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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行政院林院長施政方針口頭報告:有關兩岸關係談話內容

  • 發布日期:105-09-13

六、鞏固國家安全力量,國際兩岸新空間

(二)兩岸穩定發展,對等尊嚴交流

在兩岸關係方面,政府將以「維持現狀」為核心理念,致力維繫兩岸和平穩定發展。唯有兩岸和平發展,求同存異,互相理解,雙方才能共創雙贏。

我們將依「公開透明、人民參與、國會監督」原則,完善協商法制基礎,持續推動兩岸互動及協商,在對等與尊嚴的基礎上,秉持溝通、誠信的態度面對問題,並透過兩岸兩會機制進行良性對話,以建立一致性、可預測、可持續的兩岸關係。

(三)捍衛南海主權,積極解決爭議

因應南海仲裁對我國主權、漁權等權益造成的新情勢,政府堅持固守南海諸島、捍衛主權的立場,並將依據「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方式和平處理南海爭端。我國是南海爭端解決機制不可或缺的一員,未來也應以平等地位納入相關多邊爭端解決機制,共同針對南海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與打擊海上犯罪等非傳統安全議題,建立協調及合作的機制,並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的和平與穩定。

【行政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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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