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行政院蘇院長施政報告:有關兩岸談話內容部分

  • 發布日期:109-08-31

十一、捍衛國家主權與民主體制,確保臺海和平穩定現狀

(一)因應兩岸情勢及中共對臺作為,政府遵循中華民國憲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兩岸事務,持續推動不挑釁及不冒進之兩岸政策,並以「和平、對等、民主、對話」作為兩岸互動原則,務實推展健康有序交流互動,確保臺海和平穩定現狀。

(二)穩健推展兩岸文教交流及青年學生活動,加強兩岸資訊對等流通,傳遞臺灣多元融合、自由民主價值,增進兩岸人民相互理解。掌握兩岸發展情勢,完善兩岸文教交流策略及管理機制,強化兩岸交流民主與安全防護網。

(三)掌握國際及兩岸經貿情勢發展,適時調整兩岸經貿政策,完備相關管理機制,穩健推動兩岸經貿交流及互動;強化在陸臺商聯繫、服務及輔導工作,協助在陸臺商因應投資環境變遷及調整多元布局。

(四)為因應中國共產黨各種滲透干預行為,將持續研擬相關修法,推動完備民主與安全防衛法制。另賡續配合貴院推動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之立法,對一般兩岸協議之協商為通案性之規範。

(五)妥慎因應港澳情勢變局,展現對港澳人民之人道關懷,依據「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所成立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已於109年7月1日正式開始運作,透過政府與民間之協力,實質給予港人更多之溫暖與支持;維持駐港澳機構服務職能,確保國家安全與人民利益;持續完善臺灣與港澳往來交流規範,積極爭取港澳學生來臺就學及留臺就業,加強與在臺港澳人士聯繫互動。

類別

1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