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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行政院蘇院長施政報告:有關兩岸談話內容

  • 發布日期:110-02-01

十一、捍衛民主自由,維護兩岸和平

(一)政府將持續推動穩健務實之兩岸政策,堅定捍衛國家主權與臺灣民主,兩岸應本於相互尊重、善意理解之態度,共同討論和平相處之道,並以「和平、對等、民主、對話」作為兩岸互動原則,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現狀。

(二)因應兩岸情勢及陸方對臺作為,強化文教交流策略及管理機制。配合各項防疫措施,適時推動兩岸文教交流及青年學生研習活動,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增進兩岸民眾相互瞭解,傳遞臺灣民主自由、多元開放核心價值。

(三)因應整體經貿形勢發展,動態調整兩岸經貿政策及法規,維護兩岸經貿有序交流及互動;強化在陸臺商聯繫服務及諮詢輔導工作,協助在陸臺商因應投資環境及調整多元布局。

(四)配合整體兩岸政策及兩岸情勢變化,適時檢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與相關法規,強化兩岸交流規範,完備民主與安全防衛機制,穩固兩岸交流有序之目標,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民福祉。

(五)因應香港情勢,持續密注港版國安法實施情形;維持駐港澳機構服務職能,確保國家尊嚴與人民利益;成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展現政府關懷港人的決心與善意;因應情勢及實務運作需求,研議檢討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相關子法;完善健全港澳居民來臺居留定居制度,以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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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