自去年520以來,陸委會即與法務部、外交部、內政部警政署、通傳會、臺灣高檢署等機關,共同召開8次跨部會平臺會議,並且針對國際加強合作、國内持續打擊、兩岸進行溝通等不同面向,推動相關作為,也有效在東南亞國家查獲機房及車手,並在歐洲、中南美洲等地,阻止設置詐騙犯罪據點。

四、陸委會要再次呼籲陸方,兩岸已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只有雙方儘早展開合作,才有助於打擊電信詐騙犯罪,抓住幕後黑手,保障兩岸人民的權益。

類別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