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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委員會第32次諮詢委員會議與會委員發言重點

  • 發布日期:111-01-04

  大陸委員會於日前舉行諮詢委員會議,主題為「兩岸學術科技交流風險及強化學研成果保護」,與會諮詢委員發言及討論重點如次:

一、學者引言指出,目前我國學術研究機構相關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經費來源多半由政府資源挹注,應予適度規範管理,以避免陸方透過「千人計畫」及對學校研究機構提供經費資助等方式,進行人才挖角及技術竊密。經初步盤點政府捐(補)助之研發成果保護等相關規範,建議政府應儘速明訂並擴大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之範圍,建立對於參與研究人員管制與究責機制,並修訂相關法規,以維護我國核心競爭力。

二、與會學者認為,為確保我科研成果之保護,強化兩岸學術交流與合作之風險管理,政府現行授權各學研機構單位對於所資助取得之研發成果,不論在歸屬或自行管理、限制等規範均標準不一,且欠缺參與研究人員的管制與究責機制。因此,學者建議政府持續關注我國學研機構人員與陸方合作研究計畫、盤點兩岸校際交流協議有無落實事前申報等,避免我研發成果或關鍵技術外流。

三、針對中共以「千人計畫」滲透美國大學竊取學研成果,有學者提及近日美國哈佛大學前化學系主任李柏教授因隱瞞參與中國大陸「千人計畫」,經審判認定犯有向當局虛假陳述等6項罪行,學者建議相關主管機關對我國大學校院接受資金捐贈之來源,應訂定相關管理規範。我方學者如果同時接受政府及外國經費補助等情形,應向主管機關誠實申報。

四、與會學者亦建議政府相關主管機關應加強對學界、產業界進行宣導,例如辦理大學校院新進教師、學研機構人員職前講習,增加有關科技竊密及人才挖角等案例宣導課程,提升學研機構人員重視研發成果之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保護等法律觀念,並強化內控機制。

五、最後有學者建議,我方除在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高科技產業技術須有保護措施外,針對中共今年公布「農林22條」、促進閩臺農業融合發展等相關措施,加強吸納臺灣農業人才、技術或相關產業優勢技術及資本,政府應加強提醒國人注意相關赴陸風險,確保自身利益和安全,並避免危害臺灣整體利益。

六、邱太三主委在會中指出,近年因疫情引發全球晶片短缺,讓許多國家對臺灣的半導體科技實力刮目相看。要維護我國科技競爭力,除須關注產業面的營業秘密保護外,我國各個學術機構及研究機構的學術科技研究成果,也應同等重視。未來陸委會將持續會同相關主管機關,持續檢視我國現行對於機敏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及法令是否齊備,加強科研成果保護,以維護我科技競爭力及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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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