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沒關係,這裡的JavaScript語法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 如需要選擇字級大小,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如需要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 左方向鍵(←) 快速鍵功能,列印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Ctrl P)功能;如需觀看新聞內容或是申請表單下載,建議您由more頁進入並選取符合您之相關資訊內容
答:(一)政府開放中國大陸物品進口均須符合「不危害國家安全」及「對相關產業無不良影響」之條件,進口項目需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邀請各相關主管機關及相關上、下游公會等召開之大陸物品審查會議通過才能開放,其過程謹慎嚴謹。 (二)兩岸兩會簽署之「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已於99年3月生效實施,雙方已建立官方業務聯繫機制,持續辦理相關查詢、通報及聯繫事宜,有利臺灣在進口農產品檢疫檢驗的嚴格把關,並可協助解決業者及農民農產品檢疫檢驗通關等問題,有效創造雙贏之農產品貿易環境。
答:(一)政府開放中國大陸物品進口均須符合「不危害國家安全」及「對相關產業無不良影響」之條件,進口項目需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邀請各相關主管機關及相關上、下游公會等召開之大陸物品審查會議通過才能開放,其過程謹慎嚴謹。
(二)兩岸兩會簽署之「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已於99年3月生效實施,雙方已建立官方業務聯繫機制,持續辦理相關查詢、通報及聯繫事宜,有利臺灣在進口農產品檢疫檢驗的嚴格把關,並可協助解決業者及農民農產品檢疫檢驗通關等問題,有效創造雙贏之農產品貿易環境。
經貿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