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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106年度施政方針:有關兩岸關係談話內容

  • 發布日期:105-08-15

拾伍、兩岸關係

一、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處理兩岸事務,繼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

二、依據「公開透明,人民參與,國會監督」原則,完善協商交流法制基礎,持續推動兩岸互動及協商,強化兩岸間有序交流與合作,增進兩岸人民相互瞭解,保障兩岸人民權益。

三、持續推動陸生來臺就學,增進兩岸青年學生交流互動;促進兩岸資訊對等傳播,傳遞臺灣新聞自由及民主價值,展現臺灣多元文化特色與文化主體性。

四、持續穩健推動兩岸經貿交流,建構適當經濟安全機制,並積極參與區域經濟合作,提升臺灣經濟格局。

五、因應交流情勢及民意需求,研修兩岸事務法規,推動有序交流,務實解決民眾面臨的問題。

六、務實推動臺灣與港澳關係,增進交流效益,適時檢討港澳政策及法規,健全各項交流秩序。

七、持續強化與國會及各界的政策溝通說明,增進國內外各界的瞭解,促進兩岸長期良性互動。

八、關懷蒙藏同胞,保存及傳揚蒙藏文化,擴大經貿文教與醫療交流及人道援助,強化蒙藏研究。

【行政院網站】

類別

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