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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移交週年報告

  • 發布日期:87-08-15

香港移交週年情勢之評析

目次

提要

壹、一年來香港情勢簡析

貳、香港情勢發展對兩岸三地關係之影響

一、對我及台港關係之影響

二、對大陸及香港之影響

參、政府對香港「一國兩制」模式之看法

一、香港「一國兩制」模式之觀察

二、香港「一國兩制」模式無法適用於處理兩岸統一問題

肆、政府政策方向

一、發展以和為貴的關係,並循序推動兩岸交流與協商

二、持續推動台港關係正常化

三、加強台港交流增進雙方實質關係

四、積極掌握香港情勢發展,強化政策研析能力

伍、總結

陸、附錄 香港移交週年情勢研析報告

一、政治情勢

二、經濟情勢

三、社會情勢

四、國際關係

五、「中」港關係

六、台港關係

柒、香港移交後之爭議事件

捌、香港移交週年大事紀

 

提要

香港移交一年來,大體情況比許多人之預期為平順。但一些問題已經浮現。政治上,特區政府機制運作平穩,港人對駐港之大陸「解放軍」印象有所改進。然而行政效率約略下滑,在危機處理上尤為明顯。港人對特首評價落至新低。大陸當局未明顯干預特區自治。但大陸當局在事先已透過立法會架構的設計,與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安排掌控香港事務。首屆立法會投票率創歷屆紀錄,顯示港人對民主的殷切期待。

經濟上,受亞洲金融風暴影響,股市、房地產下挫,貿易投資、旅遊業受嚴重衝擊。一九九八年第一季首度出現十三年來的經濟負成長。

社會上,失業率上升,在一九九八年第一季達十五年來之新高。與大陸關係密切之商人逐漸掌握媒體經營權(如亞視)。新聞媒體自我審查、人權受限,皆陸續引發爭議。災變層出不窮,如禽流感、紅潮、豬瘟、霍亂等。並非皆為首次。但因行政效率下滑,不良效應未能如以往及時遏止。

國際上,各國對香港移交後評價多為「大致平順」,但認為香港在自由、民主、法治上的發展存有隱憂。

台港關係上,雙方經貿、民間交流繼續成長。但港府對官方交流設限,未能反映處理實際交流事務之需要。

「一國兩制」能否落實?「五十年不變」的承諾能否實現?香港情況一年來已有變化。未來四十九年會如何?仍待觀察。

觀諸「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情況,「一國」仍重於「兩制」,而所謂高度自治權實偏重於非政治層面。鑑於大陸對港政策向採「政緊經鬆」,因此香港自由、人權、民主與法治有可能漸受侵蝕,進一步發展有困難。

香港作為兩岸中介地位的角色未變,香港情勢的發展對於兩岸三地均有密切的影響。

因此,未來我將密切觀察香港情勢發展,持續推動以和為貴的兩岸關係及台港關係正常化,加強台港交流增進雙方實質關係,交換雙方可資借鏡的發展經驗,以厚實互利互惠的根基。

無論「一國兩制、和平統一」或「一國兩制」香港模式實施的成效如何,此種強調「中央對地方」制度安排,絕無適用於台灣的可能。因為台灣不是香港。未來,中國的統一應尊重民意,統一在民主、自由、均富的目標之下。我們期望大陸當局摒除不切實際的意圖及單方面所持私見,以中華民族的前途為念,採取前瞻務實的作法,再次開啟兩岸協商,共創兩岸三地三贏新局。

 

壹、一年來香港情勢簡析

香港在舉世關注與疑慮下渡過主權移交後的第一年。一年來,香港歷經熱鬧的移交儀式、股市上升萬點、面對香港抗議人士活動不斷、國際性重要會議及活動接連在港召開、東亞金融風暴的重擊、經濟增長不斷下調、樓市股市持續低迷,以及禽流感及紅潮的侵襲,儘管若干影響穩定問題已浮現出來,但截至目前,大致情況尚稱平穩。

謹將香港一年來的重要情勢簡述如下:

一、香港政治運作大體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運作。

以行政為主導的特區政府機制,大體均在基本法的框架下,行使其自治權。如「港區人大」的產生、首屆立法會的選舉辦法、地區議會委任議席的恢復,莫不依基本法相關規定為之。

二、大陸當局對香港內部事務未有明顯過當的干預,大陸駐軍形象有所改進。

在移交前,大陸當局透過主導行政長官的產生及臨時立法會的成立,已充分掌控香港特區在其所設定的框架下。因此,在移交後已無需做過度的干預,以免引起港人的疑慮及國際對港之信心。民意調查結果亦顯示,港人對大陸駐港「解放軍」之印象已有所改進。

三、香港特區政府在政治事務上仍依大陸當局旨意處理。

大陸當局對港策略向採「政緊經鬆」。觀察家認為,特區政府因而在政治事務的處理上,仍不免揣摩大陸當局的旨意為之。通過「法律適應化條例」,讓包括「新華社香港分社」在內的部分大陸駐港機構,可不受香港法令的約束;以及對於「新華社香港分社」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不予檢控的決定,均可反應出特區政府此種傾向。

四、港人對政治事務參與要求增強,對民主政治發展步伐緩慢呈現不滿。

在結束英國殖民統治後,港人有逐漸浮現當家作主的心態。對於政治事務參與的要求漸強。因此,對特區政府在推動香港民主進程的保守作風,以及通過倒退民主的法例,感到不滿。這次立法會港人踴躍的投票行為,充分反應對民主的渴求。

五、港人對「一國兩制」具一定信心,但對特區政府之滿意度明顯下降。

由於大陸當局的刻意低調與克制,並淡化其駐港機構的「中央」色彩,成功地降低港人對「一國兩制」的疑慮。根據歷次民意調查顯示,港人對於「一國兩制」的信心始終維持在六成左右,可以看出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不低。然而特區政府對於禽流感、紅潮、豬瘟、霍亂等事件之處理,卻因行政效率下滑,不良效應未能如以往及時遏止,致使港人對特區政府處理重大事件的能力及政府行政效能之滿意度明顯地較港英時期下降,而對特首董建華個人的支持度較之移交初期亦略有下滑,且在今年五月降至新低,僅五成六港人表示滿意。

六、香港經濟受亞洲金融風暴及自身經濟體質影響嚴重衝擊。

香港經濟情況受去年下半年亞洲金融風暴、主權移交後經濟過熱及本身經濟體質影響,令旅遊業、股市、樓市備受打擊,失業率逐步上升,在一九九八年第一季達十五年來之新高,經濟增長並首度出現十三年以來的負成長,其經濟前景不甚樂觀。

七、香港新聞自由大體維持,但大陸勢力進入媒體及媒體對大陸批評之自我審查情形日增。

在「九七」前香港新聞界對大陸之批評已存有自我審查的傾向。移交之後,對港府之批評雖不受影響,但外界認為新聞審查確實日趨增加。儘管如此,新聞自由仍大體維持,未有政府直接加諸壓力的情事發生。不過陸資企業收購媒體的情形,亦略有升高,此將使原已有的新聞自我審查更加嚴重。

八、司法獨立大抵維持,惟存有隱憂。

整體觀之,司法並未明顯受政治因素干擾,仍維持獨立運作。惟對於港人在大陸非婚生子女擁有居留權是否違反基本法的反覆不同的判決,以及如前所述對「新華社香港分社」違反個人私隱條例不予起訴,並將該社定位為國家機構,可豁免香港若干法例的適用,皆令人懷疑大陸當局有影響香港法制體例的企圖。

九、大陸與香港互動緊密,香港「大陸化」傾向漸強。

移交後兩地高層互訪活動頻繁,雙邊經貿關係持續成長,特區政府與大陸駐港機構互動和諧,雙方關係甚為密切。惟隨著大陸移居香港總人口比重日漸增加的同時,大陸對香港社會的影響亦在潛移默化中進行,預料香港大陸化的傾向將漸趨明顯。

十、台港關係維持不變,但進展緩慢。

台港間往來關係維持不變,雙方並已建立溝通管道,大部分問題均獲致解決,惟受兩岸關係與特區政府自我制約,台港關係進展不易。

十一、國際對香港整體情勢大致肯定。

國際對香港情勢及大陸所謂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承諾,大體表示肯定。

 

貳、香港情勢發展對兩岸三地關係之影響

香港向為兩岸間之中介地。自去年七月以後,台港關係成為兩岸關係的一環,因此香港情勢的發展更牽動兩岸三地的互動關係。以下茲將香港情勢對兩岸的影響,析陳如下:

一、對我及台港關係之影響

(一)香港基本情勢並無重大變化,我可肆應此一客觀情勢,加強台港雙邊關係,並以更彈性靈活作法,促使兩岸三地關係更加和諧。

(二)大陸持續以「一國兩制」的香港模式對我遂行「和平統一」的策略

自香港移交後,大陸當局處理香港事務刻意保持低調,企圖以「一國兩制」香港模式套用於我方,以遂行其「以彼為主」、「一國一制」的最終目標。由於香港情勢運作平穩,以及特首任內多次的外訪,加強了「一國兩制」的國際宣傳效果,大陸遂藉此向我進行統戰。此種作法在國際上似亦有逐漸發酵的作用。

(三)大陸當局與特區政府聯合壓縮我方國際活動空間

由於香港的外交及國防事務係由大陸掌管,台港間涉及國際性事務,仍由大陸指導,因此大陸除可利用香港對我方參加之國際組織施壓外,更可因為英、美、日及其他國家顧及在港經濟利益,而阻撓我拓展與彼等的關係。因此,在兩岸關係未能順利開展的情況下,不僅台港關係無法進一步推動,我方之國際活動空間亦將受到相當之限制。

(四)台港關係受限大陸當局與兩岸關係仍無法正常開展

兩岸關係低迷與香港自我制約的影響,使台港關係在「九七」之後雖仍繼續維持,卻進展緩慢。由於特區政府處理對台事務缺乏機制,往往無法正常的反映台港兩地密切交流之現況與解決各項衍生問題,致使台港關係始終難有開創性的發展。此外,兩地政府間互信基礎仍嫌不足,亦是關係裹足不前的重要因素。

二、對大陸及香港之影響

(一)民主派的勝選將產生對特區政府的制衡功能

民主派人士早在競選期間已揚言要求修改基本法中不符民主進程的規定,如要求第二屆立法會全面直選及重新檢討臨立會通過的具爭議性的法例。此外,香港經濟狀況惡化、失業率節節升高、股市嚴重下挫,已使香港人民對特區政府漸感不滿,未來民主派可能藉機加強在經濟、民生問題的質詢,間接挑戰特區政府的統治權威,屆時大陸是否續保目前不直接干預香港事務的作法,及落實「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的承諾,值得關注。

(二)「中」港經濟互動密切,華南經濟圈的效應日顯

「九七」前大陸與香港在經濟上就已經逐漸形成「前店後廠」的分工模式,「九七」後為有效運用及整合雙方之資源及制度,不僅深圳、廣東及福建更加強與香港的各項融合,香港也積極尋求大陸廣大腹地及科技專才的奧援。如果大陸的經濟改革能持續穩定發展,華南經濟圈的效應恐將日益凸顯。未來大陸各大城市與香港的合作關係將更形明顯。

(三)有助於大陸的改革開放

香港固然是大陸的經貿窗口,但也是西方思想對大陸傳播的前哨站。香港移交後,透過香港與外界之頻繁接觸,可將民主自由思想及多元社會制度引進大陸,並加速其改革與開放的步伐。以此次首屆立法會選舉為例,雖然直選名額及選舉方式仍不盡理想,但港人要求民主政治之理念反而藉由高投票率得以彰顯。惟因大陸資訊流通未能開放,其效果有限。

 

參、政府對香港「一國兩制」模式之看法

一、香港「一國兩制」模式之觀察

「一國兩制」是大陸當局用以處理香港問題的模式。此一政治公式原本是大陸當局為處理兩岸關係而設計的。大陸當局欲藉「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而移殖於台灣,以謀求以大陸為主的兩岸統一。「一國兩制」有三項特質:

矛盾性---邏輯上,如果「一國」很好,為何要「兩制」?「一國」和「兩制」在本質上存有衝突及不調和。「一國」總是優先於「兩制」。

過渡性---時間上,不是永恆的。終將趨向於「一國一制」,即一黨專政下的社會主義制度。

壓制性---實行上,「兩制」並不對等。主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目的是把台灣、香港、澳門統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下。在「一個中國」的大原則下,才能享有「高度自治」。

短期內或不致有重大變化,但長期來看,則很難驟下定論。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赫姆斯在看過美國國務院本年四月二日向國會所提出的「美國—香港政策法案報告」後即明白地表示:「北京未直接插手香港事務,是因為已事先通過『傀儡』的立法機構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操控香港事務」。因此,大陸當局是否具體落實「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及「五十年不變」的承諾,似應由赫姆斯先生所指的「港前中後」(香港檯前、大陸幕後)的運作機制來加以檢視。

以下茲將香港施行該制的觀察所得,析陳如次:

(一)「一國」仍重於「兩制」

這一年來,香港在政治上的「一國」仍大於經濟上的「兩制」。大陸當局透過單方面操控臨時立法會的成立及主導行政長官的產生來確保「一國」機制,期使「兩制」的運作不致脫離「一國」的框架。例如允許港人進行某些示威活動,但卻以「國家安全」作為禁止示威或取締社團的根據;通過不公平及不符民主法則的立法會選舉制度,以維持行政主導的模式及限制民主派的發展,以及執意通過「法律適應化條例草案」,讓包括「新華社香港分社」在內的部分大陸駐港機構,可不受香港法令的約束等舉措,皆反映出「一國」重於「兩制」。

(二)高度自治權偏重於非政治層面

香港基本法雖規定香港特區具有高度自治權,但「中央」與地方未明確劃分剩餘權的歸屬,對香港高度自治發生影響。且由香港移交大陸近一年來的情勢觀之,港人的自治權限實僅限於非政治層面。由確立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主導產生非直接選舉出來的行政長官、欽定具有基本法解釋權的「基本法委員會」及掌控具有基本法修改權的「全國人大」,並執意成立臨時立法會以取代具有民意基礎的原立法局等情事來看,港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是設定條件的,是有限度的,並偏重於非政治層面。

(三)特區政府揣摩大陸旨意處理政治事務

有關台港官方往來、雙十國慶掛旗問題、民運人士的入境處理及立法會選舉條例的立法等涉及政治性的事務,特區政府被認為明顯反映出揣摩大陸旨意行事的心態。

(四)香港自由、人權、民主與法治可能漸受侵蝕發展不易

移交後的香港在自由、人權、民主與法治等方面遭致批評與抗爭的情事,時有所聞。以本年五月二十四日香港首屆立法會的選舉來說,雖有選舉的形式,但在其選舉制度安排並不公平,並違反民主法則,因此香港舉行選舉是否即意味落實民主,不無疑問。根據去年九月三十日香港中文大學在臨立會通過選舉條例所發布的民意調查,顯示有百分之四十一點八的受訪者認為,臨立會通過選舉辦法是「民主倒退」的現象。在「一國」的框架下,香港的自由、人權、民主與法治的維護與發展,並不樂觀。

二、香港「一國兩制」模式無法適用於處理兩岸統一問題

「一國兩制」原是大陸當局為解決「台灣問題」而提出之階段性方案。隨著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的主權移轉,「一國兩制」進入了實踐階段。國際間因關注香港情勢的發展,「一國兩制」香港模式遂受到高度的重視,大陸當局及特區政府首長亦順勢在國際上大肆宣傳「一國兩制」適用於「台灣問題」的論調。最近有少數人士就認為、香港「一國兩制」模式似乎運作得還不錯,台灣似應接受此種安排。

「一國兩制」不適用台灣,因為台灣不是香港,不同之處有四。

(一)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香港原是英國殖民地。

(二)我們在國際上有自主的外交,國防上有自衛的能力,香港都沒有。

(三)我們是民主國家,國家前途由人民決定,香港人民無法決定自身的前途。歷年民調顯示,約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台灣人民,及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港人認為「一國兩制」不適用台灣。

(四)我們和大陸統一沒有時間表,而香港主權移轉在歷史裏已決定。

中華民國政府認為:

(一)「一國良制」優於「一國兩制」。台灣、香港、澳門和大陸統一的「良制」是民主、自由和均富。我們尤其希望「良制」早日在大陸實現。

(二)「一國兩制」無論其在香港實施情況如何,都不適用於兩岸之統一。目前中國處於分離、分治的狀況,台灣與大陸是對等的政治實體,分別統治互不隸屬的兩個地區。

(三)「一國兩制」是一矛盾性、過渡性、壓制性之設計,其目的是把台灣併吞在一黨專政之大陸當局之下。「一國兩制」不能確保台灣能永遠享有目前自由、民主、均富的生活。實行「一國兩制」,台灣民主自由將倒退三十年。

(四)中華民國堅持未來中國應統一在民主的制度下。只有統一在民主的制度下才能確保兩岸雙方達成的協議被嚴格遵守。也只有統一在民主的制度下,大陸、台灣、香港與澳門的聯合力量才不會對亞洲的安全與和平造成威脅。

(五)我們所關心的不只是統一的形式。我們更重視統一的內涵:民主、自由、均富。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肆、政府政策方向

一、發展以和為貴的兩岸關係,並循序推動兩岸交流與協商

我大陸政策目標是依循國統綱領,在相互尊重、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循序推動兩岸交流,追求雙方和諧互動。我們希望大陸當局也能秉此務實態度,以民族大義為念,在不預設前提條件下,恢復協商,並以誠意與善意共同積極推動兩岸關係,為中國的和平統一創造契機。

二、持續推動台港關係正常化

我們認為台港關係不應較香港殖民地時代倒退,台港交流應該制度化以反映台港實質交往的現況,而雙方人員的往來也應有可預測性。因此,需有更制度化的關係架構、更有效解決問題的機制、更完整的機構功能及更便利的交流程序,俾利台港關係朝正常化的方向發展。

三、加強台港交流增進雙方實質關係

台港往來雖密切,但彼此間瞭解不足及隔閡仍存,乃是不爭的事實。因此,未來在推動台港交流活動時,宜提升交流的品質及深度,並加強雙向合作,相互學習。未來台港間可在文化藝術、打擊犯罪,及公共建設等各方面,交換經驗,以厚實互利互惠的根基。

四、積極掌握香港情勢發展,強化政策研析能力

密切注意及分析香港政治、社會、經濟等狀況,委託學者專家或學術機構探討香港政經發展情況,定期辦理民意調查,掌握香港情勢與民意趨向,以供釐訂政策時的參考。

 

伍、總結

香港情勢在主權移交後尚未發生出人意表的發展,但經濟衰退,政治與社會面也出現隱憂,值得關注。我們希望香港在擺脫英國殖民統治後能維持自由、繁榮與民主。由香港首屆立法會香港人民熱烈參與投票的行為,充分展現出港人對民主的渴求。我們期望大陸當局與特區政府能重視港人的意向,使香港的民主發展有更進一步的拓展。

台港關係因受制於兩岸因素,尚無法進一步開展。如何怯除特區政府對我之疑慮,改變自我設限的態度,並突破大陸當局干預的陰影,實有賴雙方互信根基之建立及耐心努力,始得有成。

追求中國在民主、自由、均富的目標下完成統一,是我們一貫的大陸政策。兩岸間基本的不同在於制度與生活方式。我們主張在國家統一之前,兩岸人民都應該逐步享有民主、自由、均富的制度與生活方式;未來中國統一時,應該由全體中國人民透過民主的方式,共同決定國家統一之後的政治體制與生活方式。基此體認,我們認為「一國兩制」無論其在香港實施的成效如何,這種強調「中央對地方」的制度安排,絕無適用於台灣的可能。我們期望大陸當局摒除不切實際的意圖及單方面所持私見,以中華民族的前途為念,採取前瞻務實的作法,再次開啟兩岸協商,共創兩岸三地三贏新局。

 

陸、附錄 香港移交週年情勢研析報告

一、政治情勢

香港移交以來未有跡象顯示中共公然干預香港特區自治。港人對特首的支持度雖因經濟問題而下降。但對「一國兩制」落實有信心者則略有增加。首屆立法會投票率創歷年紀錄,民主派人士得票率超過五成,顯示港人對民主的渴求。但在法治基礎的維持上則有些令人擔憂的變數存在。

(一)特區政府機制運作表現平順

留任的港英時期的高級官員對特區政府的平穩過渡奠定良好基礎。雖然特首與司級官員、文官體系與行政會議之間關係不順暢的傳聞時有所聞(蘋果日報,1998.2.12),一項亞洲地區國家政府服務品質調查報告指出,香港官僚體系在移交後仍能維持其效率及品質,其排名僅次於新加坡(政治及經濟風險顧問社,1998.3.4)。民眾對港府表現感到滿意的亦多於不滿意者。港人對特首的整體評價時受個別事件影響,呈現起伏,五月間降至新低點56.2%(最高點為71.3%)。對於落實「一國兩制」有信心者則略有回升。

市民對董建華評價變化

港人對香港前途的信心

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

(二)「臨時立法會」休會,遺留諸多爭議

「臨時立法會」為中共與英國爭拗下的產物,自始其法理地位即備受爭議。在其成立十六個月中,共處理六十三條法案及三百多項附屬法案,曾三次遭港人向法院控訴其法理地位不足,所通過的法案不具合法性。特別是修訂法例令地區議會恢復委任議席;通過公安及社團修訂條例,收緊市民遊行、示威及結社自由的尺度;廢除前立法局通過的人權法部份條文,減弱市民在人權方面的保護;一日之內三讀通過入境修訂條例,剝奪「基本法」賦予港人在大陸所生子女的居港權;廢除前立法局通過的勞工條例,令勞工階級失去集體談判權及參與工會權;更在休會前,通過「法律適應化條例」,使大陸駐港機構包括「新華社香港分社」凌駕香港法律的約束。「臨立會」因而遭致「橡皮圖章」的譏諷。根據民調,港人對欠缺民意基礎的「臨立會」議員的支持度遠低於對前立法局議員的支持(香港經濟日報,1998.4.9)。

(三)首屆立法會成立,港人展現追求民主意願

首屆立法會選舉於五月廿四日舉行,計有一百四十九萬選民冒暴風雨投票,投票率達53.29%,創香港歷年投票率的紀錄。大陸「副總理」錢其琛與「外交部」發言人朱邦造均讚揚立法會選舉順利、成功(大公報,1998.5.26;1998.5.27)。在國際反應上,美國政府對選舉結果歡迎,認為破紀錄的投票率與民主派人士以高票當選顯示港人對民主的渴求。惟柯林頓總統表示,在新選舉制度下產生的立法機關並不能完全反映港人的選擇(星島日報,1998.5.28)。歐盟駐香港辦事處主管駱一德(Etienne Reuter)稱讚立法會選舉運作良好,對高投票率更是印象深刻(亞洲週刊1998.6.1)。國際媒體對選舉結果多認為是港人對民主需求的表示,也期許立法會不再扮演「橡皮圖章」的角色(LosAngeles Times,1998.5.27),但亦批評選舉制度造成民主黨得票率達43%,但卻只有十三個席位的不公平結果(Far East Economic Review,1998.6.4),認為是大陸「有限度民主」的產物(Hannoversche Allgemeine Zeitung,1998.5.26)。

香港本地輿論方面,親大陸媒體雖宣傳高投票率代表港人支持「一國兩制」,但更提出「當前全港最大最主要的社情和民意,並不是一人一票直選,而是協助政府解決失業問題」以及「民主性質不僅限於地區直選」等論調(大公報,1998.5.26;文匯報,1998.5.26)。然而大部份媒體對於高投票率及民主黨獲勝,認為代表港人對「臨時立法會」不滿的表現(蘋果日報,1998.5.26)、港人對民主需求的增加及選民希望選出對特區政府具有制衡作用的立法會(信報,1998.5.27),監督港府改善民生及經濟環境(香港經濟日報,1998.5.27)。但也指出根據「基本法」附件二,立法會對議員提案採分組表決(議案需分別經功能團體議員和分區直選、選舉委員會議員兩部份出席議會議員各過半數通過)對議員的提案能力造成限制(明報,16998.5.28)。惟港人對立法會則寄予厚望,據民調顯示,港人對「臨時立法會」的表現均維持在八十二到九十一之間(以一百點作為基點),但對未來立法會的表現的信心則升至一百四十七點(香港政策研究所,1998.5.27)。

至於選舉結果對未來政黨發展的影響上,論者以為民主黨與民建聯或將成為兩大對抗力量的領導者(鄭赤琰,信報,1998.6.1)。

(四)法治基礎的隱憂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香港成為亞洲金融中心的主因,香港移交後,原港英時期的法律架構及效力仍延續,但前上訴庭副庭長、首屆行政長官候選人李福善指出,移交後因為行政主導,法官受到掣肘,司法獨立已喪失(快報,1998.2.8)。近期律政司對兩案件決定不起訴的決定,更引起關注。律政司長於本年二月廿七日決定不起訴「新華社香港分社」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並以慣例為由不對外說明理由。特首董建華亦稱「新華社」僅屬「技術犯規」。而在「臨時立法會」通過「法律適應化修改條例」,將「新華社」視為大陸「國家」機構,不受五百項香港法律約束(明報,1998.4.8),更增添大眾對「新華社」享有特權的疑慮。

律政司司長亦在三月十七日決定不起訴涉及詐欺案的香港星島集團主席。雖然在起訴書中指明該主席串謀詐欺,但律政司司長決定不起訴並且依慣例未說明理由。傳媒認為該主席與大陸當局及特首間良好的關係是其不被起訴的主因(亞洲週刊,1998.3.30)。

二、經濟情勢

香港移交大陸後,兩地間之經濟互動更趨緊密,並且在制度上企求整合。然而,港人對經濟前景的憂慮,在東南亞金融風暴發生後,便逐漸升高。特首董建華亦在今年五月初公開表示香港的經濟成長率在未來一段長時間會大幅下調。特區政府亦於五月底公佈今年首季本地生產總值出現十三年來首次的負成長,並罕有的不發表全年經濟預測,顯示香港目前所面臨的經濟情況極為不利。

(一)香港經濟短期內難以復甦

在去年爆發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後,由於香港當時的房地產及股價已被炒高,加上國際投機客利用港幣與美元的聯繫匯率制度拋售港幣,致使香港股市及樓市下挫,觀光旅遊業亦受到嚴重衝擊(薛琦,1998,1,7,東南亞金融危機及其對兩岸三地的影響,「台、滬、港經貿關係」研討會,頁十六)。特區政府於六月中旬所公布之失業率已飆升至百分之四點二,創十五年來的最高點(1998,6,16,星島日報)。

香港恆生指數趨勢圖

近年香港失業率變化圖

民意調查的結果顯示,港人對經濟前景的憂慮,由去年九月的最低點逐漸攀升,至今年一月達到最高點,雖然在二、三月有回跌的現象,可是在四月份又幾乎上升到一月份的水準(1998,4,28,蘋果日報),至六月中旬公布失業率後,港人對經濟前景的信心再告下跌(1998,6,18,蘋果日報)。特首董建華在五月九日公開發出警告,指出香港的經濟成長率在未來一段長時間會大幅下調(1998,5,21,東方日報)。特區政府亦於五月二十九日公佈今年首季本地生產總值較去年同期減少百分之二,是十三年來首次出現負成長,並罕有的不發表全年經濟預測。

為求穩定樓市、舒緩銀根,以及振興旅遊業,財政司司長曾蔭權乃宣佈七項挽救香港經濟的措施,惟輿論對上述措施均認為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且不排除第二季與第三季的經濟連續出現負成長。根據國際貨幣基金之定義,連續兩季經濟出現負成長,便是屬於經濟衰退。雖然財政司司長在六月三日又宣布將動用超過三十二億元的港幣,推行十二項新措施以舒緩失業情況,但短期內仍無解決失業問題的良策(1998,6,4,新報)。行政會議成員梁錦松更預期香港在本年度可能出現財政赤字(1998,6,8,東方日報)。

(二)捍衛聯繫匯率致利率提高而不利香港市場

有論者將這場經濟危機歸咎於港幣與美元的聯繫匯率,但是改變聯繫匯率將可能有下列兩項風險:

1.任何匯價的重大調整均有可能造成市場的信心崩潰;

2.港幣如大幅貶值可能促使亞洲主要地區的貨幣另一次的競爭性貶值潮,導致金融風暴進一步惡化(王家英,1998,5,28,香港的經濟危機與對策,商報)。

港府為捍衛港幣對美元之聯繫匯率制度,以提高利率打擊投機客來穩定金融之舉措,對銀行部門、股票、房地產及觀光旅遊等市場均產生不利影響。

1.房地產業及銀行業:

亞洲金融風暴爆發後,香港房地產業首當其衝受到衝擊。近來房地產市場交易持續萎縮,又因香港房地產貸款佔銀行業貸款及墊款總額比例甚高,銀行業房地產貸款呆帳將持續攀高。占香港貸款市場百分之四十至五十之日資銀行,因日本經濟危機紛紛撤走,不僅無助於香港銀行大幅降息,並將加深在港商人之營運成本,不利香港經濟之復甦。

2.股市:

銀行利率攀升,將使得原投資股市大眾轉而取向高利率儲蓄方式保有其資產,股市交易減少,股價下跌,亦間接影響消費者消費意願;另由於貸款成本增加亦將影響投資人之貸款投資意願。

3.觀光旅遊業:

亞洲金融危機致使亞洲諸多國家通貨相對美元大幅貶值,惟因港府堅守港幣對美元聯繫匯率制度,使得亞洲各國通貨亦相對港幣貶值,赴港旅遊成本大幅提高,赴港觀光客因而銳減。

近期日元持續貶值,港幣幣值因盯緊強勢之美元而不能調整,必須靠股價、房價、工資與一般物價向下調整來舒緩幣值高估的壓力,但此舉可能又促使經濟衰退更加嚴重(1998,6,9,聯合報,社論)。雖然特區政府多名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均一再強調香港必須維持聯繫匯率政策,否則有百害而無一利(1998,6,10,蘋果日報),然而美林證券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有三成受訪的亞太地區基金經理認為,港幣的聯繫匯率會在兩年內脫鉤(1998,6,9,香港經濟日報)。

(三)香港仍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及區域營運總部的地位

雖然科爾尼國際管理顧問公司(A. T. Kearney)於六月一日發表的調查結果亦顯示,香港的投資吸引力有輕微減退的現象,但仍有八成受訪者認為香港的投資前景與一年前比較並無改變(1998,6,2,蘋果日報)。根據日本駐港領事館的一項調查結果,近五百間在港日資機構中,有六成沒有計畫要擴充規模,有一成將縮減經營規模,個別區域性銀行則已陸續撤走(1998,5,31,蘋果日報)。特區政府工業署一九九七年對在港外商公司所做的調查結果也顯示,有百分之九十一的作答廠商認為香港作為區域總部或辦事處的整體吸引力已有改善或保持不變(The 1997 Survey of Regional Representation of Overseas Companies in Hong Kong, the Industry Department)。然而,金融管理局所公布之六月十二日銀行體系結餘預測為負四十一億港幣,反映有資金外流的情況。近日港股亦出現外資基金之洗倉行動,此舉是否表示外資認為香港的投資價值已有所降低,仍尚待觀察(1998,6,12,香港經濟日報)。

雖然從短期看來,香港在移交後並未損及其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惟長期而言,英語地位的下降、政治穩定的降低、新聞自由及資訊流通受到干預、金融穩定度因受大陸影響而降低、人民幣貶值壓力增加、大量港幣滯留大陸、其他海內外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香港經濟易受大陸經濟波動所影響,以及國際保障的降低等因素,有可能導致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日漸褪色(麥朝成,1998,大陸暨兩岸經濟情勢報告,頁二五九至二六二)。

在整體競爭力方面,雖然在世界經濟論壇的報告中,香港仍在經濟競爭力蟬聯全球第二位(1998,6,4,明報),同時亦在今年四月的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對國家整體競爭力的評估中名列第三(1998,4,22,蘋果日報),但在經濟學人集團所作之評比中,由於特區政府可能出現質素下降和偏袒親大陸人士的跡象,加上競爭對手的實力不斷加強,未來香港可能由第一位退居第九位(1998,4,23,明報)。因此,如何在金融風暴後提振香港的經濟發展並保持香港的競爭優勢,將是未來特區政府所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香港匯市趨勢圖

(四)陸資對香港經濟之影響力不容忽視

香港移交前,大陸國企已透過在港上市來達到集資的目的,陸資在港勢力亦不斷壯大,至一九九六年九月,以陸資在港的總資產已達四百二十五億多美元,在香港外來投資中,僅次於英資。香港移交後,經大陸當局批准至港的陸資企業已有一千八百多家(1997,10,21,大公報),其中包括三十九家H股國企上市公司和六十多家紅籌股上市公司。在港陸資銀行、保險及貿易公司約佔香港市場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二十五,上市公司的數目和市值約佔香港股市的百分之十五,建築公司佔香港市場的百分之十二,旅遊公司則佔香港市場的百分之五十(香港中國企業協會,1998,1,26,商報)。

然而,早在「九七」之前,港人便擔心陸資在移交後將享有特權,破壞香港市場的遊戲規則。廉政公署在今年首四個月共接獲約千件的貪污舉報,比去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七,其中有九十件涉及公共機構,較去年多出四成半(1998,5,22,星島日報)。雖然大陸當局對在港陸資企業已三令五申,不准另設公司進行炒賣,私人亦不能以任何名義利用公款炒股票、地產及外匯期貨,然而陸資企業在港違紀違法仍有所傳聞(黎自京,1998,3,爭鳴月刊)。

(五)大陸與香港的經濟互動日趨緊密

「九七」後大陸與香港為加強彼此的經濟互補作用,並提高國際競爭力,不僅加強深化雙方的經濟合作關係,更召開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及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備忘錄,以加速雙方之經濟整合,充分利用香港作為大陸窗口的中介角色。雖然國企H股及紅籌股在香港移交後成為香港股市的焦點,然而在東南亞金融風暴之後,國企H股及紅籌股亦隨之暴跌。大陸「國務院證券委主任」兼「中國證監會主席」周正慶表示,受東南亞金融風暴影響,港股市盈率已較風暴前降低很多,企業上市籌得的資金也大為減少,因此雖然一些國企已做好至港上市的準備工作,但仍須等待市場氣氛好轉才再做打算(1998,3,9,星島日報)。

在轉口貿易方面,香港大多數的轉口貿易均與大陸有關。一九九七年大陸仍為香港轉口貿易的最主要市場,轉口金額達四千四百三十九億港幣,佔香港轉口總值的百分之三十五點七。大陸也仍為香港轉口貨物的最大來源地區。一九九七年來自大陸的轉口貨值達七千二百三十四億港幣,佔有百分之五十八點二的比重。然而,隨著大陸港口及相關設施的逐漸改善,以及大陸製造業之日漸成熟,未來大陸產品可能就不經香港轉口而直接出口,不利於香港的轉口貿易(麥朝成,1998,大陸暨兩岸經濟情勢報告,頁二五九至二六二)。

三、社會情勢

香港移交大陸之後,除爆發禽流感及紅潮等攸關民生的事件外,大陸與香港之間的互動關係也更加密切,相對於「九七」之前,大陸當局對香港社會的影響也就越發明顯。尤其在新聞自由、人權及入出境管制方面,更可看出大陸因素在香港移交後所產生的效應。

(一)社會穩定促使外流人數大減

香港的對外移民潮多與政治前景不明朗有關。根據保安局的資料,八十年代初期每年約有二萬、三萬人移居海外,九十年代逐漸增加到五、六萬人,一九九二年更是港人移民潮的高峰,但是在香港移交的前幾年,外流人口已有減少的趨勢。根據副保安局局長方志偉的說法,香港移民潮正持續下降,究其原因,除了「回歸大限」已過之外,由於全球不景氣的影響,加上外國又收緊入境政策,因此短期內港人外流之數目將會降低。

(二)施政報告重視民生

特首董建華於去年十月八日發表首份施政報告,對於房屋、教育、老人服務等民生問題,提出中、短期的解決措施。在房屋方面,主要是增加土地供應,務求達到每年最少興建八萬五千個住宅單位的目標,並將成立新的置業貸款計畫;在教育方面,承諾撥款五十億元成立優質教育發展基金,大量增建學校及提高師資水準,並推動資訊科技應用於教育方面;在老人服務方面,增加老人住屋、鼓勵與長者同住、增設老人中心及老人健康中心,加強老人住院及老人服務,並將原為每月二千零四十元的老人綜合援助金額增至二千四百二十元(1997,10,9,聯合報)。在上述施政目標中,尤以房屋問題最受港人關注。未來如何在促進經濟繁榮及滿足民眾購屋需求中達到平衡點,將是對特首的一項重大考驗。

(三)新聞自由之前景不樂觀

香港新聞界在「九七」前之自我審查傾向,在「九七」後仍然存在相當的陰影。除了片商不願購買有關達賴喇嘛之電影外(1997,10,20,聯合報),與大陸關係密切之商人亦逐漸掌握媒體經營權,亞視就是其中之一(1997,5.27,新報),加上報業間的減價戰亦促使更多報社倒閉,從而削弱社會多元化的聲音。

除了上述主、客觀環境的變遷外,亦爆發兩件嚴重妨害新聞自由之事例。其中之一是大陸「全國政協常委」徐四民於今年三月四日在北平之「政協」分組會議中,批評香港電台由特區政府出資卻公然反對政府政策,並要求特首對香港電台加以控制(1998,3,5,香港經濟日報)。此舉立即引起香港輿論之強烈不滿,咸認已明顯損害「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原則。特首董建華在徐四民事件後曾提及香港不能成為「反中基地」(1998,3,9,快報),並言明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關於分裂、叛亂及顛覆罪等的立法工作,將待第一屆立法會選舉後再諮詢港人意見(1998,3,10,信報)。

另一件引起新聞界喧然大波的事件是發生於今年四月六日,在法國訪問的大陸「總理」朱鎔基遇到「無疆界記者組織」示威,有香港記者詢問朱鎔基的感想,卻遭到中共駐法國官員蘇旭惡言恐嚇,並威脅要斷絕合作。事後香港記者協會表示將去函「外交部駐港特派員」馬毓真,要求澄清蘇旭的言論是否代表「中國政府」對香港記者的立場;而無線電視新聞部亦去函大陸「外交部新聞司」及「國務院新聞辦」,要求有關官員解釋及道歉(1998,4,8,信報)。此外,稍早前香港廉政公署起訴英文虎報三名職員,起訴事實為誇大報紙發行量欺騙廣告客戶,但起訴書中列為被串謀對象的星島集團主席胡仙,卻獲得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決定不予起訴(1998,3,18,蘋果日報),亦引起香港輿論的強烈質疑。

由上述種種不利新聞自由之情勢變化可知,未來如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不是從寬鬆的角度來訂定相關法律的話,香港新聞自由的前途恐將面臨相當不利的情況。

(四)香港人權發展以負面居多

香港移交後,特區政府便透過臨時立法會對香港的人權加諸許多限制。在去年七月十五日,臨時立法會通過「九七年法律條文(暫時停止實施)條例草案」,連續凍結關於集體談判權、放寬組織職工會的限制、保障職工會不受歧視及人權法等四條條例(1997.07.16,快報)。「人權監察」並在去年年底公布香港十大人權事件,其中除第十項是爰例之外,其餘事件的評價均是負面的(1998,12,26,蘋果日報))。特區政府並於今年一月十六日正式在公報中建議,廢除前立法局通過的人權法案部分修訂條例,限制人權法只能約束政府和公共機構,不能適用於私人之間的關係。香港人權組織認為此舉已違反國際人權公約(1998.01.17,快報)。臨時立法會復於二月二十五日通過廢除前立法局議員劉千石對人權法之修訂案,劉千石表示將正式向聯合國投訴特區政府剝奪人權。民主黨亦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此舉損害特區的民主、法治及人權(1998.02.26,信報)。藉由臨時立法會上述一系列之立法限制,未來香港人權發展勢將更加艱難。

(五)大陸居民赴港之居留問題時有爭議

香港移交大陸後,特區政府就主動修訂入境條例的部分條文,規定港人在大陸所生子女均須獲發居留權證明書後,才可到港定居(1997,7,10,聯合報)。經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港人在大陸的非婚生子女同樣擁有香港居留權後(1997,10,15,明報),香港上訴庭又裁定以「回歸」日為界線,判定於去年七月前已在港之港人所生無證兒童,毋須遣返即享有居港權(1997,4,4,星島日報)。然而,上訴庭於今年五月二十日又裁定,入境條例規定港人在大陸子女出生時,父母須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始可享有居留權的規定,並未違反香港基本法(1998,5,21,信報)。

另一方面,雖然曾在海外留學而目前在港工作之大陸專業人才,已成為香港社會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1997,4,24,澳門日報及1997,5,3,自立早報)。但是,民意調查結果亦顯示,港人對大陸新移民抱持既愛又怕的矛盾心態,一方面認為新移民為香港帶來房屋及失業問題,有與港人「爭飯碗」之嫌,但另一方面又認為特區政府應為新移民增撥資源,以助其適應香港生活(1998,3,30,星島日報)。由於新移民至港是以已婚婦女為最多,一項調查結果顯示,超過八成受訪的新移民婦女表示居住問題最難解決,並有六成受訪者認為在香港找工作相當困難,甚至有三成受訪者表示對到香港的決定感到懷疑及後悔(1998,3,2,星島日報)。

由上述有關大陸居民至港之種種問題可知,未來如何處理「防範偷渡」與「家庭團聚」的問題,以及如何積極輔導由大陸至港定居之人民做到安居樂業,將是特區政府所須面對的難題之一。

四、國際關係

特首董建華在香港移交後,便積極出訪美國、英國、日本、東南亞、歐洲及紐澳等地,進行推銷香港之國際宣傳。在大陸市場的吸引力之下,「九七」前尚侈言香港人權、自由及民主的國際社會,在香港移交後紛紛改口稱許香港的「平穩過渡」,顯示「九七」前各國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對港政策,在「九七」後將更加凸顯。由於維持香港的穩定、繁榮是各國與大陸的共同利益,預料未來國際社會的對港政策應不致有太大的轉變。

(一)棒子與胡蘿蔔交替的美國對港政策

一九九六年美國在香港的投資已達一百四十億美元,香港也是美國第十三大貿易夥伴。美國對大陸出口有百分之四十二及大陸對美國出口有百分之六十是通過香港轉口。特區政府統計處的資料顯示,至今年二月份為止,美國是香港第三大進口國,也是第二大出口國及轉口國。

在香港移交前,美國為保護其在香港的政經利益,先在一九九二年制定「美港政策法」,並於一九九七年通過「香港回歸法」。美國一方面積極透過政府企圖與大陸改善關係,另一方面又藉由國會表達對大陸處理人權及民主問題的不滿。「九七」之後,由於大陸當局對香港事務保持克制的態度,且美國軍艦亦能如常停靠香港進行補給,故美國基於務實的考量,已降低對香港問題的批評聲調,此由美國眾議院亞太小組委員會的報告內容,便可看出端倪。

美國眾議院亞太小組委員會「香港移交專責小組」,係由八位分屬兩黨的眾議員組成,於去年十一月、今年三月及六月間就香港移交後情勢提出報告。綜觀上述報告內容可知,該小組認為除對意見表達自由、司法獨立、民主機制發展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問題仍須關注外,原則上香港移交後的情勢是大致尚佳。該小組指出,不僅大陸當局避免直接介入香港事務,政治抗議及示威亦未受限制,在例行事務上,特區政府官員樂於行使自治權,更有證據顯示,港府官員甚至意圖影響大陸當局的政策。

但是在較敏感的事務上,該小組認為香港可能試圖揣測大陸高層心意來行事,如此恐將腐蝕香港的自治權。對於立法局遭非民選的臨時立法會取代、首屆立法會選舉大幅削減選民數目以遏制民主派、「新華社香港分社」是否享有特權,以及媒體的自我審查等問題,則令人憂心。此外,由於受到區域經濟不景氣影響,香港聯繫匯率制度亦遭遇嚴厲考驗,利息上升,股市動盪,不動產業績下挫,旅遊業收益減少,大型公司紛紛倒閉,失業率亦告上升,致使眾多經濟指數仍未回復金融風暴前的水準。在港上市的陸資公司亦因未能符合國際經營標準,且缺乏透明度,又將增加股市動盪的變數。但是港府捍衛港幣的決心堅定,香港銀行規範嚴格,貨幣市場亦表現平穩。美國商會民意調查結果也顯示,多數美商對香港經濟前景看好,仍願將區域總部設在香港。

(二)逐漸好轉的「中」英關係

特區政府統計處的資料顯示,至今年二月份為止,英國是香港第八大進口國,也是第三大出口國及第五大轉口國。雖然英國在「九七」之前曾因港督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而與大陸交惡,然而為維護英商在百餘年中所累積多達七百億英鎊的投資(1996,1,10,信報),英國政府已意識到與大陸修好是維持其在港利益的要件。早在香港移交之前,在港親英勢力已經急速向大陸靠攏,「九七」後英國對香港事務的發言權便僅限於普遍的人權問題及香港基本法的執行狀況,且因大陸當局已同意向聯合國提交有關香港人權的報告,促使英國對香港問題更難有置喙的餘地。

依據「中英聯合聲明」,英國應就香港移交後情況是否符合「聯合聲明」,每半年發表一次報告。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郭偉邦在今年一月間,便向國會提交香港移交半年情勢報告。英國政府指出港府處理經濟、金融和貨幣等事務,並未受到大陸的干預,即使在金融危機中亦然。英國政府對香港未來經濟表現亦表信心,並願在香港過渡期中扮演建設性角色,加強與特區的合作,協助特區成長。然而,有關特區政府處理港人在大陸所生子女至港定居問題,英國對普通法是否能繼續奉行感到憂慮;中華民國國旗在國慶日被拆除一事,亦令人關切警察權之未來發展;此外,傳媒自我審查亦恐將影響新聞自由。報告中並呼籲特區政府對於香港基本法有關顛覆和分裂國家的解釋,能持開放的態度,以維護香港人權。

(三)日本與西歐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對港政策

日本在港利益主要是在經濟方面。一九八○年代以來,日本在香港的投資便逐漸增多,其中一個主要因素便是以香港作為前進大陸的跳板。特區政府統計處的資料顯示,至今年二月份為止,日本是香港第二大進口國,也是第五大出口國及第三大轉口國。然而,日本一向不參與西方國家對大陸人權問題的批評,對香港民主自由的發展也多持保留的態度。在目前日本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預料日本的對港政策將更集中在保護其經濟利益上。

日本內閣就香港移交後之情勢觀察顯示,在經濟上,香港移交後之經濟活動仍如常進行,大陸並未干預特區的經濟事務。在政治上,特首董建華之施政係以大陸當局之意向為主軸。大陸對香港媒體及反政府示威行動之限制,表面雖趨緩,但實際上是密切嚴控。

就英國以外的其他歐洲國家而言,香港移交促使他們能擴大在香港的影響力,特別是在經貿方面的交往與合作。香港作為西歐國家進軍亞洲(特別是大陸)的重要性與日俱增,因此以德、法為首的國家均以經貿作為其對港政策的主軸。

(四)東南亞國家之經濟情況與香港攸戚相關

根據特區政府統計處的資料,新加坡、馬來西亞及泰國與香港具有密切的貿易往來。特首董建華在去年訪問新加坡時曾表示,香港鄰近地區十個主要經濟體系的本地生產總值已超過七千億美元,而大陸與東南亞國家的發展亦將使營商的機會增加,香港與新加坡具有不同的背景和政策方針,毋須憂慮競爭的問題(1997,9,6,文匯報)。然而,自去年七月泰銖遽貶後,立即造成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及新加坡匯市與股市大跌,香港亦不能倖免(薛琦,1998,1,7,東南亞金融危機及其對兩岸三地的影響,「台、滬、港經貿關係」研討會,頁五),迄今香港經濟的復甦仍有賴區內各國改善其經濟狀況。

五、「中」港關係

大陸「中央」目前在香港設有「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並派有駐軍負責香港防務。此外在移交前,已有「新華社香港分社」及中(共)英聯合聯絡小組的設立。這些駐港單位與港府間的權責劃分,並無先例可循,惟至目前尚未有衝突發生。兩地高層人士互訪活動頻繁,雙邊經貿成長,雖有部份人士因政治立場被大陸拒絕入境,但兩地人員往來熱絡,港人對代表大陸的標誌的接受度亦較為提高。雙方關係甚為密切。

(一)「駐香港特派員公署」與特區政府嘗試建立合作模式

根據大陸「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特派員」馬毓真的說法,「駐香港特派員公署」主要任務是協助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和經授權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和特區政府間並無隸屬關係,而是「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關係」(新華社,1997.12.22)。但他也坦承,目前在工作上的確存在基本法未規定的灰色地帶(信報,1998.4.29),「一國兩制」又是新事務,公署的工作也無先例,使得「在工作中既要非常謹慎,又要解放思想、敢於開拓」(新華社,1997.12.22)。依此原則,為落實「一國兩制」,大陸當局作了些特別安排,如允許香港外籍人士代表大陸出席國際會議及提供人權公約在港執行情況報告給聯合國、協助香港與相關國家簽定民航協定、處理涉港領事保護案件及外國軍艦和國家航空器在港停靠、過境、停降的申請。

馬氏表示與特區政府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機制,與行政長官及各級官員合作愉快(新華社,1997.12.22)。特首董建華呼應馬氏說法,認為公署對香港特區的對外交往和聯繫給予很大幫助,對協助香港穩定和繁榮發揮很大作用(大公報,1998.2.21)。

(二)「新華社」職權縮減惟仍有影響力

「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姜恩柱於一九九七年十月卅日接受訪問時指出,大陸「中央」將移交後的「新華社香港分社」定位為「中央授權的工作機構」,明顯有別於以前的「中央派駐機構」,並在職務上取消發言人制度、外事部業務轉交「駐港特派員公署」、僅擔任「香港工委」、協調陸資機構、負責新聞宣傳及對台統戰(明報,1997.10.31)。

表面上,該社不再代表「中央」政府介入香港政務,但「香港工委」的角色仍可能因大陸駐港機構及涉港事務的增加而更形重要。另外、由於保留「台灣事務部」,其權力亦可能因對台統戰工作需要而增強。「臨時立法會」於休會前所通過的「法律適應化修改條例」中,亦明定「新華社香港分社」為「國家機構」,預計可不受五百項法律約束,使得該社未來發展殊值關注。

(三)駐港軍隊低調行事

大陸「解放軍」自進駐香港後,採低調行事,駐軍多留駐營區中,減少在市區出現的次數,降低民眾恐懼(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1997.8.7)。駐軍並設立「香港駐軍對外新聞發言組」,加強與公眾溝通(明報,1997.8.1)。另根據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的民調結果顯示,有四成五的港人對駐港「解放軍」表現感到滿意(明報,1997.8.1)。

特區政府與駐軍間聯繫尚屬正常(明報,1997.12.24)。惟「駐軍法」中對司法管轄權歸屬的規定仍受爭議。自移交以來,共發生九件涉及駐軍的交通意外,已知的部份案件只由駐軍作內部審查及處分,而不交予香港法院審理。前立法局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批評此舉將立下不良先例(蘋果日報,1998.5.21)。

(四)雙方高層人士互訪頻繁,港府將設駐北京辦事處

自香港移交以來,大陸領導人來港次數比起港英時期英國領導人訪港要來得頻繁,此由江澤民與李鵬出席移交典禮、李鵬與朱鎔基參加世銀年會、魯平及五批前「國家領導人」陸續訪港,顯示大陸對香港的重視。江、李、錢等人更多次公開肯定董建華政績,透露中共對董氏的信任。港府特首、政務司長陳方安生、財政司長曾蔭權、律政司長梁愛詩、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等港府高層人士亦先後訪問大陸對口單位,協議合作事宜。

特區政府並已著手進行駐北京辦事處的籌備事宜,由香港特區政府在三月底提交臨時立法會的文件內容可知,未來「駐京辦事處」主要是負責兩地間之經貿及入出境事務。惟其職權是否與「國務院港澳辦」、「新華社香港分社」發生衝突,則仍待觀察(香港經濟日報,1997.12.22)。

(五)民間人員往來熱絡,惟仍有「政治黑名單」

自移交以來,大陸與香港民間往來熱絡。大陸近期更放寬多項管制大陸居民來港措施。例如來港觀光旅行團數目由每天廿一團增至廿四團,每團人數最多可達四十八人。來港探親的每天配額,由八二四個增至九七0個。因私來港的大陸商務旅客停留期限,由七天增至十四天。香港方面,除推動兩地學術單位合作計劃,亦成立青少年基金會,組織香港青少年學生赴大陸參訪。惟亦有多位政界人士表示,原可自由進出大陸,在香港移交後,突然被拒絕入境。「新華社」更曾「勸告」部份民主黨人士不要到大陸訪問。據推測被拒人士應與其政治立場有關(蘋果日報,1997.12.27)。

(六)雙邊貿易成長

以往十多年來,大陸大部份出口貨物都經香港輸往各地,以一九九六年為例,即達47%。據大陸海關統計,一九九七年一至十一月間,兩地進出口貿易總額為四百五十點八五億美元,佔大陸進出口總額的百分之十五點七,較上年同期增長百分之廿七。目前,香港是大陸的第二大貿易夥伴及最大的出口市場。在投資方面,香港亦是大陸吸收境外投資的首要來源地。在大陸開設分行的香港銀行已達三十家,大陸也有三十五家銀行在港開設機構。一九七九年到一九九六年,大陸從香港吸收的銀行貸款有四百四十七億美元,經香港流入大陸的外國直接投資達九百三十七億美元,佔大陸吸收外資的五成七。經大陸有關部門批准的駐港陸資企業已達一千八百五十六家,在一九九六年總資產達一萬四千四百三十三億港幣。上述資料顯示兩地經貿關係密切。

六、台港關係

「九七」後台港關係並沒有重大的變化。我駐港機構之運作及功能,仍得以維持,並與特區政府建立聯繫溝通的管道;台港間之經貿、投資及旅遊關係維持不變,各項往來也持續進行。惟囿於兩岸關係因素及特區政府自身的考量,台港間始終無法全力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往來,雙方官方的接觸仍受限,制度化的溝通管道及互動模式,尚待逐步建立。茲將過去一年來雙方互動情形、影響台港互動的變數、我方已完成之重點工作及未來對港工作重點,析陳如次:

(一)經貿關係密切

根據統計數據顯示,去年全年台港貿易首次突破三0七億美元,創歷年新高,同期台商對港投資亦高達一億四千萬美元,為近年來增幅最高的一年。香港更成為兩岸資金最主要的調度中心,目前國內各銀行在香港設有分行七家、設辦事處有兩家。以上顯示兩地經貿關係仍至為密切。

台灣海關統計台灣地區對香港貿易趨勢圖

香港海關統計台灣地區對香港貿易趨勢圖

台灣對香港投資金額趨勢圖

香港對台灣投資金額趨勢圖

(二)民間交流如常

台港往來人次在去年全年高達二0七萬,其中國內赴港旅客計一八九萬人次,佔至港旅客的百分之十七點一,僅次於大陸赴港旅客,消費支出達一二六億港幣;而香港來台旅客去年全年達十七萬七千人次,佔來台旅客的百分之十點九。雙方人民往來人數逾二0七萬,較前年的二00萬人次為高。其他如文化、新聞、藝術、學術及專業等層面的交流活動,亦未稍減。

台港團體交流統計表

類別

團數

人數

政團

4

42

藝術界

8

271

社團

14

341

學生團

6

160

文化界

8

136

官方單位

16

88

新聞界

12

188

商界

21

616

個人

12

其他

23

合計

89

1,877

資料來源: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

台灣人民赴香港人數趨勢圖

香港人民入境台灣人數趨勢圖

(三)官方往來仍受限制

台港非官方的正式溝通管道,在過去一年來的運作還算順暢;我與特區政府官員非正式的接觸,亦較以往便利。以移交後我首次在港辦理國慶活動乙事來看,雙方的溝通層次較以往改善很多。然而受限於兩岸關係的制約、董特首行事的謹慎及特區政府過於自律的心態,使台港關係及官方往來的步伐至今仍甚緩慢。雖然本年五月中旬本會張主委獲准前往香港訪問,象徵台港關係有較好的發展,但如我官員赴港簽證手續繁複及本會官員仍無法派駐香港工作等問題,仍有待克服。我們認為台港間每年有三百億美元的貿易額及一百七、八十萬名旅客相互往來,應有更正常的管道及更有效解決問題的機制。

(四)影響台港互動的變數---兩岸因素

「九七」後的香港已是大陸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台港關係與對港工作自將受到限制,與兩岸關係間錯綜複雜的關聯性必更密切,亦更受到兩岸關係的影響。兩岸關係良好時,台港官方往來受限的問題或得以解套;反之,兩岸關係緊張,特區政府可能將原略彈性寬鬆處理涉台事務的作法加以限縮,甚至我駐港機構的功能及運作亦受影響,使台港關係停滯不前,並損及雙方的利益。由此觀之,兩岸因素實乃台港關係發展最具關鍵的影響。

(五)我方已完成之重點工作

1.因應香港主權移交,成立香港事務局。

去年七月一日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下成立香港事務局,整合各駐港單位,統籌處理相關事務,增進服務功能,促使台港關係進一步發展。

2.建立台港關係架構與溝通管道。

為持續「九七」後台港關係,在「九七」前我方即多方與港方有關方面進行溝通,並就維持「九七」後台港關係若干運作模式獲致共識。去年七月三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更指派其特別顧問葉國華先生代表特區政府就台港交流連繫工作,與我香港事務局局長鄭安國先生溝通,台港間正式建立非官方的溝通管道。雙方大部分問題均透過此管道獲致解決。

3.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暨其十三種子法的順利施行,使台港澳居民的權益得以確保,並使台港間有關經貿、文化、交通運輸及人員往來關係,更加順暢。

4.完成台港空運與海運的協商。

在空運方面,台港早於八十五年六月十三日完成航約的簽署,達成「多家指定、跨越九七」的目標。在海運方面,亦於八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由海基會與香港船東協會簽署協議,達致繼續通航的共識。

5.開辦快證服務,便利港人來台手續,並進而促使港府簡化國人赴港措施。

為強化服務功能,便利香港居民來台,在人力有限的情況下,本會香港事務局於本年元月起開始受理「香港、澳門居民快證申請」服務。開辦以來,各方反應良好。特區政府亦透過管道瞭解我方之作法。經研議後,為刺激香港經濟成長,港府也決定自本年六月一日起,簡化國人入港手續,並提供快證服務縮短對我旅客簽發證件的時間。此種互惠的作法足以作為日後處理台港事務的參考。

6.積極推動台港交流以增進雙方實質關係。

過去一年來我們持續推動台港交流活動,加強與不同背景、立場、層次的人士溝通往來,增進台港人民相互瞭解,並強化我駐港機構的服務功能,充分展現我方誠意及善意的態度,以增進雙方實質關係。

(六)未來對港工作重點

1.持續推動台港關係正常化。

我們認為台港關係不宜較香港殖民地時代倒退,台港交流必須制度化以反映台港實質交往的現況,而雙方人員的往來也應有可預測性。因此,實須有更制度化的關係架構、更有效解決問題的機制、更完整的機構功能及更便利的交流程序,俾利台港關係朝正常化的方向發展。

2.充分掌握香港情勢發展,以供釐訂政策的參考。

3.提升台港交流的品質與成效,增進雙方實質關係。

在未來推動台港交流活動,提升台港交流的品質與成效。促成台港間的合作,並使兩地政府能相互交流有關社會、經濟、文化藝術及公共建設方面的經驗,期使台港在互利互惠的原則下,展現更密切和諧的合作關係。

4.針對台港間快速成長的經貿、投資、旅遊等各種關係,加強提供各種往來所需的便利與服務。

 

柒、香港移交後之爭議事件

香港九七之後

自由?人權?法治?五十年不變?

鄧小平於一九八四年會見英國外交大臣傑弗里‧豪時表示:「我們在香港問題上,首先提出要保證其現行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九九七年後五十年不變。」(鄧小平論香港問題,1993年11月,頁九) 基本法第二條亦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基本法,1992年4月,頁三) 在香港移交將近一年的今天,大陸當局是否真正落實對港人的承諾呢?它是否確實維護香港既有的自由、人權及法治呢?

茲將香港移交後與大陸有爭議事件共二十六項,依時間先後排列如下。敬請 卓參。

民國87年6月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二號十六樓

電話:23975589 傳真:23975286 WWW URL: www.mac.gov.tw  E-mail: macst@mac.gov.tw

香港九七之後

自由?人權?法治?五十年不變?

香港移交後之爭議事件(1997.7-1998.6)總計:26件

次數

時間 紀事要點 來源

1.

1997.07.04 「中央電視台」擁有獨家錄影: 董建華七月四日與駐港「解放軍司令員」劉鎮武在前港督府會面。所有香港媒體均不獲採訪通知。而大陸「中央電視台」卻於次日晚上獨家播出會面情況的錄影。 1997.07.11聯合報

2.

1997.07.09 「中央電視台」享有特別安排:董建華七月九日拜訪駐港「解放軍」。在場記者發現「中央電視台」的攝影隊及一些穿著制服的「記者」享有特別安排,可以在預先劃定的記者區以外採訪。 1997.07.11聯合報

3.

1997.07.09 非法居留之大陸小童全須遣返:臨時立法會三讀通過港人在大陸婚生子女來港定居的新措施,並追溯至七月一日起生效。在港逾千名非法居留小童全須遣返,再循大陸法律途徑至港。 1997.07.10明報

4.

1997.07.10 特首辦公室對記者採訪限制多:香港記者協會致函特首董建華,指其辦公室對記者的採訪安排,遠比港英政府的限制為多,又讓大陸媒體有採訪特權,記協認為這會侵害香港新聞自由及媒體的自由運作。 1997.07.11聯合報

5.

1997.07.15 臨時立法會凍結勞工權利之法律:臨時立法會通過「九七年法律條文(暫時停止實施)條例草案」,連續凍結關於集體談判權、放寬組織職工會的限制、保障職工會不受歧視及人權法等四條條例。 1997.07.16快報

6.

1997.08.15 新增功能組別恢復一會一票制:特區政府公布第一屆立法會選舉細則,將新增九個功能組別取消一人一票制,而恢復一會一票制,令選民人數由一百零五萬多,劇減至不足四萬,下跌幅度為九成七。 1997.08.16快報

7.

1997.08.21 「立法會條例草案」不符基本法:香港「立法會條例草案」第三十八條規定:獲提名的候選人須宣誓效忠特區政府。此與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議員在就職時才需要宣誓效忠」的規定不符,惹起政界爭論。董建華被指忽視行政、立法之分立。 1997.08.22快報

8.

1997.08.29 香港退出「亞洲生產力組織」:由於我政府以中華民國名義加入香港之「亞洲生產力組織」,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自七月一日起,已中止與該組織的一切關係。 1997.08.29信報

9.

1997.09.21 我官員未能出席世銀年會:準備至港出席「世銀年會」會外聯誼活動之我財政部部長邱正雄及中央銀行總裁許遠東仍未取得港簽。兩人表示不滿,並決定取消行程。 1997.09.21蘋果日報

10.

1997.09.28 「立法會選舉條例草案」通過:臨時立法會通過「立法會選舉條例草案」。十一名議員三讀時投棄權票,九名投反對票,抗議民建聯及港進聯互相支持通過兩項擴大功能組別選民資格的修訂。 1997.09.29信報

11.

1997.10.10
  • 警方在雙十節拆除我國旗:香港特區成立後首次雙十國慶,香港警方拆除掛在香港街頭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
  • 特區政府無法可管公開懸掛我國旗:至於公開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違反哪一條香港法律,特區政府官員及警方發言人均未說明。
  • 特首指公開懸掛我國旗有違「一國」原則:特首董建華表示,在公眾地方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違反「一個中國」原則,而此一處理方式純屬他個人的決定,事前並未徵詢大陸當局的意見。
1997.10.11新報及1997.10.12明報

12.

1997.10.19 片商不買有關達賴的電影:香港片商決定不購買三部有關達賴喇嘛及西藏的電影。 1997.10.20 聯合報

13.

1997.10.29 臨時立法會廢除勞工權利之法律:臨時立法會通過廢除及修訂前立法局通過的三條勞工法例,期間數名「四五行動」成員在場高呼「廢法可恥」,並與保安人員發生衝撞。 1997.10.30信報

14.

1997.12.19 「公眾聚會與遊行上訴委員會」被批評代表性不足:特首董建華委任新一屆「公眾聚會與遊行上訴委員會」之成員。人權組織批評該委員會成員之代表性不足,且不熟悉公眾示威、請願活動之運作模式。並認為將影響未來香港的公民自由。 1997.10.20 蘋果日報

15.

1997.12.25

「人權監察」公布一九九七年香港十大人權事件:「人權監察」公布一九九七年香港十大人權事件,其中負面事項包括:

  • 特區政府拒絕成立獨立組織以調查警員濫權。
  • 特區政府以「國家安全」作為禁制示威和取締社團的根據。
  • 有關平等機會問題之立法進展緩慢。
  • 台灣老兵遭特區政府錯誤遣返大陸後不知去向。
1997.12.26 蘋果日報

16.

1998.01.16 特區政府建議廢除人權法案部分修訂條例:特區政府正式在公報中建議廢除前立法局通過的人權法案部分修訂條例,限制人權法只能約束政府和公共機構,不能適用於私人之間的關係。 1998.01.17 快報

17.

1998.02.25
  • 臨時立法會廢除劉千石對人權法之修訂案:臨時立法會通過廢除前立法局議員劉千石對人權法之修訂案。劉千石表示將正式向聯合國投訴特區政府剝奪人權。
  • 民主黨強烈譴責臨立會:民主黨亦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此舉損害特區的民主、法治及人權。
1998.02.26 信報

18.

1998.03.01 「九七」後對政治性示威活動的監控增加:「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表示,「九七」後警方對政治性示威活動的監控不斷增加,包括竊聽電話及跟蹤示威人士。 1998.03.02 蘋果日報

19.

1998.03.04 徐四民指摘香港電台公然反對特區政策:大陸「政協常委」徐四民在北京公開指摘香港電台空言編輯獨立,卻公然反對特區政府政策,徐四民並要求董建華對香港電台應有所處理。 1998.03.05 香港經濟日報

20.

1998.03.17 律政司不起訴星島集團主席胡仙:香港廉政公署起訴英文虎報三名職員,起訴事實為誇大報紙發行量欺騙廣告客戶,但起訴書中列為被串謀對象的星島集團主席胡仙,卻獲得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決定不予起訴。 1998.03.18 蘋果日報

21.

1998.03.30 「新華社香港分社」可享有不受法律監管的特權:香港「法律適應化修改(釋義條文)條例草案」中以「國家」取代「官方」一詞。自由黨副主席夏佳理質疑,若草案獲得通過,「新華社香港分社」於憲制上的地位,將會提升至等同於以往英國政府的地位,甚至享有同樣不受法律監管的特權。 1998.03.31 明報

22.

1998.04.06
  • 大陸駐法官員惡言恐嚇香港記者:在法國訪問的中共「總理」朱鎔基遇到「無疆界記者組織」示威,有香港記者詢問朱鎔基的感想,遭到大陸駐法國官員蘇旭惡言恐嚇,並威脅要斷絕合作。
  • 香港記者協會要求馬毓真澄清立場:香港記者協會去函「外交部駐港特派員」馬毓真,要求澄清蘇旭的言論是否代表「中國政府」對香港記者的立場。
  • 無線電視新聞部要求有關官員解釋及道歉:無線電視新聞部則去函「外交部新聞司」及「國務院新聞辦」,要求有關官員解釋及道歉。
1998.04.08 信報

23.

1998.04.07
  • 臨時立法會通過「法律適應化條例草案」:在大律師公會及輿論的強烈反對下,臨時立法會通過「法律適應化條例草案」,以「國家」取代「釋義及通則條例」第六十六條中的「官方」一詞,促使包括「新華社香港分社」在內的部分大陸駐港機構,在按照「中央政府」所賦予的權力和職責範圍行事時,可以不受部分香港法例的約束。
  • 國際司法組織香港分會呼籲不要簽署法例生效:國際司法組織香港分會發表深感遺憾的聲明,並呼籲特首董建華不要簽署法例生效。
  • 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人權監察」認為港府此舉違反基本法:美國總領事館發言人表示:將研究此舉對香港法制的影響。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人權監察」均認為,港府此舉在法理上已違反基本法,且修例影響深遠,實應交由第一屆立法會來處理。
1998.04.08 信報、星島日報

24.

1998.04.30
  • 劉慧卿控「新華社香港分社」違反私隱條例:前線召集人劉慧卿獲法庭批准向「新華社香港分社」提出私人檢控,控告該社未在法定期限內回覆外界就個人資料查詢,有違反私隱條例之嫌。
  • 法庭須裁決「新華社香港分社」是否屬於「國家」之定義:東區法院已為此案排期作提訊,屆時「新華社香港分社」須派代表出庭答辯,預料法庭將須對該社是否屬於「國家」之定義作出裁決。
1998.05.01 信報

25.

1998.05.25
  • 全民直選只佔第一屆立法會總議席的三分之一:第一屆立法會選舉結果揭曉,只有地區選舉是全民直選,只佔總議席的三分之一。
  • 今年功能組別選舉恢復間接選舉:一九九五年的功能組別選舉是採直選方式,而一九九八年則恢復間接選舉。
  • 香港民主黨獲得高票卻只有少數議席:香港民主黨在第一屆立法會選舉中獲得百分之四十三的選票,卻只獲總議席的百分之二十一點六七。
1998.05.26綜合香港各報報導

26.

1998.06.15 傳訊電視擱置新疆分離運動的報導:一個由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香港外國記者協會及香港記者協會合辦的「人權新聞獎」日前在香港舉行第三屆頒獎典禮。傳訊電視製作的得獎節目「天山狼嗥---新疆分離運動真相」卻遭擱置播出。傳訊電視前總編輯林達指出,沒有相關新聞發生而播出該節目,會被視為挑戰大陸當局。 1998.06.16自由時報

 

捌、香港移交週年大事紀

香港移交週年大事總評

香港移交以來,特區政府之機制運作比一般之預期平穩,亦未有跡象顯示大陸公然干預香港特區自治。特區政府與大陸駐港機構間的聯繫尚屬平順,但在法治基礎的維持、新聞自由及入出境管制方面,可看出大陸因素在香港移交後所產生的效應。

「九七」後香港與大陸間之經濟互動更趨緊密,並且在制度上企求整合。然而,港人對經濟前景的憂慮,在東南亞金融風暴發生後,便逐漸升高。特區政府亦於五月底公布今年首季本地生產總值出現十三年來首次的負成長,並罕有的不發表全年經濟預測,顯示香港目前所面臨的經濟情況極為不利。

港人對特區政府的支持度因經濟問題及行政效能不彰而有所下降。首屆立法會投票率創歷年高紀錄,民主派人士得票率約為五成五,顯示港人對民主的渴求。

特首董建華在香港移交後,便積極出訪爭取國際支持。由於維持香港的穩定、繁榮是各國與大陸的共同利益,預料未來國際社會的對港政策應不致有太大的轉變。

「九七」後台港關係並沒有重大的變化。我駐港機構之運作及功能,仍得以維持,並與特區政府建立聯繫溝通的管道;台港間之經貿、投資及旅遊關係維持不變,各項往來也持續進行。惟囿於兩岸關係因素及特區政府自身的考量,台港間始終無法全力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往來,雙方官方的接觸仍受限,制度化的溝通管道及互動模式尚待逐步建立。

民國8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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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移交週年大事紀(1997.7-1998.6)

時間
紀事要點
1997.07.01 英國與大陸完成香港政權移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正式成立。
1997.07.01 香港事務局成立,負責統籌「九七」後我駐港機構。
1997.07.04 巴拿馬、貝里斯、多明尼加共和國等三個與我有邦交之前駐港領事館人員先後主動表示,該國原設的駐港領事館,已改為貿易及商務辦公室,並於七月一日起生效。
1997.07.08 特區政府成立後首次行政會議八日舉行,決定了一九九八年立法會選舉的模式框架,其重點包括:
  • 當局決定採用「比例代表制」方式,選出二十個地區直選議席,代替彭定康提出的「單議席單票制」。
  • 在彭定康政改方案中被視為最大突破的九個新增功能組別界定及變相直選選民基礎,則全面被推翻。
  • 建議在三十個功能組別選舉上,恢復一九九一年採用以法團為單位的投票模式,此舉將令原有近一百三十萬的功能組別總選民人數大幅下降。
1997.07.09 臨時立法會三讀通過港人在大陸婚生子女來港定居的新措施,並追溯至七月一日起生效,在港逾千名非法居留小童全須遣返,再以合法證件至港。
1997.07.11 成立一年半的「籌委會」在舉行最後一次大會後結束。香港學者批評其成員均係親「中」人士,在重要問題決議上被動且毫無獨立性。
1997.07.16 臨時立法會通過「九七年法律條文(暫時停止實施)條例草案」,連續凍結關於集體談判權、放寬組織職工會的限制、保障職工會不受歧視及人權法等四條條例。
1997.07.18 特區政府發出指引,列明港警如果認為港人申請集會遊行,挑戰到大陸的領土完整與獨立自主時,包括「鼓吹台灣或西藏獨立」,便可以「國家安全」的理由予以禁止。
1997.07.23 特區政府公布首屆立法會九個新增功能界別的選民畫分及選舉委員會內七個指定組別的選民畫分辦法,民主黨批評新九組選民基礎大幅收窄是民主倒退。
1997.07.22 挑戰臨時立法會合法性之案件首次開庭。
1997.07.29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臨時立法會是按照「中國」憲法成立的合法團體,是為免香港主權移交而出現法律真空,有實際需要而成立的臨時立法機構,特區法庭無權質疑臨時立法會的合法地位。
1997.08.05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馬毓真表示,特區成立後首個雙十國慶掛旗安排,應按基本法處理,但無法說明按第幾條原則。
1997.08.07 香港金融管理局「九七年會籌劃處」處長伍展明表示,台灣方面可能不會有官方代表或以訪客身分出席在港舉行的「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年會」。
1997.08.07 特首董建華表示,特區政府正在研究,是否容許在公眾地方懸掛我國旗,但他強調以「一個中國」原則辦理。
1997.08.15 特區政府公布第一屆立法會選舉細則,將新增九個功能組別取消一人一票制,而恢復一會一票制,令選民人數由一百零五萬多,劇減至不足四萬,下跌幅度為九成七。
1997.08.20 由於憂慮港幣受到狙擊,香港股市遭遇一九九六年三月以來所未有過之嚴重下挫,恆生指數下跌619.62點。
1997.08.28 由於東南亞股市重挫,香港股市亦告下跌,恆生指數下降657.85點。
1997.08.29 由於我政府以中華民國名義加入「亞洲生產力組織」,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自七月一日起,已中止與該組織的一切關係。
1997.08.30 大陸「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廖暉與特首董建華在深圳進行首次官方會晤。
1997.09.02
  • 由「文達出版社」出版的香港中學三年級歷史課本,於「九七」後自動改版,刪除原有自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至今的政局、經濟、文化及教育等方面的發展內容。
  • 民主黨青年組最近就香港中學「中史科」及「經濟及公共事務科」新舊版作出比較研究後,認為該二科目在「九七」年新出版內容有很大修訂,使人懷疑其學術的中立性,以及可能因「九七」後而作出自我「政治審查」。
1997.09.02 香港恆生指數由13,425.65點降至12,899.81點,終場以13,735.33收盤。特首董建華表示,雖然近期香港股市有下跌趨勢,特區政府仍不會介入,惟呼籲小額投資者要小心。
1997.09.03 由於華爾街股市大漲及「中國概念股」反彈,香港股市上漲978.66點。
1997.09.03 特首董建華於九月三日至五日訪問馬來西亞及新加坡。
1997.09.05 美國駐港領事包潤石預期,特首訪美時所面對的挑戰包括要解釋香港是否真正享有「高度自治」,以及為何在立法會選舉採取看來是倒退的方法,大幅縮減功能組別的選民人數。此為首次有美國官員公開質疑首屆立法會的選舉模式。
1997.09.08 特首董建華於九月八日至十一日訪問美國。
1997.09.12 特首董建華在白宮與美國總統柯林頓會面半小時,董建華表示香港將按照基本法來發展民主,並強調「中」美發展關係對香港的重要性,但無法說服柯林頓改變將特區首屆立法會選舉安排視為民主倒退的觀點。
1997.09.14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國代表可用訪客身分申請參加在港舉行的「世界銀行及國際貨幣基金年會」之研討會,惟最後決定仍在主辦單位。
1997.09.20 大陸「總理」李鵬抵港出席九月二十三日舉行的世界銀行年會。
1997.09.21
  • 準備至港出席「世界銀行及國際貨幣基金年會」之我財政部部長邱正雄及中央銀行總裁許遠東仍未取得港簽,兩人表示不滿,並決定取消行程。
  • 特首特別顧問葉國華表示,他們未獲港簽與參加「世界銀行及國際貨幣基金年會」無關,他強調所有獲邀出席的代表均可獲發港簽。
1997.09.27 臨時立法會通過「立法會選舉條例草案」,但有十一名議員三讀時投棄權票,九名投反對票,以抗議民建聯及港進聯互相支持通過兩項擴大功能組別選民資格的修訂,破壞組成功能團體的原則。
1997.10.01 在「六四」事件後,香港民主黨首次獲邀參加「國慶」酒會,民主黨十多名成員包括李柱銘、張炳良及楊森等人均有出席。
1997.10.08 特首董建華在臨時立法會發表首份施政報告,強調解決民生問題。其中以樓價最受港人關注。
1997.10.08 我駐港機構與特區政府協議,在雙十國慶期間,戶外活動不掛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
1997.10.09 香港高等法院就港人在大陸子女非法至港居留案作出裁決,判決香港特區政府勝訴,港人在大陸之子女須憑證赴港,入境條例並未違反基本法,非法偷渡香港者須被遣返。
1997.10.10
  • 香港特區成立後首次雙十國慶,香港警方拆除掛在香港街頭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
  • 至於公開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違反哪一條香港法律,特區政府官員及警方發言人均未說明。
  • 行政署發言人日前亦表示,香港目前沒有法律處理與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有關的問題。
1997.10.13
  • 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特區政府是按「公安條例」第三條,若警方認為在任何公眾地方展示旗幟,而可能導致破壞公安,警方有權作出干涉。此說法與日前民政事務局局長藍鴻震所稱,港府是引用「官地條例」拆旗的說法不一。
  • 特首董建華表示,在遵守「一國」的原則下,警方必須阻止任何引起社會不安的情況。
1997.10.15 香港股市下挫,恆生指數下跌452.32點,H股及紅籌股受創則更嚴重。
1997.10.16 特首董建華在日本會晤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及商界領袖。
1997.10.19 特首董建華起程訪問歐洲五天,除會晤比利時官員及歐盟成員外,亦將於二十二日會晤英國首相貝理雅。
1997.10.21 恆生指數下挫567.78點,終場以12,403.1點收盤,降至半年來新低點。
1997.10.21 香港西片發行商為避免引起中共不滿,已決定不購買三部涉及批評大陸當局法治及西藏獨立的電影。特區文康廣播局局長表示,影片沒有政治審查。
1997.10.22 恆生指數下挫765.33點,終場以11,637.77點收盤,降至十三個月以來新低點。股市下跌也使聯繫匯率制度能否維持又成為話題。
1997.10.24 「人權監察」發表有關大陸宗教自由狀況之報告指出,部分香港宗教領袖憂慮大陸當局可能引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嚴格限制香港宗教團體與國際聯繫而遭受迫害。
1997.10.28 臨時立法會通過廢除及修訂前立法局通過的三條勞工法例。
1997.10.29 香港股市上揚,恆生指數上漲1,705.41點,以10,765.30點收盤。
1997.10.31 選舉委員會主席胡國興提交有關首屆立法會選區劃分之建議,他承諾委員會做決策時,不會屈從任何政治壓力。
1997.11.01 大陸當局宣布一個由四百二十四人組成的推選委員會,以便能在十二月選出三十六名港區「人大代表」。親「中」的民建聯與港進聯是該推選委員會的兩大政黨。
1997.11.11 行政會議同意有關首屆立法會選區劃分之建議。
1997.11.22 大陸當局宣布將向聯合國提交有關香港人權的報告。
1997.11.23 特首董建華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中表示,香港將會第一個從東南亞金融風暴中復甦。
1997.11.28
  • 「全國人大」香港區代表之選舉提名結束,香港民主黨的三名參選人因未能獲得足夠之提名支持,故未能取得候選資格。
  • 現任「人大常委」曾憲梓表示,民主黨的參選政綱違反要求,不適宜參選。
1997.12.08 香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完畢,共有三十六人當選,其中以「港人」身分參選引起爭議的「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姜恩柱,在五十四名候選人中,以最高票當選。帶有民主派色彩的參選者,早已在提名及初選階段,便遭封殺而全部淘汰出局。
1997.12.09 特首董建華首次赴「北京」述職。
1997.12.19 特首董建華委任新一屆公眾聚會與遊行上訴委員會之成員,人權組織批評該委員會成員之代表性不足,且不熟悉公眾示威、請願活動之運作模式,恐將影響未來香港的公民自由。
1997.12.22 大陸「外交部特派員公署特派員」馬毓真表示,特區政府官員負責起草及向國際說明提交聯合國的人權報告。
1997.12.25 「人權監察」公布一九九七年香港十大人權事件,包括:
  • 香港「回歸」後人權法制前景受威脅。
  • 香港法院維護成立臨時立法會。
  • 港人在大陸出生子女之永久居留權提起訴訟。
  • 「立法會條例」不利民主派。
  •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之代表性存疑。
  • 特區政府拒絕成立獨立組織以調查警員濫權。
  • 特區政府以「國家安全」作為禁制示威和取締社團的根據。
  • 有關平等機會問題之立法進展緩慢。
  • 台灣老兵遭特區政府錯誤遣返大陸後不知去向。
  • 大陸當局承諾為香港向聯合國提交人權報告。
1997.12.26
  • 因前往珠海度假被拒入境的民主黨成員黃仲棋表示,民主黨會要求特首董建華及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反映港人對入境「黑名單」的疑慮,並就拒發、沒收回鄉證,以及拒絕入境的事件向港人作出交代。
  • 民主黨亦批評「九七」後不僅沒有放寬民主派人士的入境限制,反而將「黑名單」的範圍擴大。
1997.12.28 特區政府決定撲殺一百二十萬的雞隻以避免禽流感的疫情蔓延。
1998.01.01 在支聯會所辦支持民主的示威活動中,有參加者手舉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並污損大陸「國旗」及特區區旗。
1998.01.05 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於一月五日至七日首次在「回歸」後正式訪問大陸。
1998.01.07 由於東南亞股市持續下跌,香港股市亦告下挫。恆生指數下降596.9點,為一九九七年十月以來的最低點。
1998.01.09 特區政府宣布終止香港作為難民第一收容港的政策。
1998.01.15 特首董建華在臨時立法會答詢時表示,將堅守聯繫匯率制度。
1998.01.16 特區政府正式在公報中建議廢除前立法局通過的人權法案部分修訂條例,限制人權法只能約束政府和公共機構,不能適用於私人之間的關係。香港人權組織認為此舉已違反國際人權公約。
1998.01.16 特區政府公布由特首擔任主席的策略發展委員會十四人名單,以便對香港經濟、人力資源、教育、房屋、土地供應、環境、「中」港關係等項目進行長遠方向的研究。
1998.01.23 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特邀香港人士界」委員共有一百一十五人當選,有九十三名連任,二十二名屬新增委員。
1998.01.26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新移民成為永久居民前所生之子女,也享有基本法所賦予的香港居留權,他們可申請證明書輪候赴港,這裁決大大增加有權至港的大陸人民數目,估計將由六萬人增至三十二萬人,這數目並會隨著單程證的批出而不斷增加,由於裁決影響深遠,特區政府已隨即發表聲明,表示會就裁決提出上訴。
1998.02.02 香港股市於農曆新年後開市的第一天,恆生收盤指數為10,578.60點。
1998.02.10 大陸「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於二月十日至十四日抵港訪問。他表示港區「人大代表」並無監督香港特區的職責。
1998.02.13 特區政府庫務局公布一九九八年至一九九九年特區政府開支預算案,其內容主要以打擊高失業及挽救香港經濟為重心。
1998.02.18 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公布特區政府成立後的首份一九九八年至一九九九年財政預算案,以二十四項減稅措施來舒解民困,並刺激香港經濟發展。
1998.02.23 財政司司長曾蔭權於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首次正式訪問大陸。
1998.02.25 臨時立法會通過廢除前立法局議員劉千石對人權法之修訂案,劉千石表示將正式向聯合國投訴特區政府剝奪人權。民主黨亦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此舉損害特區的民主、法治及人權。
1998.02.28 港府教育署已制訂全新「修訂課本基本原則」文件,作為出版商修訂教科書內容用字之指引。文件強調必須尊重「一個中國」的原則,倘若引用一九四九年以前之歷史文獻,教科書可保留文獻內「共匪」、「中華民國」等原有字眼,但談及一九四九年後台灣現況,必須在台灣政府、民國年號等用字加上引號或註釋。
1998.03.04 大陸「政協常委」徐四民在「北京」公開指摘香港電台空言編輯獨立,卻公然反對特區政府政策,徐四民並要求董建華對香港電台應有所處理。徐氏此舉引起香港輿論強烈不滿。
1998.03.06 特首董建華表示,香港電台享有編輯自主權,特區政府一定會堅持及維護言論與新聞自由,關於徐四民批評香港電台的言論,並不代表「中央政府」的看法。
1998.03.06 港區「人大代表」兼「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助理」李偉庭在「北京」批評「回歸」後仍有人宣揚可以繼續進行殖民統治時代所縱容及採取反對「中國」的活動,並指這是違反「一國」的原則。
1998.03.09 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表示,香港地區產生的「全國人大代表」,只代表香港同胞參與管理國家事務,而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事務。
1998.03.09 特首董建華表示,基本法有關顛覆的條文將會在第一屆立法會選舉之後,正式進行立法工作。
1998.03.10 特區政府發表向聯合國提交首份人權報告的諮詢大綱,人權組織批評大綱中並未提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有關禁止顛覆、叛國罪的條文。
1998.03.13 香港首屆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開始接受提名。
1998.03.15 創刊三十四年,在一九九五年因報章減價戰中一度停刊再復刊十六個月的快報,因長期虧損而再次宣布停刊。
1998.03.16 特區政府統計處發表的最新勞動人口統計數字,由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八年二月之最新失業率為百分之二點九,是近十八個月來之新高點。
1998.03.17 香港廉政公署起訴英文虎報三名職員,起訴事實為誇大報紙發行量欺騙廣告客戶,但起訴書中列為被串謀對象的星島集團主席胡仙,卻獲得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決定不予起訴。事件引起香港各界人士震驚,認為對香港法治制度及廉政公署的公信力具有極大負面影響。
1998.03.19 纏訟近九年的香港調景嶺居民索償案,由法官裁定其中五十三戶合資格者,可獲得較房屋署建議更優厚的賠償。
1998.03.26 「全港發展策略檢討」經七年終獲行政會議通過,決定以二○二○年香港人口達八百一十萬的高增長指標,作為策劃未來十三年的土地規劃發展基礎。
1998.03.30 關於香港「法律適應化修改(釋義條文)條例草案」中以「國家」取代「官方」一詞,自由黨副主席夏佳理質疑,若草案獲得通過,「新華社香港分社」於憲制上的地位,將會提升至等同於以往英國政府的地位,甚至享有同樣不受法律監管的特權。
1998.03.30 臨時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和副主席葉國謙舉行記者會,總結臨時立法會運作十六個月以來的工作。
1998.04.02 首屆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的整體反應冷淡,投票率為百分之二十三點二。
1998.04.02 香港高院上訴庭確認特區政府推行的居留權證明書計畫,並指出該計畫之合法性兼有追溯力,但並不適用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在港或已至港的人士。
1998.04.06
  • 在法國訪問的大陸「總理」朱鎔基遇到「無疆界記者組織」示威,有香港記者詢問朱鎔基的感想,遭到大陸駐法國官員蘇旭惡言恐嚇,並威脅要斷絕合作。
  • 香港記者協會去函大陸「外交部駐港特派員」馬毓真,要求澄清蘇旭的言論是否代表「中國政府」對香港記者的立場。
  • 無線電視新聞部去函大陸「外交部新聞司」及「國務院新聞辦」,要求有關官員解釋及道歉。
1998.04.07
  • 在大律師公會及輿論的強烈反對下,臨時立法會通過法律適應化條例草案,以「國家」取代「釋義及通則條例」第六十六條中的「官方」一詞,令包括「新華社香港分社」在內的部分大陸駐港機構,在按照「中央政府」所賦予的權力和職責範圍行事時,可以不受部分香港法例的約束。
  • 國際司法組織香港分會發表深感遺憾的聲明,並呼籲特首董建華不要簽署法例生效。
  • 美國總領事館發言人表示,將研究此舉對香港法制的影響。
  • 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人權監察」均認為,港府此舉在法理上已違反基本法,且修例影響深遠,實應交由第一屆立法會來處理。
1998.04.08 臨時立法會於四月八日舉行最後一次會議後,正式宣布休會。
1998.04.15 特首董建華表示,特區政府十分理解和同情紅潮對漁民所造成的沉重打擊,亦非常關注此次災害對環境生態的影響,除將儘快向受害養魚戶提供低息貸款以協助復業外,並將改善紅潮監測及警報系統。
1998.04.20 特區政府公布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三月的失業率為百分之三點五,此乃香港過去十二年來第二高紀錄的失業率月份。
1998.04.23 特區政府發表「金融市場檢討報告」,檢討結果認為聯繫匯率操作妥善,金融體制健全,證券市場運作亦大致沒有問題。未來特區政府應時刻留意任何資產價格泡沫的產生,並維持有效的監管架構,以及力求提高香港的長期競爭力。
1998.04.24 特區首屆立法會選舉於今日截止報名,參選人數共一百六十六人。
1998.04.30
  • 前線召集人劉慧卿獲法庭批准向「新華社香港分社」提出私人檢控,控告該社未在法定期限內回覆外界就個人資料查詢,有違反私隱條例之嫌。
  • 東區法院已為此案排期作提訊,屆時「新華社香港分社」須派代表出庭答辯,預料法庭將須對該社是否屬於「國家」之定義作出裁決。
1998.05.01 創刊二十八年的香港政論月刊「九十年代」於今日出版最後一期後停刊,原因除雜誌本身出現人事變動外,整個傳媒形態的轉變也是因素之一。
1998.05.10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京育於五月十日至十四日赴港訪問,此乃香港移交後我方最高層級之內閣官員訪港,並獲特區政府禮遇。
1998.05.12 行政會議通過「區域組織架構及職能諮詢文件」,就改組區域組織列出四個方案。
1998.05.18 特區政府公布最新失業數字,一九九八年二月至四月之失業率達百分之三點九,是十五年來之最高紀錄。
1998.05.18 兩名參加示威遊行的港人因撕破及塗污「國旗」、區旗,被裁定侮辱「國旗」及區旗罪名成立。此項裁決是在一百三十多個引用「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地區中,首次有人因侮辱國旗而被定罪的案例。
1998.05.19 「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姜恩柱透過律師以三大理由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劉慧卿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向姜恩柱所發的私人傳票。
1998.05.20 特首董建華表示,香港一方面受到外圍很多不穩定因素衝擊,另一方面本身經濟也正在調整,所以未來數季的經濟成長將有較大幅度的下調。
1998.05.20 「全國政協委員」查濟民擬動用七億四千萬元收購擁有六十年歷史的星島報業集團,如收購成功,將是香港移交以來最大宗的傳媒收購案。
1998.05.20 上訴庭推翻高等法院的裁決,裁定大陸至港的新移民未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前,在大陸所生子女不能享有香港基本法所賦予的居港權。
1998.05.24 首屆立法會選舉於今日舉行投票,投票率高達百分之五十三點二九。
1998.05.25
  • 第一屆立法會選舉結果揭曉,只有地區選舉是全民直選,只佔總議席的三分之一。
  • 一九九五年的功能組別選舉是採直選方式,而一九九八年則恢復間接選舉。
1998.05.29 為求穩定樓市、舒緩銀根,以及振興旅遊業,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宣佈七項挽救香港經濟的措施,其中包括增加大陸赴港旅客名額及簡化台灣旅客之入境手續。
1998.05.31 約二千七百名港人冒雨參加香港移交後首次「六四」紀念遊行。
1998.06.03 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宣布將動用超過三十二億元,推行十二項新措施以紓緩失業情況。
1998.06.04 約四萬明港人冒雨參加香港移交後首個紀念六四燭光晚會。
1998.06.04 大陸當局及美國公布,大陸「國家主席」江澤民及美國總統柯林頓將於六月底至七月初陸續到港訪問。
1998.06.14 特首董建華於六月十四日至十九日訪問澳洲及紐西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