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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行政院施政報告:有關兩岸關係談話內容

  • 發布日期:107-02-01

貳、外交、國防及兩岸關係

十一、因應整體兩岸情勢發展,致力兩岸良性互動與臺海和平穩定

(一)政府依據普遍民意及民主原則,堅定捍衛國家尊嚴及人民福祉,致力維繫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現狀;並呼籲對岸應以創新思維,透過溝通對話,尋求兩岸互動新模式,創造雙方合作空間與共同利益。

(二)穩健推動陸生來臺就學及陸生納保政策,並依循法令與政策推動兩岸青年學生及各項文教交流與互動,增進兩岸青年學生相互瞭解,深入認識臺灣多元文化社會現況。

(三)持續推動兩岸經貿協議執行,維持協議運作及聯繫機制,維護我方權益。強化對中國大陸臺商服務與聯繫工作,協助解決臺商投資經營問題,保障臺商投資權益,以及加強輔導臺商因應經貿環境變化,調整經營策略及布局。

(四)因應兩岸交流情勢,檢視兩岸交流規範,建構完善往來法制基礎,例如: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第 9 條之 3 及第 91 條條文等修正草案,函送貴院審議,以強化退離職公務員及軍職人員赴陸之管理;推動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之法制作業;研修「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賡續協調有關機關,落實「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強化打擊跨境電信詐騙、毒品犯罪,保障民眾權益。

(五)加強臺灣與港澳各界人士交流,推動完成「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生效及其配套法案「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29 條之 1 立法施行,實施多項港澳居民來臺之便利措施,持續研議鬆綁港澳學生來臺就學(業)規定,有效促進臺灣與港澳間之實質關係。 

【行政院網站】

類別

1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