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日
△大陸「海協會」致函海基會,要求協調處理港商林百欣被限制出境一事。
△署理香港政制事務局副局長葉文娟於立法會接受議員劉健儀提問時表示,「中央」駐港機構包括駐港部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新華社香港分社」,其中並無國家安全機構,惟該等機構是否符合「釋義及通則條例」第六十六條「國家」之定義,而可免受香港法律之約束,則要符合該條例所列之三項要求,即:執行「中央」的行政職能、沒有行使商業職能,及在「中央政府」轉授權力及職能範圍內行事。
△香港特區政府工業署正式成立「香港認可處」,評核在港之認證機構,以簽發IS09000(國際標準化的品質管理體系)認證。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與香港總商會於香港聯合舉辦「香港∣台北經貿合作委員會」第九次聯合會議,會後並簽署「合作協議備忘錄」,達成八項共識。
△澳門財政司訪問團赴中國大陸訪問。
十一月三日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維澄表示,於香港九屆「人大」選舉會議上得票列三十七名之候選人梁秉中,其代表資格業經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將提請「人大常委會」確認,依次遞補為香港九屆「人大」代表。
△香港特區政府宣布由郵政署署長霍文接任運輸署署長。
△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中國香港」名義與歐洲共同體簽署海關合作協議。
十一月四日
△香港立法會否決行政長官董建華施政報告之「致謝議案」,此為「致謝議案」第二次遭立法機關否決。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處宣布,由大陸「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吳紅波接替王桂生,擔任「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首席代表。
△澳門衛生司與葡國衛生部簽署有關衛生合作與聘用葡國醫務人員至澳門工作等兩份協議。
十一月五日
△香港特區政府駐外辦事處計有十位處長返港述職。
△「澳門特區籌委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珠海召開。
△澳門總督韋奇立批評中國大陸單方面提出澳門土生葡裔人士明年後可選擇加入「中國」籍之建議,是「倒退及不顧澳門實際情況」。
十一月六日
△「澳門特區籌委會主任委員」錢其琛在珠海於該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開幕致詞時表示,澳門駐軍的軍費,將由北平承擔,駐軍除遵守大陸全國性法律,亦須遵守澳門特區法律,有關原則將在「駐軍法」中規定。
△歐洲聯盟經濟領事會議於澳門歐洲研究學會舉行。
十一月七日
△「澳門特區籌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具體產生辦法」,明訂「推委會」由二百名委員組成,分為四大類別人士,即:工商、金融界六十人;文化、教育、專業等界五十人;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五十人;原政界人士、「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代表」等四十人,並將由其選出首屆澳門特區行政長官。
十一月十日
△澳門市政會議通過九九年度平常預算及工作大綱。
十一月十一日
△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委託香港嶺南學院校長陳坤耀發表「一九九八年全球投資報告」,指出去年流入香港之長期海外投資為二十六億美元,但流出之長期外資卻高達二百六十億美元。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將成立一個應用科技研究院專責小組,以便對該研究院將來之基本運作規劃作出研究和評估。該小組主席將由工業署署長何宣威擔任,其他成員包括工商局官員、學術界和工業界之專業人士。
十一月十二日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簽署成立澳門政權交接儀式工作小組會談紀要。
△港府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重申,所謂「中央駐港機構」僅有:「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解放軍駐港部隊」,及「新華社香港分社」等三個,其他「國有」企業、省市駐港機構等並不包括在內。
十一月十四日
△由香港一百餘名學者組成之「香港社會學學會」正式成立,並由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金耀基擔任首屆會長。
十一月十六日
△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董建華與新加坡總理吳作棟會晤,強調兩地之監管機構應加強合作,以免投機客破壞市場穩定。
十一月十七日
△香港特區政府與南韓簽署「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協定」。
△香港特區政府宣布將由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伍靜國出任懲教署署長。
△香港特區政府宣布將土地基金併入外匯基金,交由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綜合管理。
十一月十八日
△香港立法會通過議員劉江華所提之修正動議,促請政府明年四月恢復賣地,並引入彈性賣地機制。
十一月十九日
△南韓總統金大中訪問香港。
十一月二十五日
△港府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於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表示,協助林百欣返港候審,是基於其為香港居民及人道之考量,並非有意干預台灣之司法程序。
△港府宣布再度委任機場管理局全體成員為期半年(行政總監由林中麟署理),以保持機場運作的延續性。
十一月二十六日
△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公布本(一九九八)年十月份整體出口貨值為一千一百八十億港元,較去年同期減少17.5%。
十一月二十八日
△香港民主黨主席李柱銘率該黨立法會議員及幹部一行廿六人訪台參觀選舉活動。
十一月三十日
△香港自由黨主席李鵬飛率團訪台參觀選舉活動,其成員包括立法會議員黃宏發、陸恭蕙、劉千石、李南雄教授等人。
十一月三十一日
△澳門總督韋奇立向立法會提交施政報告時表示,明年底澳門主權移交時,澳葡政府留予特區政府之財政盈餘預料僅有二十八億元 (澳門幣),約等於澳門政府三個月的財政開支。
△香港特區政府公布本(一九九八)年四月至十月財政赤字為五0一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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