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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租稅協議屬已簽署尚未生效之協議,政府後續如何推動?

  • 發布日期:110-09-17

答:(一)兩岸租稅協議屬已簽署尚未生效之協議,且已送至立法院,為使兩岸協議之審議及處理,更能獲得各界支持,落實兩岸協議「公開透明、人民參與、國會監督」原則,行政部門已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列為優先法案。

(二)有關兩岸租稅協議後續的處理程序,政府將俟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後,依據監督條例相關規定進行檢視,審酌國會及各界意見進行後續處理。

類別

經貿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