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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兩岸交流措施調整新聞參考資料

  • 發布日期:106-12-23

106年12月23日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張小月主委在與媒體互動場合中,對於外界關心的兩岸事務,說明了近期的具體措施與規劃,包括:

一、推動放寬小三通規範及簡化便民措施

近期政府規劃放寬小三通多項措施,在預告中的「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修正草案中,包括︰增訂補貼小三通航運業者虧損之法源依據、放寬107年1月18日前設籍金門、馬祖之漁船,得向當地縣政府申請許可從事金馬與中國大陸兩岸間之水產品運送、將「小三通」大陸團客最低人數限制從為5人降為3人。

另陸委會協調內政部移民署規劃小三通陸客入境作業的便捷化措施,包括︰「簡化小三通個人旅遊申請應備文件(不需G簽注)」、「小三通藝文商務交流審查時間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放寬小三通旅行事由得從事活動之範圍」等,刻正由相關機關處理相關行政程序及配套作業中。

上述小三通相關新措施實施後,將可促進陸客經小三通來旅遊、增加小三通交流便利性,有助於離島地區產業發展及增加觀光收益。

二、研議放寬陸配親屬來臺探親的親等及持續關照陸配生活權益

對於已取得身分證陸配(目前其三親等內血親已可申請來臺探親),已積極研議放寬三親等內血親之配偶(如舅媽、姪媳)也可以來臺探親。另有關尚未取得身分證之陸配(目前僅開放父母親來臺),也在研議開放二親等內血親及其配偶(如兄弟姊妹、兄嫂、妹夫)可以申請來臺探親。因近來陸續接獲到陸配朋友提出的建議,例如陸配的三親等血親來臺,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同行、父母親來臺可否多次簽證,以方便安排行程等,為了符合陸配朋友們的期待,陸委會及移民署都納入考量整體規劃,刻正積極推動研修許可辦法事宜。

政府一向關心中國大陸配偶在臺的生活權益,且認為「實質照顧更重要」,政府將優先解決渠等融入臺灣社會所迫切面對的經濟、家庭、子女等需求問題,讓中國大陸配偶在臺生活更加便利。

三、積極推動「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29條之1相關事宜

「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於104年12月10日在澳門完成簽署,並經立法院於106年11月7日審議通過。本協議由臺澳官方代表簽署,不但彰顯協議的官方性質,且建立長期制度化之相互減免稅捐機制,有助我空運業者發展及優化臺灣投資環境。同時,基於「租稅法律主義」,陸委會及財政部共同推動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增訂第29條之1,業經立法院於同月28日三讀通過,並奉總統令於12月13日公布,及行政院令發布定自12月21日施行,可明確我行政部門與港澳政府洽簽租稅互免相關協議之法源依據。

上述措施成果,都和兩岸人民權益息息相關,也呼應總統各項施政「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縱使面對陸方緊縮兩岸官方互動交流及不放棄武力犯臺等負面作為,政府致力維持和平穩定現狀、堅持臺灣民主和民意及維護臺灣核心利益與價值的主張與承諾堅定且一貫;為維護國家尊嚴與利益,政府動態評估情勢變化採取必要作為,呼籲兩岸共同尋求兩岸互動新模式,對臺海與區域穩定安全作出積極貢獻,有助於兩岸和平穩定及為民眾創造更大的福祉。

類別

1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