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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2年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2013.1.1)
 馬英九總統以「奮起行動,扭轉未來」為題發表元旦祝詞時表示,兩岸和平是亞太和平的基礎之一,也是促進經濟發展與提振投資意願的必要條件,未來中華民國要繼續在東亞扮演推動和平與促進繁榮的建設性角色。總統也表示,盼望與中國大陸新領導人習近平先生,在鞏固「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全面擴大與深化兩岸交流,並將加速「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後續協商,進一步放寬陸資與陸生來臺及陸客自由行,以及通盤檢討與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此外,政府也將積極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總統並表示,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兩岸領導人都應該將確保臺海永久和平當成首要之務。而兩岸交流越制度化,兩岸人民對彼此的認識越深入,兩岸的和平也就越鞏固。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日(2013.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民調顯示,高達7成6(76.4%)的民眾支持政府進一步深化兩岸在人權、法治、經貿、文教、公民社會等各項交流,以增進兩岸民眾的相互瞭解;並有4成2(42.8%)的民眾認為持續推動兩岸民主、人權、法治等領域的對話與深度交流,對大陸將發揮正面的影響。有6成7(67.1%)的民眾認為政府應適度開放陸資來臺,且有6成(60.3%)民眾表示開放大陸資金來臺投資,有利平衡兩岸投資發展,對兩岸經貿往來有所助益。對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有64.2%的民眾持贊成的立場。至於辦事機構的功能與職掌,有70.2%民眾贊同海基會在大陸設立的辦事機構,能落實官方辦事機構的功能與業務。整體而言,大多數(71%)的民眾認為兩岸的海基會和海協會互相設立辦事機構,有助於兩岸關係的發展。此外,在通盤檢討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方面,有多數(72.4%)民眾認為政府全面檢討並分階段修正,符合民眾實際需求,並能落實來臺灣的大陸人民的人權及平等權(67.5%),對於政府規劃分階段進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政策亦予以肯定。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七日(2013.1.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部分人士使用「內地」稱呼中國大陸,陸委會認為並不妥適。政府向來支持兩岸演藝與流行音樂等多方面交流,同時在「黃金十年.和平兩岸」施政主軸中,已揭示拓展臺灣影音、出版品進入大陸,以推廣臺灣核心價值與軟實力。陸委會呼籲國人在兩岸交流相關場合,應秉持對等尊嚴原則,使用符合現行法令規定及國內民眾感受的用語稱呼大陸。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八日(2013.1.8)
 針對大陸媒體「南方周末」新年特刊遭到大陸官方刪改事件,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尊重新聞自由是普世價值,媒體言論自由應受到保障。同時,陸委會非常關心大陸新聞自由的相關發展,希望透過兩岸媒體的互動與交流,讓大陸感受到臺灣自由的新聞環境,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並帶給大陸新聞環境改革的動力。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十四日(2013.1.14)
 馬英九總統出席「102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致詞時表示,政府將以中國大陸「二一一」工程所涵括學校為目標,逐步擴大對其學校學歷之承認範圍,並積極招收大陸專科學生至我國2年制技術學院進修,以持續提升我國高等教育之競爭力及合作機會。

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廿三日(2013.1.23)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3年世界自由日慶祝大會、世盟中華民國總會第57次會員代表大會暨世亞盟年會」時強調,臺灣過去歷經戒嚴時期與兩岸對抗,令人深刻體認「沒有和平,就不易有自由與民主」,決定以和平方式解決兩岸爭端,因而快速改善兩岸關係,目前雙方已簽署包括開放直航、陸客來臺、核能安全及共同打擊犯罪等18項協議及達成兩項共識。顯示兩岸可透過和平方式消弭歧見,並能「擱置爭議、共創雙贏」,有效化解衝突。總統進一步表示,兩岸關係改善後,我國的國際空間也隨之擴大,同時政府期盼與中國大陸的對話,從經濟、貿易、文化,進一步擴展到人權與法治,讓對岸民眾瞭解我方的努力與作為,以及對民主的實踐。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四日(2013.2.4)
 馬英九總統致函天主教教宗本篤16世,響應教宗「2013年世界和平日」文告。總統表示政府以建立兩岸互信及推展和平交流做為政策主軸之一,我方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及「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之基礎上,秉持「擱置爭議」、「共創雙贏」及「對等互惠」原則,與中國大陸簽署18項協議及達成2項共識,為兩岸和平、穩定及繁榮奠定基礎。
 總統指出,我方已就釣魚臺列嶼主權議題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希望「有意義對話以擱置領土爭議」及「經由合作開發共享資源」,並力促臺、日及中國大陸三方從「三組雙邊對話」邁向「一組三邊協商」,以解決區域爭端,達成東海和平之目標。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六日(2013.2.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年終記者會表示,將逐步落實「黃金十年‧和平兩岸」國家願景揭櫫的政策方針,積極優先推動三項大陸工作重點:
 (一)「擴大並深化兩岸各層面交流」:政府將循序漸進推動兩岸經貿關係,除將加速進行ECFA的後續協商,包括服務貿易、貨品貿易、爭端解決協議等,並將持續進行兩岸經貿政策之鬆綁調整,及完備相關安全管理機制。另將持續配合教育部全面檢視陸生來臺就學相關配套措施,及加強推動兩岸環保、人權、婦女、新聞等領域的民間團體交流互動,以及兩岸資訊對等及自由流通。
 (二)「通盤檢討與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今年上半年的檢討重點,包括:在公務部門從事不涉及公權力行使之勞務性工作、民事章選法規則的檢討、大陸地區人民繼承,以及配合兩岸互動新局及經貿需求,重新檢討大陸廣告管理規範等事項。
 (三)「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初步規劃在大陸臺商、臺生等聚集處,逐步設置多個海基會辦事機構,並希望具備經貿、文教、交流、聯繫、急難救助協處等綜合性服務功能,以服務國人為首要目標。我方也將在「對等、尊嚴」的前提下與陸方進行協商,並儘早完成設置。
 王主委也表示,希望大陸方面務實面對兩岸隔海分治的現實,在各個領域,包括國際社會與NGO合作等方面,相互尊重、友善對待。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十八日(2013.2.18)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3年大陸臺商春節團拜暨聯誼餐會」致詞表示,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灣海峽「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未來將朝進一步擴大並深化兩岸交流、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通盤檢討並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三項目標努力邁進。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十八日(2013.2.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海基會「2013大陸臺商春節聯誼活動」致詞時表示,政府將持續秉持「擱置爭議、共創雙贏」的原則,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逐步推動及鞏固兩岸和平發展。王主委也表示,今年優先推動的工作重點,包括:在「擴大及深化兩岸交流」方面,將加快ECFA後續協商的進度,包括爭取在今年上半年簽署服務貿易協議,以及在今年底前完成貨品貿易協議及爭端解決協議的協商,並檢討鬆綁相關法規;在「通盤檢討兩岸條例」方面,將依據急迫性,分區塊、分階段儘速完成;在「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方面,將以「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與國會和社會各界溝通,盼儘早完成設置。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廿日(2013.2.20)
 馬英九總統出席外交部舉辦的「中華民國102年新春聯歡晚會」時強調,政府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下,維持海峽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國際關係持續擴大」兩者不衝突,兩岸已從過去的惡性循環轉變為良性循環。

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廿五日(2013.2.2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針對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會晤發布新聞稿表示,任何有助兩岸溝通的交流活動,政府樂觀其成。政府將持續秉持「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所蘊含擱置爭議、相互尊重的精神,期盼兩岸關係能在一個穩定繁榮的基礎上,共同為兩岸人民謀求更大的福祉與利益。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五日(2013.3.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新聞自由是普世價值,大陸方面應積極尊重、維護與保障新聞自由,並重申兩岸新聞交流最重要的是資訊對等交流與自由流通,兩岸應優先處理的新聞交流議題應是大陸停止封鎖臺灣新聞網站,同意臺灣雜誌到大陸發行,以及停止大陸電臺干擾臺灣電臺節目的播出。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七日(2013.3.7)
 馬英九總統出席「傅爾布萊特年度研討會」時表示,自今年秋天開始,將有更多陸生來臺就學,且計劃開放技職體系學生來臺,完成2年的學業課程後即可獲得正式學位,期使兩岸青年於人生的早期階段即能獲得更多相互交流的機會,為未來和平穩定的發展奠下重要基礎。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四日(2013.3.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針對近期大陸召開「兩會」會議,並提出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相關看法表示,未來我政府將優先推動維護兩岸人民權益及促進臺海和平的大陸政策,包括在交流面、法制面的深化與調整,以及推動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進一步服務國人。對於大陸「全國人大」會議選出新任領導人習近平,期許雙方珍惜兩岸良性互動與交流所積累的豐碩成果,共同為兩岸人民幸福努力。陸委會指出,展望兩岸新局,我政府仍將依循「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既定立場,期盼雙方能繼續秉持「擱置爭議、共創雙贏」的原則,持續深化互信,以追求和平穩定、互利雙贏的兩岸關係。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七日(2013.3.1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針對大陸舉行「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後中外記者會之相關發言表示,中國大陸近期在行政革新、經濟民生及社會公平正義方面,提出許多改革方向,我政府表達肯定,並期許未來兩岸之間能夠針對相關的改革發展面向,共同合作、相互提升,進一步促進兩岸關係的互信與互利。陸委會表示,兩岸近5年來的良性互動成果,得來不易,雙方應善加珍惜。未來我政府將秉持既定的政策目標與推動步伐,持續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擴大、深化兩岸各領域的交流互動,增進兩岸互信。陸委會強調,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臺灣是我們的家園,兩岸應秉持「相互尊重、互利共榮」的精神,共同為兩岸和平穩定與人民福祉而努力。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一日(2013.3.21)
 馬英九總統出席美國商會「2013年亞太區美國商會年度大會」暨「2013謝年飯」時表示,政府積極改善兩岸關係,迄今雙方簽署18項協議及2項共識,不但擴大兩岸經貿關係,也增加外商來臺投資誘因。兩岸兩會將互設辦事處,期使兩岸事務制度化,除可成為臺灣最佳防線之一,並可強化對雙邊人民之服務,進一步提升我與大陸之關係。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一日(2013.3.2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吳美紅主任秘書在例行記者會表示,3月中旬,兩岸雙方已就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第二次副秘書長層級非正式溝通,雙方同意將「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正式列入兩會協商議程,並適時啟動正式業務溝通。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二日(2013.3.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最新民調顯示,近8成的民眾(79.3%)支持兩岸持續進行電視、電影、廣播、新聞等大眾傳播領域的交流,促進兩岸資訊的流通;並有7成2的民眾(71.9%)肯定兩岸媒體的交流,可讓大陸媒體實際體會臺灣新聞自由的環境。而對於大陸管制臺灣新聞網站的作法,將近7成民眾(69.8%)認為對兩岸新聞資訊的自由流通會產生不好的影響。至於長期觀察的兩岸議題,民調結果顯示,主張「廣義維持現狀」的民眾仍占大多數(86.1%),維持一定的穩定性。對目前兩岸交流的速度,認為「剛剛好」的民眾有45.2%,另認為「太快」及「太慢」的比例分別為31%及13.2%。此外,有近7成(68.7%)的民眾支持政府持續透過制度化協商來處理兩岸的交流問題。

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廿六日(2013.3.2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接受中央社專訪時指出,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海基會和大陸海協會互設辦事機構避免形成此一印象,並表示辦事機構涵蓋經貿、文化、教育、聯繫、交流、急難救助協處等功能,雙方已達成初步共識。對於辦理旅行證件等業務,兩岸將持續溝通,政府也會積極爭取,以提供兩岸人民更好的實質服務。王主委也表示,修改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與推動陸生納保是近期推動重點工作,希望讓陸配與陸生享有公平對待。此外,王主委指出當前兩岸協商議題非常多,同時考慮臺灣內部仍沒有達成共識,兩岸政治性議題或和平協議目前沒有急迫性,不是政府優先推動事項。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日(2013.4.2)
 馬英九總統接見參加「2013博鰲亞洲論壇」我方代表團時表示,過去4年多來,兩岸間已簽署18項協議並達成2項共識,未來數月內將針對「服務貿易」部分進行協商,以及於年底前完成「貨品貿易」協商。總統進一步指出,兩岸應持續進行經濟合作,尤其是落實ECFA各項協議的執行。總統強調,兩岸政策係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交流,經過5年多的實踐,證明這是一條可行的道路,不僅能促進兩岸交流,更為我開啟國際參與的大門。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七日(2013.4.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因應大陸地區人類H7N9流感疫情升高,衛生署已將「H7N9流感」公告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陸委會表示,已透過海基會運用臺商經貿網及臺商協會,加強衛教的宣導,並協助蒐集瞭解大陸相關疫情資訊。陸委會強調,由於兩岸人員互動頻繁,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作業,持續關注大陸的疫情發展,適時採取必要的防疫作為。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十三日(2013.4.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院會於102年4月11日通過「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本草案內容採概括授權方式,一方面係因兩岸條例也採取相同的立法體例,另一方面係考量雙方刻正進行溝通與協商,為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並確保我方談判空間,相關辦法及授權事項於協商確定後,將報請行政院核定,並依中央法規標準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踐行國會監督程序,政府就法制面與執行面一定會進行充分準備及完善配套,在協商過程中也將秉持對等、尊嚴的原則,就協商進度與協商共識,以公開透明之原則,充分與國會、社會進行溝通、說明,減少民眾的疑慮。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十六日(2013.4.16)
 馬英九總統與美國史丹福大學「民主、發展暨法治中心」(Center on Democracy, Development, and the Rule of Law, CDDRL)進行視訊會議時指出,我國政府為確保臺海和平,以「九二共識」為基礎提出許多務實作法,包括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三不政策,同時建立互信,並使兩岸人民受惠。我方主張「主權互不承認,治權互不否認」,讓兩岸能進行實質交流,不因對主權問題的歧見而受影響。
 總統表示,政府對兩岸對話的規劃是「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透過這種「堆積木」的作法,是追求臺海永久和平的唯一路徑。兩岸在過去五年間簽署18項協議,內容涵蓋直航、觀光、經濟合作、智慧財產權、核能安全及司法互助等議題。未來三年,兩岸可望完成「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下的服務貿易及貨品貿易協商,教育及文化的交流也將大幅增加。此外,雙方亦規劃在對方的主要城市設置辦事機構,以服務往來於兩岸間的7百萬人民,及照顧流通於兩岸間、價值1千6百億美元的貨品及服務。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廿二日(2013.4.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大陸四川省雅安日前發生強震,造成人員嚴重傷亡,我政府基於人道關懷,行政院決定參照大陸青海玉樹地震、甘肅舟曲土石流等災害,由政府捐助美金100萬元,並透過海基會轉交大陸海協會,協助當地震災重建。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廿九日(2013.4.29)
 馬英九總統出席「辜汪會談20週年紀念茶會」,致詞時表示,政府推動大陸政策及兩岸關係,必將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依循「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優先順序來處理。兩岸這五年來和平互利的交流,為東亞與世界樹立了一個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的正面範例,期望兩岸能持續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和平與繁榮;同時在「主權互不承認,治權互不否認」的認知下,擴大與深化兩岸在經貿、文化、科技、環境、社會、法治及人權等各個領域的交流互動,促進兩岸人民更深入的瞭解與更廣泛的合作。

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廿九日(2013.4.2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辜汪會談20週年紀念茶會」,致詞時指出,1993年,兩岸因「辜汪會談」終結了歷經數十年的隔閡,而當年所搭建的兩岸制度化協商管道,也解決了兩岸交流衍生的問題,維護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辜汪會談」樹立兩岸「擱置爭議、相互尊重、對等互動」的協商典範。近5年來,兩會高層共舉行了8次會談,並透過兩會的電話熱線,即時、有效地解決兩岸互動往來的各項問題與爭議。更重要的是,透過18項協議的簽署,建立兩岸政府間「機制對機制」的平臺,讓雙方能夠在許多跨境行動上充分合作。未來,政府仍將持續擴大、深化兩岸各層面的交流,讓兩岸人民有更多的機會互動,瞭解彼此,進一步能夠相互包容,兩岸關係才能走得更穩健、更長遠。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七日(2013.5.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接受中國時報專訪表示,兩岸政治議題複雜,大陸如能正視「互不否認治權」,就是兩岸關係的一大進展;政府現階段優先推動的事項,包括:擴大深化兩岸交流、互設辦事機構、通盤檢討兩岸關係條例。對於兩岸新聞交流,王主委呼籲大陸應正視臺灣的期待,開放網路封鎖、解決廣播電波蓋臺、開放雜誌登陸發行;陸委會也將持續補助民間團體,邀陸媒來臺參訪,體驗臺媒的新聞自由環境。此外,王主委表示,兩岸簽署服貿協議,將擴大臺灣的投資機會、增加就業機會,對於部分產業受到衝擊,政府也會妥適安排。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七日(2013.5.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接受聯合報專訪表示,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是要就近服務在地的大陸臺商、臺生等,政府將極力爭取辦事機構擁有旅行簽證與人道探視的實質功能;雙方也會訂定辦事機構的行為規範,不能任意干涉對方內部事務。王主委表示,臺灣在兩岸互動中,以包容多元文化、實踐民主制度,及尊重人權等價值,引以為傲。我們應盡最大努力接納陸配,使其融入臺灣社會;並善待陸生,讓他們內化臺灣引以為傲的價值。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六日(2013.5.16)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3世界國際法學會亞太論壇」開幕式致詞表示,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關係,而是一種特殊的關係,兩岸之間沒有國際法上的承認問題。政府提出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主張,符合中華民國憲法,在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臺海現狀,這是對兩岸現狀最務實的描述與解釋,也是消除雙方敵意、擱置主權爭議並促進兩岸發展最好的方法。未來,政府將持續擴大及深化兩岸互動,推動互設辦事機構及通盤檢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以達兩岸和平繁榮發展的目標。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十六日(2013.5.1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菲律賓射殺我國漁民事件與中國大陸所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毫無關係,我們認為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希望各方能充分認知此點,避免處理事件過程中,傷害我方人民感情。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廿七日(2013.5.27)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背景說明會致詞時表示,政府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對等、尊嚴、互惠」及「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的原則,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有關服務業的市場開放,由各服務業主管機關依據「利益極大化、衝擊極小化」的原則,與陸方主管部門進行溝通,以確保我方利益。王主委進一步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兩岸簽署的第19個協議,也是兩岸間依據ECFA及WTO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第5條完成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議,有助於相關國家加速與臺灣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進程,並對臺灣申請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協定的戰略目標,累積更厚實的基礎。同時,簽署服務貿易協議是擴大及深化兩岸交流的指標性工作,展現政府施政的決心;也顯示雙方落實ECFA的誠意,展現互信基礎的擴大,相信在這樣的基礎上,ECFA後續的貨品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或是其他的兩岸協商議題,終將能順利簽署。王主委也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協商為後續進一步的協商打下基礎,兩岸經貿邁入全面交流與合作的時代,並具體提升ECFA效益。

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三十一日(2013.5.3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時表示,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最主要是基於現實需求,雙方都認為服務兩岸人民是最主要的目的,辦事處的功能在推動經貿、文化、教育、社會相關的交流與聯繫,與急難救助的協處。政府了解互設辦事機構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因此政府與陸方經過兩次兩會副秘書長層級非正式溝通及兩次主管機關間正式業務溝通後,已立即對國會媒體說明;旅行證件、通報、人道探視是國人關切的議題,此有助政府在面對陸方時,得以讓對方知道相關議題必須嚴肅面對,未來政府也會以相同態度持續這麼做。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四日(2013.6.4)
 馬英九總統在發表「六四」二十四週年感言時指出,近五年兩岸關係大為改善,然而兩岸間在人權實踐上的落差,一直是拉近兩岸人民心理距離的障礙,這種障礙透過兩岸間人權經驗的交流與對話,可以逐步縮小。大陸當局應以更寬廣的胸襟包容異議人士,並衷心期望大陸新的領導階層抓住機遇,開創人權新局。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四日(2013.6.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六四事件」24周年發布新聞稿表示,對「六四事件」的重新省思,是中國大陸深化改革的重要指標,中國大陸應以積極、坦誠的態度,正視「六四事件」的歷史事實與對大陸改革發展的正面意義,並呼籲中國大陸從人道善待「六四」參與者及其家屬做起,主動展現撫平傷口的誠意,在政治體制改革、人權促進與保障等方面,展現開創性決心,提升人民福祉。同時兩岸也可以在交流、對話的過程中,就各項改革面向相互分享多元價值,促進兩岸公民社會正向發展,以進一步深化雙方互信、互利的關係,為兩岸人民的幸福創造更有利的環境。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六日(2013.6.6)
 馬英九總統在接受日本「共同通信社」專訪時表示,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是一種特殊的關係,因此雙方簽了18項協議,都不是在國與國的基礎上簽訂,但並不妨害協議在雙方所管轄的區域內發生效力。政府用務實的態度設計兩岸交流的體系,並證明是可行的、成功的。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日(2013.6.11)
 馬英九總統在接見中國國民黨吳伯雄榮譽主席大陸訪問團時表示,政府以「一中各表、九二共識」等原則推動兩岸關係,並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這些主張已成為發展兩岸關係的重要基礎。總統並表示,兩岸之間不是國與國的關係,不會將我方在大陸設立的辦事機構或大陸在臺灣設立的辦事機構當成外交使領館;同時,有關人員的身分及保障、證照的申辦及受刑人的探視等方面,都會有相關規定,但並非以兩個國家的關係來看待,最主要的是,在我們的憲法架構下,我們不可能把海峽對岸看做是一個國家。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二日(2013.6.1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係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務實定位兩岸關係,也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在國家定位上,政府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施政,絕無自我矮化或附和大陸「一個中國」原則的情形,並強調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是為了服務及保障兩岸民眾的權益。在協商過程中,包括社會各界關切的旅行證件申辦、遭限制人身自由國人的人道探視,以及雙方派駐人員的行為規範等各項權益保障與約束事宜,均不免具有政治敏感性,政府並未全然將之視為事務性議題,談判過程中也都務實面對,並且積極爭取我方最大利益,協商過程及相關法制作業也秉持一貫公開透明原則,充分向各界進行溝通,並接受國會監督。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四日(2013.6.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參加「2013大陸臺商端午節座談聯誼活動」致詞時表示,今年陸委會的3大工作重點「擴大及深化兩岸交流」、「通盤檢討兩岸條例」以及「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等,已有具體進展,包括: 在「擴大及深化兩岸交流」方面,「兩岸投保協議」在今年2月1日生效之後,在我方提議之下,大陸方面已同意雙方每3個月進行一次協處案件的檢討會議,確保協議的落實執行;此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兩岸簽署的第19個協議,將有助於相關國家與臺灣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進程,以及累積臺灣申請加入TPP及RCEP的基礎,對於吸引外資及陸資也都會有實質的效益。在「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方面,目前雙方已經進行多次業務溝通,對於辦事機構推動兩岸經貿、文化、社會、教育交流與聯繫,以及急難救助協處方面功能,雙方已有共識。在「通盤檢討兩岸條例」方面,除已送請立法院審議的法律修正案外,陸委會已會同相關機關修訂33項兩岸關係條例相關子法,相關修訂將採滾動方式,與時俱進,持續進行檢討。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四日(2013.6.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依據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對兩岸的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因此,不論是所謂的「一中原則」、「一中架構」、「一中概念」,我政府對兩岸關係的立場從未改變,「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八日(2013.6.18)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布針對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民調結果顯示,有7成以上民眾贊同政府推動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直接服務與協助兩岸人民(71.1%),並有助兩岸相互瞭解、降低敵意(75.4%)。另有近8成(78.7%)的民眾認為海基會派駐大陸機構應具有辦理旅行證件、通報與探視遭強制措施限制自由的臺灣人民等業務功能。此外,有近7成(67.9%)民眾贊同制定「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做為未來海協會來臺灣設立辦事機構的許可和管理依據;並有7成2民眾支持優先將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以國會監督做為行政機關與大陸協商的基礎。
 調查結果也顯示,有6成4民眾贊成依對等原則,兩岸直接指派政府官員於互設辦事機構辦理業務。此外,有8成4的民眾支持政府爭取海基會派駐大陸辦事機構和人員的保障和便利待遇;並有8成民眾認為兩會以行為規範約束雙方派駐人員,有助於保障我社會安全。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廿二日(2013.6.2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服務貿易協議是ECFA完整版圖中的一部分。此項協議的洽簽,為我方業者赴大陸發展創造利基,有效提升及擴大ECFA具體效益。政府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進ECFA後續的貨品貿易與爭端解決之協商進程。另一方面,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也是向國際社會傳達臺灣貿易將進一步自由化的訊息,有助臺灣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
 陸委會表示,有關第十次會談協商議題部分,包括ECFA後續協商議題的貨品貿易及爭端解決、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等已有協商基礎,並有階段性成果;其他如氣象、地震等議題,陸委會將協調主管機關,審慎研議並推動協商工作。另一方面,針對已簽署的協議,陸委會也將持續協調相關部會,檢視執行情形,並促使大陸方面合作改善,以擴大發揮協議執行成效。

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廿九日(2013.6.2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政黨交流是民間交流的一環,也是民主社會的常態,但只要是涉及公權力事項之處理,仍須回歸政府制度化管道處理。國共之間黨對黨的意見交流,對促進兩岸交流深化與務實對話,扮演一定角色,執政黨對相關政策的建議僅為政策參考,是「以黨輔政」,沒有「以黨領政」的疑慮。陸委會強調,政府對於任何政黨投入兩岸交流或提出兩岸關係建言,都表示歡迎。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三日(2013.7.3)
 馬英九總統出席「ECFA服務貿易協議商機論壇」致詞時表示,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臺灣是個前進大陸市場的好機會;對於可能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產業、企業與勞工,政府已擬定「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針對不同對象採行振興輔導、體質調整及損害救濟等支援策略,提升其競爭力及輔導轉型。總統並強調,為避免臺灣在國際經濟整合過程中被邊緣化,政府將持續洽談「貨品貿易協議」,完備ECFA各項功能,讓臺灣創造更多貿易自由化條件,為我國未來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以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奠定有利基礎。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三日(2013.7.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102年度分區學者座談會」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為臺灣服務業業者爭取到大陸的龐大市場與廣大商機,更為臺灣加入區域經濟整合奠定基礎。王主委強調,透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以及未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後續協議,都是為臺灣日後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協定及貿易自由化做好準備。王主委並表示,在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方面,兩岸協商過程順利,並已達成諸多共識,至於國內朝野高度關注的人道探視功能,我方仍會積極向對岸爭取,政府也會秉持公開、透明的原則,隨時向國人報告最新進展。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五日(2013.7.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接受NOWNEWS專訪時表示,服務貿易協議所引發爭議,政府會充分進行說明。同時,也會尊重立法院的審查程序。對於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不少人擔憂海協會在臺機構,恐演變為香港中聯辦,這是絕對不會發生的情況;且當對岸人員到臺灣,一定要有行為規範,這點雙方在協商過程中,已有非常清楚的表達,對方也完全了解。此外,未來兩會辦事機構人員派駐,所有人員都需經過對方同意。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八日(2013.7.8)
 馬英九總統接見「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財金專家學者時表示,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為了開拓臺灣整體對外經濟版圖,並維持市場占有率。對於外界擔心臺灣產業可能面臨的衝擊,政府已對外澄清,計程車、中藥零售及出版等產業均未列入開放。總統並進一步表示,未來如發生壟斷或寡占等情事,政府除可適用相關法規,必要時甚至可要求陸方撤資,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亦訂有緊急情況的磋商條款。若確有廠商受害,也可依「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署前所訂定的「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予以協助。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一日(2013.7.1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之「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內容說明會」時表示,「服貿協議」開放兩岸旅行社互設,業者擔心市場開放會造成衝搫,政府部門會進行審慎的評估與考量;且陸資來臺投資觀光遊樂業,要依據我國相關法令來處理、嚴密審查,並不會對我國內旅遊市場造成太大影響。王主委也表示,大陸方面在服務貿易開放80項服務業,包括電子商務、文創、運輸、金融和觀光旅遊等,這些都超越世界貿易組織(WTO)待遇;而我方所開放的64項產業中,政府也已經建立完善的審核機制,對陸資來臺設下必要關卡,不會產生太大的衝擊。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2013.7.19)
 馬英九總統接見「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19屆重要幹部回國訪問團表示,兩岸恢復制度化協商以來,迄今年6月,雙方已簽署19項協議及2項共識,改變兩岸的經濟情勢。同時,我國也連續5年獲邀以觀察員身分率團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並加入「政府採購協定」(GPA),此均顯示政府改善兩岸關係的同時,也促成我國際參與的增加,兩者形成相輔相成的良性循環。此外,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政府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工作、大陸人民來臺投資移民、大陸計程車業者來臺投資、大陸出版業來臺投資及大陸中藥材零售業來臺投資等「五個沒有」,希望臺灣服務業能把握商機、穩健向前。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廿日(2013.7.2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高雄市左營區舊城城隍廟「廟口宣講活動」中表示,政府基於三大理由與大陸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包括大陸市場廣大,要為國人抓住大陸商機;吸引陸資來臺,為臺灣子弟增加在地工作機會;以及臺灣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王主委並強調,服貿協議只開放大陸資金來臺,並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工作,國人對此無須憂心。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廿三日(2013.7.2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全國商業總會「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說明會」致詞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兩岸依據ECFA和WTO服務貿易總協定所完成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象徵與實質意義兼具。兩岸不僅在投資意願、貿易環境和市場開拓方面都創造了有利空間,也對ECFA後續協議的協商增添積極的推進力。未來,服貿協議往來制度化後,將可以使我方業者享有提高持股比例、增加業務範圍和貿易便利化等開放內容,協助臺商以優惠的條件拓展大陸服務業市場,無論大企業或中小企業,都能夠藉由這次協議,讓臺灣的品牌及產品可以更深入大陸的市場。同時也擴大吸引陸資來臺投資,讓市場更加活絡。王主委並表示,服貿協議也規定,必須確保用合理、客觀且公正的方式,執行所有影響服務貿易的措施,雙方也約定建立聯繫機制,作為處理協議以及相關事項的方式,這些規範都有助於處理臺商赴陸所遭遇到的潛規則問題。
 王主委也指出,服貿協議確實會帶來影響,我方市場相對應的開放,也勢必產生若干衝擊,不過整體而言,絕對是「利大於弊」的影響;因為臺灣是有實力的,臺灣社會所孕育出來的人文素養,讓臺灣的服務業變成我們的強項,臺灣的服務業是市場開放中的獲益者,不需要過度擔心害怕。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廿五日(2013.7.25)
 馬英九總統接受美國「彭博新聞社」(Bloomberg News)專訪時表示,兩岸領導人見面,包括場合、身分等等都非常重要,因為身為中華民國的總統,到任何地方去,都要維持這樣的身分。我們沒有排除與中國大陸領導人習近平晤面,但必須國家有這個需求,且獲得人民的支持,並有一些條件需要雙方共同創造。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廿五日(2013.7.2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兩岸企業家峰會」成立大會致詞時表示,兩岸經貿的交流與合作,奠定雙方和平穩定發展的基礎,而經濟上的互利與互補,也為兩岸人民帶來福祉與紅利;兩岸經貿關係也存在著競爭,如何在確保臺灣經濟自主性的前提下,讓兩岸優勢互補的關係持續朝正面的方向發展,如何將利益極大化,風險極小化,一直是政府推動兩岸經貿政策的重要課題。政府和業界可以透過各種平臺,讓社會大眾感受到兩岸經貿合作的正面效益,將更有利於政府推動兩岸經貿政策與法規鬆綁工作。中國大陸在世界經濟體系裡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王主委表示,在區域經濟整合的趨勢下,兩岸不僅需要從更宏觀的視野和格局,來思索兩岸產業合作和企業合作的戰略和戰術,也需要企業界從實際操作面,由下而上,給予政府支持和建議。

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廿七日(2013.7.27)
 馬英九總統出席「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廟口宣講活動致詞時表示,3年前政府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其中「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即為其中一部分,而年底亦盼與對岸簽署「兩岸貨品貿易協議」,以促成其他國家與我國簽署「經濟合作協議」,並有效降低我出口關稅。總統強調,「開放帶來興旺,閉鎖必然萎縮」是臺灣歷史上重要的定律,因此臺灣一定要對外開放,否則市場規模將愈來愈小,而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所帶來的利益絕對大於弊害。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一日(2013.8.1)
 馬英九總統在接見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全體理、監事時表示,我與中國大陸將持續洽談「貨品貿易協議」,以完備ECFA各項功能,讓臺灣創造更多貿易自由化條件,為我國在未來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以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奠定有利基礎。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三日(2013.8.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花蓮縣勝安宮舉辦廟口宣講活動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是臺灣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一步;服貿協議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也沒有開放大陸投資移民、計程車業、印刷業,以及中藥零售業等來臺。王主委進一步表示,在開放過程中,政府一定會謹慎把關、有效控管,建立有效的審核機制,絕對會把對臺灣產業的衝擊降到最低。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五日(2013.8.5)
 馬英九總統出席「2013年東海和平論壇」開幕式時表示,政府大幅改善兩岸關係,並與中國大陸簽署19項協議及達成2項共識,且在許多領域已獲得具體成果,此顯示兩岸關係現正處於60年來最穩定與和平的狀態。總統表示,「東海和平倡議」是兩岸和平之後續發展,中華民國希望從兩岸開始,推展到東海與南海,逐步將此等海域變成「和平與合作」之海,繼續在新時代扮演「負責任的利害關係者」與「和平締造者」。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日(2013.8.1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南投縣草屯鎮敦和宮廟口宣講活動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就是著眼大陸市場的廣大商機,讓臺灣優質的服務業者,用超越外商的優惠條件進軍大陸。王主委進一步指出,政府向大陸爭取到比其他國家更有利的條件,臺商可藉此拓展事業版圖;同時,在相互開放市場的情況下,吸引更多陸資投資臺灣,活絡臺灣經濟環境,並增加就業機會,讓臺灣子弟可以留在家鄉發展。王主委並表示,部分人士和媒體對服貿協議有一些誤解,政府一定會持續對外溝通,把最正確的資訊傳達給社會大眾。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十一日(2013.8.11)
 馬英九總統出席美國僑宴歡迎餐會致詞時表示,政府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基礎上推動兩岸交流,雙方迄今簽訂19項協議,為海峽兩岸自1949年隔海分治後,64年來關係最穩定的階段;兩岸已從過去的殺戮戰場變成目前的和平大道,並已相互摸索出合作之道,未來政府將持續與對岸進行「貨品貿易協議」談判,並進一步深化雙方交流,期能互設辦事機構及全盤檢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廿四日(2013.8.24)
 馬英九總統訪視「美食達人股份有限公司」(85度C)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係「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協議,讓臺灣業者藉由相關優惠條件赴中國大陸拓展商機,幫助臺灣發展經濟,這正是政府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原因。總統進一步表示,臺灣要與全球打交道,須展現出開放市場的誠意及決心,讓外界瞭解臺灣願意加入世界經濟的整合,此對未來我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具助益性,可避免臺灣在區域經濟整合的過程中被邊緣化。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廿九日(2013.8.29)
 馬英九總統在接見中華民國農會暨中華民國全國漁會理事、監事及總幹事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農業開放方面,我方僅承諾開放畜牧業之顧問服務業,且民國98年6月即已開放此項目,迄今4年來並無陸資來臺投資該服務業,該協議對臺灣農業並無影響。總統並表示,未來若確定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外銷用」農產品物流中心,依規定必須採取合資方式,且陸資比例不得超過50%,我方仍具有掌控權主導未來營運方向,政府對此絕對會嚴格把關,俾讓我國農產品外銷的效益提升、農民收益提高。

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日(2013.9.10)
 馬英九總統訪視「東京著衣公司」致詞時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大陸對臺開放的80項承諾均超過其對「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承諾,亦優於其對其他國家的開放程度,有意赴陸發展的業者應掌握此一良機;而大陸的服務業來臺發展,亦可增加我國的就業機會,此均顯示該協議對我方有利。此外,針對部分廠商擔心因大陸業者來臺競爭而受損,政府也已編列10年982億元的經費,採取振興輔導、體質調整及損害救濟等策略,協助受影響之產業。

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二日(2013.9.12)
 馬英九總統訪視「樂陞科技公司」時表示,政府與大陸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協助業者排除進入市場的障礙。大陸刻正推動的「十二五計畫」,以服務業發展為重點項目之一,臺灣的廠商應抓住機會,向大陸進軍。馬總統進一步指出,目前我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成長高達七成須仰賴出口,但服務業所占比例極低,國內服務業廠商前往大陸開疆闢土,能帶動我國服務業發展,提升產業對整體經濟的貢獻。

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廿四日(2013.9.24)
 馬英九總統接見國際獅子會300G2區重要幹部致詞時表示,我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使得過去60年來臺灣對大陸的農產品貿易逆差自今年起轉為順差,顯見此種自由貿易型態的協議甚具助益。總統進一步表示,政府與大陸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完全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而大陸市場廣大,臺灣服務業具備實力及深具在全球布局的勇氣,政府應提供業者發展的機會,讓業者能逐漸壯大。總統也表示,希望「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能儘速通過,讓臺灣在自由貿易領域與全世界接軌。

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卅日(2013.9.30)
 馬英九總統出席「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19屆年會暨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開幕典禮時表示,政府訂定「壯大臺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之經濟策略,恢復與中國大陸中斷10年的協商,雙方迄今共簽署19項協議,且每項協議均為和平種子,讓兩岸和平發展成為常態,並促使雙邊人才與資金交流成為60年來最興旺的時刻。總統強調,兩岸關係的改善帶動國際關係的突破,臺灣不能缺席區域經濟整合,政府採取「多方接觸、逐一洽簽」方式,擴大臺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之機會,藉此營造更公平與稅賦更少的競爭環境,並創造足夠條件,期能進一步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總統進一步表示,洽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可協助我國內企業轉型,並可藉由開拓大陸市場,進而進軍全世界。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六日(2013.10.6)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王主委於「蕭習會」後,與國臺辦張志軍主任於會場外自然互動、短暫寒暄,並互稱官職銜,代表兩岸「正視現實、互不否認」的具體實踐,也是兩岸官方互動正常化的良好開端,對於未來陸委會與國臺辦的常態互動具有重要意涵。陸委會強調,這次王主委與國臺辦張志軍互稱官職銜,展現雙方相互尊重及務實面對的態度,對於雙方互信的深化及兩岸良性互動具有重要意義。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八日(2013.10.8)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智庫「大西洋理事會」(Atlantic Council)訪華團時表示,過去5年多來,我與中國大陸關係獲得大幅改善,雙方互動密切,迄今共簽署包括三通直航、陸客來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定」(ECFA)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等19項協議,使兩岸關係在衝突60年來獲得突破性發展,海峽和平已成為常態現象。總統並指出,兩岸關係的改善也給予我國際關係更大空間,例如我方已五度以觀察員身分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並加入「政府採購協定」(GPA);日前並以中華臺北身分、理事會主席特邀貴賓名義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大會,是我失去聯合國代表權42年後首度與會,具有重要指標意義。未來政府將持續透過各種管道改善兩岸及國際關係,同時努力維持各方平衡局面,期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並以國際合作方式增進經貿關係。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九日(2013.10.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港澳人士來臺慶祝中華民國102年國慶晚宴」致詞時表示,陸委會在「蕭習會」過程中,達成過去未曾有過的「三個突破」。第一個突破是,「蕭習會」由陸委會與大陸國臺辦直接聯繫,溝通相關的安排,回歸由政府進行制度面的處理;第二個突破是,以陸委會主委的身分,全程參與「蕭習會」,突破過去此一場合無現任官員與會的慣例;第三個突破是,與國臺辦張志軍主任在「蕭習會」後進行短暫的互動,過程中雙方以職銜互稱,代表兩岸「正視現實、治權互不否認」的具體實踐,也是兩岸官方互動正常化的良好開端,對於未來兩岸間的常態互動有重要意涵。陸委會表示,王主委在與大陸國臺辦張志軍主任的互動過程中,也提出未來將推動陸委會跟國臺辦負責人的定期互訪,以及建立陸委會與國臺辦的常態性溝通聯繫機制。日後這兩項提議的落實,除了平時可以增進雙方在業務上的的溝通效率,當突發事件發生時,雙方也可以減少誤判情形的發生。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日(2013.10.10)
 馬英九總統伉儷出席「中華民國中樞暨各界慶祝102年國慶大會」致詞時表示,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五年多來,兩岸在「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基礎上簽署19項協議,實現海空運直航、陸客來臺、司法互助、經濟合作等交流。當前兩岸應該不斷透過溝通協商增加彼此的政治互信;不斷地擴大深化兩岸交流互動來增進人民福祉;同時推動互設兩岸兩會辦事機構來強化為民服務。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六日(2013.10.16)
 馬英九總統接見第3屆「臺美日安全對話研討會」與會貴賓致詞時表示,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使雙方關係達到60年來最好的階段。日前蕭前副總統在APEC會議期間與中國大陸領導人習近平會談,雙方對於改善關係皆有進一步共識;而行政院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也與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會面,雙方不僅互稱官銜,並約定未來相互訪問,此對兩岸關係除帶來正面發展,同時亦符合我國「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主張。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六廿二日(2013.10.22)
 馬英九總統接見「第九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我方代表團致詞時表示,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在兩岸交流方面,政府係秉持「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先討論具有迫切性的議題,且在「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下,也不會設限或迴避具政治敏感性的議題。總統進一步表示,以「兩岸互設辦事機構」為例,該機構本身是中性的,但該議題係具有政治敏感性,政府對此不僅不迴避,並持續進行相關談判。總統並表示,根據憲法,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中國大陸仍然是我們的領土。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而是一種特殊關係。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廿四日(2013.10.24)
 馬英九總統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專訪時表示,兩岸協商的原則是「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兩岸互設機構議題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但機構本身是中性的,政府並沒有刻意不去碰政治問題,當時機成熟,且有迫切性,就可以提前討論。關於「和平協議」議題,最好須是經過公民投票;而「軍事互信機制(mutual military 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議題,亦具有敏感性,目前臺灣內部尚未取得共識。此外,兩岸領導人會面,一定要在國家有需要、人民能支持,以及對等尊嚴的狀態下才有可能進行。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廿六日(2013.10.26)
 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102年「青年學生大陸政策研習營」致詞時表示,兩岸事務性議題不免涉及政治意涵,雙方應該展現智慧,務實面對現實並妥適處理。王主委進一步表示,「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政策攸關我方民眾、臺商及學生赴大陸的權益與福祉,雖屬事務性的議題,但其中像辦理證件、人道探視等,難免具有政治敏感性。只要是攸關民眾權益的事情,都是雙方必須務實面對處理的議題,政府也不會迴避。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廿九日(2013.10.29)
 馬總統接見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訪華致詞時表示,與中國大陸之漁業爭議,希望透過合作建立共同養護及管理區域,以保障漁業資源,減少不必要的摩擦。總統認為,政府改善兩岸關係的同時,我國際關係亦獲得改善,國際關係與兩岸關係從過去的「惡性循環」轉變為「良性循環」。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2013.11.13)
 馬英九總統出席「102年僑務委員會議」閉幕典禮時表示,政府以和解及合作之方式為海峽兩岸創造和平與繁榮,國際空間因此獲得擴展,兩者互為「良性循環」。總統也表示,過去5年多來,政府與中國大陸簽署19項協議,儘管雙方經貿往來日趨密切,但臺灣並未因此增加對中國大陸的依賴。此外,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可讓相對成熟的臺灣服務業者前往仍有許多成長空間的大陸市場拓展商機。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2013.11.1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委出席「第17屆兩岸新聞報導獎」時表示,兩岸新聞媒體交流的重點在於新聞資訊能否自由流通,目前兩岸資訊的傳播始終在不對等的狀態,在臺灣可透過各種媒體管道接收到大陸的資訊,但大陸人民接收臺灣資訊的管道卻受到限制,無法深入瞭解臺灣社會豐富多元的價值,期許大陸方面能夠體認兩岸資訊自由流通、對等交流的重要性,進而解除對臺灣資訊的封鎖與限制。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廿八日(2013.11.28)
 馬英九總統接見參加「區域安全與跨境犯罪國際研討會」與會貴賓時表示,海峽兩岸過去因政治與軍事對立,造成雙方未就共同打擊犯罪事項建立任何機制,2009年我政府與中國大陸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對跨境犯罪偵查及處理產生極大助益;而我與大陸的合作並不侷限於兩岸之間,雙方亦可分別派員前往第三地偵訊,再各自遣返嫌犯回國,此亦為我與其他國家共同打擊犯罪所追求之目標。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廿八日(2013.11.28)
 馬英九總統與五院正、副院長及秘書長茶敘時表示,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後,在臺外商與鄰近國家皆關注我政府是否有足夠的決心與誠意落實該協議,且該協議完成審查後,兩岸將進行後續的貨品貿易談判,因此,期盼立法院儘速完成該協議的審查工作,以加速我國貿易自由化的進程。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五日(2013.12.5)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前副國務卿史坦柏格(James B. Steinberg)致詞時表示,政府積極推動「活路外交」,使中華民國的國際關係與兩岸關係,由過去的「惡性循環」轉變成「良性循環」;而我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分別與日本簽署「臺日投資協議」,與紐西蘭簽署「臺紐經濟合作協議」(ANZTEC),再與新加坡簽署「臺星經濟夥伴協議」(ASTEP),充分展現我國走向自由貿易的決心與努力。總統並表示,我國在1950年代劃設之「防空識別區」,與中國大陸劃設的「東海防空識別區」重疊,中國大陸在劃設前並未與我方諮商,此舉對於兩岸關係的正面發展並無任何助益,也呼籲周邊各國應與中國大陸就「東海防空識別區」重疊的部分進行雙邊協商,透過對話與談判來解決此一爭端,期讓東海恢復成「和平與合作之海」。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五日(2013.12.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政策上並不支持公務員赴大陸進修,但因現行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對於公務員能否赴大陸進修並無禁止規定,以致仍有部分公務員赴大陸進修之情形。考量現行兩岸情勢,公務員赴大陸進修涉及敏感,並不適宜。陸委會表示,政府未來將擬訂具體方案措施,從人事管理、赴陸入出境管理等各層面上逐步完善相關規範,強化落實對公務員赴大陸進修之管理。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日(2013.12.10)
 馬英九總統接見「軟實力之父」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前國防部助理部長約瑟夫‧奈伊(Joseph Nye)博士致詞時表示,針對中國大陸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總統並進一步重申,中華民國政府已發表四點聲明:第一,我國對釣魚臺列嶼享有主權,政府將全力捍衛主權、保衛漁民;第二,我國軍在雙方重疊之防空識別區內的演習及訓練活動將不受影響,我方會向陸方表達嚴正關切;第三,呼籲相關各方就重疊的防空識別區進行雙邊協商,以解決爭議;第四,對於通過防空識別區的民航機,我方將應航空公司要求,將其所提報的飛航資訊轉報中國大陸民航當局,主要是為了飛航的安全及乘客的福祉。總統並強調,我國向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做為政策主軸,希望此次亦能使東海恢復「和平與合作之海」的原貌。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日(2013.12.1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在「第三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頒獎典禮開幕致詞時表示,兩岸之間的政治現實讓兩岸人民有先天上的隔閡,因此也常因為不了解而有誤解。陸委會做為兩岸政策的主管機關,對自身的期許不僅僅在於完善兩岸往來的制度化發展,更希望能夠促進兩岸人民對彼此有更深入且完整的認識,並且應該要成為推動這種互信互諒的先行者和維護者。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2013.12.1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王郁琦主任委員出席全國商業總會「兩岸租稅協議說明會」致詞時表示,政府考量兩岸經貿往來日益密切,為提升臺商在大陸的競爭力及增加我國投資環境的吸引力,經與大陸方面溝通並達成共識,雙方同意推動「兩岸租稅協議」的簽署,以避免重複課稅,同時建立兩岸稅務合作機制、解決租稅爭議,並維護租稅公平,在經過雙方業務主管部門持續溝通,目前已有良好進展。在今年6月第九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時,雙方已表示將「兩岸租稅協議」納入第十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的協商議題,但為確保協議對我方的利益,將在獲得各界支持及國內共識後,再正式推動簽署協議。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2013.12.12)
 馬英九總統接見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研究所共同主任孔傑榮(Jerome A. Cohen)教授時表示,針對中國大陸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各方勿升高緊張情勢,應進行雙邊對話以解決防空識別區重疊之爭議;另在民航方面,我國參照「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建議,將航空公司所提報的飛航計畫轉報相關國家的民航主管機關,以確保飛航安全。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廿五日(2013.12.25)
 馬英九總統接受「亞洲週刊」專訪時表示,兩岸領導人會面,仍需要創造一些條件,目前還在創造條件的過程中。我們沒有一定要將「馬習會」排除,但必須在「國家有需要」及「人民願意支持」的情況下進行,才能夠真正地解決問題,且不管到哪裡,我都是中華民國總統。總統也表示,對於兩岸互設辦事機構,由海基會及海協會負責,目的係為服務兩岸人民,雖然在政治上很敏感,性質上是中性的,目前問題癥結在於大陸始終沒有同意「海基會派駐人員可探視在大陸監獄的臺灣人」。此倘若無法克服,兩岸互設辦事處的協議很難簽成。總統並表示,國臺辦與陸委會為主管兩岸關係的機關,雙方負責人能見面會談,這是兩岸關係進步的象徵,雙方都樂觀其成。另外,總統也針對政府對陸生的政策指出,政府的政策是主張擴大開放,因為學生的交流對雙方都有幫助,但要穩健前進,不能躁進。

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廿五日(2013.12.25)
 行政院大陸委員發布新聞稿表示,兩岸領導人見面必須在適當時機、適當場合,及以適當身分才能實現。馬總統不論出席何種場合都是中華民國總統的身分,陸委會評估已排除總統以政黨領導人身分見面,陸委會也認為兩岸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見面是適當的場合,政府會依照過去慣例,爭取我總統以經濟體領袖之身分出席APEC會議。陸委會表示,只要有利兩岸關係良性互動,政府都會去推動,也會審慎評估、妥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