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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移交二週年情勢研析附錄:二、香港移交二週年大事紀

  • 發布日期:88-07-01

時間

紀事要點

1998.06.01

香港特區政府公布「區域組織檢討諮詢文件」,建議把食物安全與環境衛生職能歸還特區政府管轄;其財政開支亦須交由立法會審批,並收回兩個市政局的權責與財政自主權。此外,該文件對區域組織的架構重組並無定見,只臚列四個可行方案,但較傾向於「解散兩個市政局,但保留十八個區議會」的方案。兩市局主席及三大黨均強烈反對該諮詢文件。

1998.06.02

在經濟負增長和失業率高升之下,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本日初步通過公務員加薪幅度,中、低級加百分之五點七九,高級為百分之六點零三,是十五年來的最低加幅,但仍比通脹率高;納稅人則須額外支出逾二十四億港元。

1998.06.04

「六四事件」九周年,首個在香港特區政府管治下舉行的悼念「六四」燭光集會盛況,受到全港報紙圖文並茂的大篇幅報導。今日大雨未減港人激情,約有四萬名市民參加,輿情稱象徵香港的民主之光不滅;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表示集會將繼續至「六四」平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在日本強調港人示威自由不變。

1998.06.10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本日召開記者會,發表穩定人心言論,但未能消除投資者疑慮,港股出現恐慌性拋售,收市報七九七九點,創近三年半新低點。

1998.06.15

香港「回歸」接近一周年之際,由「政經風險顧問公司」所做的調查顯示,在亞洲地區工作的外商普遍認為,香港的新聞素質是亞洲之冠,中國大陸則排名倒數第二,至於新聞自由,香港亦與台灣及菲律賓同獲選為亞洲區最少新聞審查的地方。

1998.06.19

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約三成半被訪者認為香港回歸一年後的台港關係,較回歸前疏遠;七成被訪者贊成台灣與香港互相設立官方辦事處。負責進行調查的香港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秘書長王家英指出,調查顯示民意與政府政策有分歧,他並預期香港經濟轉趨平穩後,港府可能要花更多時間推動台港關係。

1998.07.02

  • 美國總統柯林頓訪問香港,出席特首董建華在前港督府舉行之晚宴。
  • 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鄭局長安國在接受信報訪問時指出,香港長期忽視發展高新科技,認為投資房地產是回收最快的,但台灣的經驗是高新科技行業才是增值最快、回報最豐厚的投資,值得香港做參考。

1998.07.03

美國總統柯林頓出席一項由香港貿易發展局及美國商會主辦的演講會時表示,香港是「中國的未來」,並認為香港可以帶領亞洲國家和地區走出金融風暴的困境。

1998.07.06

香港新機場開始啟用。

1998.07.07

中華民國李總統接受前港督彭定康以英國國家廣播公司節目主持人的身分訪問時表示,力行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絕對無法接受大陸所提的「一國兩制」。

1998.07.15

香港空運貨站有限公司宣布,新機場至八月底前,只可分階段恢復正常運作,在本月十九日重新投入運作時,僅能處理預期貨量之百分之五。

1998.07.17

香港特區政府採取使用深圳黃田機場分流貨物之暫時性措施,以紓解目前香港貨運站在處理貨物方面所遭遇之困難。

1998.07.20

  • 香港特區政府公布今年四月至六月的失業率為百分之四點五,較三至五月份上升百分之零點三,約有十四萬四千多人失業,亦是香港十五年來新高紀錄,失業最嚴重的行業為零售、飲食和建造業。
  • 香港特區政府自即日起取消於「台胞證」上加蓋不妥之「注意事項」戳記,並將入境許可證申請表上類似之簽發條件刪除。

1998.07.21

英國外交部向英國國會提交有關「中英聯合聲明」在港執行情況的第三份報告,認為香港的基本權利及自由,半年來得到保障,而公務員隊伍的素質亦得到保持。

1998.07.28

香港支聯會十二名常委會見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以超過十名支聯會常委「回鄉證」在過去先後被沒收或拒絕續期為由,要求港府替港人爭取應有的回鄉權利;支聯會主席司徒華並指出,若支聯會成員不獲發還「回鄉證」,不排除將有人闖關,以及將事件帶到聯合國討論之可能。

1998.07.29

香港立法會通過敦促政府積極研究「一局一署」方案,包括將食品安全和環境衛生交由該市局監管,並經充分諮詢各界意見後始對區域組織未來發展做出定案。

1998.08.03

香港特區政府公布本年第一季經濟預測修訂數字為負百分之二點八,較原預測之負百分之二更差,主要原因為本地消費及旅遊業較原預期更為疲弱。財政司長曾蔭權及政府經濟顧問鄧廣堯皆預期第二季經濟表現將比第一季更差。

1998.08.05

  • 中華民國李總統接見由香港自由黨主席李鵬飛率領之議員及學者訪問團,李總統重申,台灣與香港情況不同,「一國兩制」在台灣根本不能被接受。
  •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特別顧問葉國華出席「文化學術交流營」開幕典禮時表示:台港關係的問題離不開海峽兩岸關係發展的大環境,兩岸關係大趨勢所帶來的空間越大,台港之間可以做的事就更多;香港在處理台港關係方面是跟隨兩岸關係發展的大形勢走,相比之下,台港關係問題基本上都是技術問題。

1998.08.11

香港自由黨主席李鵬飛率團訪台返港後,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應仿效台灣方面,積極發展科技工業;並引述我官員談話向特區政府提出三項要求:(一)加強台港兩岸官員來往;(二)特區政府不應拒發入境證予我官員至港出席交流會議;(三)應儘快簽署同意我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1998.08.14

香港特區政府首次動用外匯基金干預香港股市及期貨市場,令香港股市當日止跌回升五百六十四點。

1998.08.18

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發表最新勞動人口統計數字,五月至七月失業率為百分之四點八,創十五年來新高。

1998.08.28

香港特區政府總部發言人於評論最新貿易數字時指出,七月份香港整體出口較去年同期下跌百分之十二點八,是香港近十年以來最大的出口跌幅,原因為受新機場空貨運物處理服務在該月局部癱瘓所影響。

1998.08.31

國際評級機構標準普爾宣布調低香港評級一級,由A+為降為A,原因為香港政府入市干預股市和期貨市場,並稱倘聯繫匯率不保或港府行動進一步削弱對港元的財政支持,標準普爾將於短期內再次降低香港評級。 

1998.09.05

香港特區政府宣布自本(一九九八)年九月七日起實施七項金融新措施,以鞏固香港的貨幣發行制度,並避免投機者操控市場。

1998.09.07

  •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宣布,港府將實施三十項措施,緊縮對證券及期貨市場的管制,確保炒家不再有機會衝擊香港市場。
  • 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局長鄭安國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表示:香港成為特別行政區後,台港之間的關係整體上比「九七」前好,台灣在港官員與特區政府官員私下溝通也較以往通暢,但現在的問題是,特區政府處理台港關係未能向前看,未能從兩岸關係整體的視野下處理台港問題。

1998.09.09

香港政策研究所最新調查結果顯示,市民對「特區政府表現」信心指標升至今年新高,並約有四成受訪者表示對金融管理局推出的措施及政府的干預行動有信心。

1998.09.16

香港保安局長葉劉淑儀於立法會回答議員之提問時表示,香港特區政府對台灣官員的入境申請,一向都以個案方式處理,並無任何準則;並表示香港一貫支持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但依據該組織的決議,大陸應先於台灣加入該組織。

1998.09.17

香港政府統計處發表最新勞動人口統計數字,本年六月至八月失業率為百分之五,主要反應在工程業、商用服務業和製造業;就業率不足則為百分之二點五,主要集中於裝修業、服裝業及鞋類製品業,總計約有廿六萬香港人民失業或處於就業不穩定狀態。

1998.09.28

  • 香港政制事務局將有關「支聯會」成員被拒入境大陸內地案件(扣留「回鄉證」或拒絕「回鄉證」續期),轉交大陸「國務院港澳辦公室」。
  • 香港民政事務局公布最新民意調查結果,顯示香港人民對政府滿意度上升一成;經濟問題則為受訪者最關注之問題。

1998.10,07

  •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於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群策群力,轉危為機」,提及香港經濟復甦最終取決於四個因素:外圍環境、利息回穩、樓價穩定和市民重建信心。
  •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公布「市民對歷年施政報告的評價」民意調查結果,顯示董建華今日發表之施政報告為七年來市民最不滿的一份,其中又以施政報告中之經濟及房屋政策最為不滿。

1998.10.08

香港「中國旅行社」於新機場設置台胞簽註辦事處,使事先未及辦理簽註之台灣民眾可持有效之「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至該處辦理前往大陸之一次入出境有效簽註。

1998.10.10

香港特區政府拆除懸掛於皇后大道東、九龍、何文田及九龍塘等地之中華民國國旗。

1998.10.13

香港特區政府公布高層官員人事異動,包括梁寶榮出任「駐京辦事處」主任、林瑞麟出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新聞統籌專員、鄭維健出任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等十一人。

1998.10.14

海基會辜董事長率團經香港轉機赴大陸,受香港特區政府通關禮遇,並由本會香港事務局鄭局長安國、「新華社香港分社台灣事務部部長」邢魁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特別顧問葉國華前往接機。

1998.10.18

「香港政策透視」公布有關市民對施政報告及特區政府信任度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市民不認為施政報告所提之措施,能有效改進香港的經濟困境,及保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之競爭優勢;另有百分之四十九的受訪者認為特區政府管治能力不及格。

1998.10.19

香港特區政府公布今年七月至九月失業率為百分之五。

1998.10.20

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公布香港今年第二季經濟負成長為百分之五點二。

1998.10.21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公布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市民對特首及特區政府整體表現的不滿程度,均有惡化之跡象。

1998.10.22

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公布今年九月份之通貨膨脹率為百分之二點五,創新低紀錄。

1998.10.26

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公布今年八月份零售業總銷貨價值為一百六十五億港元,較去年同期下降百分之二十,該數據創二十三年來之新低點。

1998.11.02

  • 署理香港政制事務局副局長葉文娟於立法會接受議員劉健儀提問時表示,「中央」駐港機構包括駐港部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新華社香港分社」,其中並無國家安全機構,惟該等機構是否符合「釋義及通則條例」第六十六條「國家」之定義,而可免受香港法律之約束,則要符合該條例所列之三項要求,即執行「中央」的行政職能、沒有行使商業職能,以及在「中央政府」轉授權力及職能範圍內行事。
  •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與香港總商會於香港聯合舉辦「香港-台北經貿合作委員會」第九次聯合會議,會後並簽署「合作協議備忘錄」,達成八項共識。

1998.11.12

港府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重申,所謂「中央駐港機構」僅有「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解放軍駐港部隊」及「新華社香港分社」等三個,其他「國有」企業、省市駐港機構等並不包括在內。

1998.11.16

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董建華與新加坡總理吳作棟會晤,強調兩地之監管機構應加強合作,以免投機客破壞市場穩定。

1998.11.18

香港立法會通過議員劉江華所提之修正動議,促請政府明年四月恢復賣地,並引入彈性賣地機制。

1998.11.25

港府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於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表示,協助林百欣返港候審,是基於其為香港居民及人道之考量,並非有意干預台灣之司法程序。

1998.11.28

香港民主黨主席李柱銘率該黨立法會議員及幹部一行廿六人訪台參觀選舉活動。

1998.11.30

香港自由黨主席李鵬飛率團訪台參觀選舉活動,其成員包括立法會議員黃宏發、陸恭蕙、劉千石、李南雄教授等人。

1998.12.01

中華民國內政部部務會議通過「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再度放寬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停留之限制,恢復核發逐次加簽證,並增發台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以便利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

1998.12.02

香港政治評論員楊錦麟率領「香港新聞媒體觀選團」訪台觀選並採訪相關活動。

1998.12.09

世界貿易組織(WTO)發布香港總體經濟情勢評估報告指出,港府在本(一九九八)年八月份干預股市的行為,將引發香港金融市場的利益衝突;港府必須適度降低薪資及部分物價,並提升香港產業的生產力,才能提高香港經濟力量,讓香港經濟早日復甦。

1998.12.10

港府於憲報刊登「區議會條例草案」,建議公元二○○○年的區議會增加一○二名委任議席,占區議員人數之五分之一,而其為諮詢機構之性質則維持不變。

1998.12.16

港府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向立法會提交「區議會條例草案」。

1999.01.06

港府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於立法會接受議員提問時表示,港府係依照「錢七條」之基礎處理香港涉台問題,港府與台灣當局只有工作層面的事務性聯繫。

1999.01.11

中共提交聯合國有關香港主權移交後人權現況之首份報告。

1999.01.14

  • 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陳兆愷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楊潤時,分別代表香港與大陸內地於深圳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法院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備忘錄」,此為香港移交以來首份與內地訂定的司法互助協議。
  • 香港特首董建華於立法會提出,將檢討和改革公務員體制的四大方向,包括全面檢討公務員長俸永久聘用制、薪酬和附帶利益、評核制度及紀律處分。

1999.01.18

港府統計處公布一九九八年十月至十二月失業率為百分之五點八(失業人口高達二十萬一千人),創十七年來新高。

1999.01.20

  • 由香港特首董建華委任之國際顧問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討論如何提升香港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與會代表表示,香港必須降低營業成本並維持港人信心,否則無法提升競爭力。
  • 由港府委任之新機場調查委員會(由大法官胡國興主持)公布其調查報告。

1999.01.26

香港行政會議通過「二○○○年立法會選舉條例」草案。草案明定選舉於二○○○年九月舉行;取消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後,該二局目前在立法會所佔兩個功能組別議席,屆時將分別由新設的區議會及飲食界別取代。

1999.01.27

香港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由議員周梁淑怡主持)公布新機場調查報告,批評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新機場工程統籌署署長郭家強、機場管理局董事會主席黃保欣和多位高層官員失職,致使新機場啟用發生混亂。

1999.01.29

香港終審法院就港人在大陸所生子女居留權訴訟案,做出最後判決:香港人民在大陸地區所生之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不論在父母取得居港權地位之後或之前出生,均享有香港居留權;在「一國兩制」精神下,香港特區法院有權解大陸「人大」頒布涉及香港事務的法例,是否符合基本法。

1999.02.04

逾千名持雙程證進入香港短期停留的大陸地區人民,於港府入境事務處前廣場抗議港府官員未就終審法院判決作出相關措施,予其合法之香港居留權。

1999.02.05

  •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特別顧問葉國華於廣東發表有關香港最新定位之演說時,將香港比喻為一個酒吧,可讓兩岸老大哥在香港開心對談、交流互動。
  • 香港「民建聯」公布「市民對終審法院判決意見」民意調查結果(計成功訪問七二七人),逾八成受訪者認為該項判決將增加香港醫療、教育、房屋等負擔。

1999.02.07

大陸「新華社」發布特稿,引述大陸地區法律專家(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蕭蔚雲、北京大學兼任教授邵天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教授吳建璠、人民大學教授許崇德)參加座談會之意見,對香港終審法院一月二十九日就港人在大陸地區所生子女居留權所做之判決提出抨擊。

1999.02.08

  • 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趙啟正於新春酒會後表示,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是錯誤的,且違反「基本法」,應該做出修正。
  • 香港政策研究所發布民意調查結果,有百分之六十點一的受訪者認為大陸抨擊香港終審法院判決乙事,已影響其對兩岸政治關係的信心,並分別有百分之五十點七及百分之五十四點六的受訪者認為影響其對「一國兩制」及「香港政治前景」之信心。

1999.02.09

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發表聲明,強調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確定了「中英聯合聲明」中有關香港享有司法獨立的規定,英方尊重香港終審法院之判決,並嚴重關切任何限制香港終審法院獨立司法權的行動。

1999.02.10

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新聞處發表聲明,強調美國政府大力支持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加拿大駐香港總領事館發表聲明,亦強調該國政府支持香港法治發展,並認為香港終審法院之判決不會影響加、港雙邊關係。

1999.02.12

港府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赴北平與相關人員會晤,解釋香港終審法院居留權判決及相關問題;梁愛詩由北平返香港,引述「中央」認為香港終審法院判決錯誤,應予以糾正。

1999.02.15

香港中文大學公布民意調查結果(蘋果日報委辦),有百分之五十一點七的受訪者反對「人大」推翻香港終審法院之判決;百分之五十四點七的受訪者認為判決若被「人大」推翻,將影響其對「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信心。

1999.02.22

港府統計處公布一九九八年十一、十二月及一九九九年一月之失業率為百分之五點八,失業人口達二十點二萬。

1999.02.24

港府入境事務處提交動議通知書,要求香港終審法院針對一月二十九日有關港人內地子女居留權判決中第三十二頁至第三十九頁有關「人大」及「人大常委會」部分(違憲審查權問題)做出澄清。

1999.02.25

  •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公布有關台港關係的民意調查結果,有百分之七十八點八的受訪者認為港府應在台設立代表機構。
  • 香港政策研究所公布「香港自由市場指數」民意調查結果,其中「法制保障程度」及「行業競爭程度」分別較一九九八年六月下跌百分之五點五及百分之五點二。

1999.02.26

香港終審法院應港府要求,針對本年一月二十九日有關港人內地子女居留權判決做出澄清,說明未質疑「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之解釋權,並表示香港法院須以「人大常委會」之解釋為依歸。

1999.03.01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公布「市民對中國政府治港政策滿意程度變化」最新民意調查結果,顯示香港市民對大陸治港之滿意度急劇下降,跌幅達百分之十八點九,為一九九七年九月以來的最低點。

1999.03.03

港府財政司司長曾蔭權發表題為「強本節用,共創新猷」的一九九九至二○○○年度財政預算案,認為下年度香港經濟仍然艱難,須在部分範圍加稅,並相信資訊科技將可推動經濟復甦。

1999.03.04

  • 香港特區「駐京辦事處」在北平恆基中心成立,成立典禮計有香港特首董建華、「港澳辦主任」廖暉、「港區人大代表」等約五百多人出席。
  • 台北市長馬英九赴港參加台北銀行香港辦事處開幕典禮,並參觀香港的市政建設。

1999.03.08

港府公布公務員體制改革諮詢文件,建議以合約制聘請基層員工、開放職位予外界競爭取代內部晉升、薪酬福利向私人機構看齊、以公積金取代長俸等。

1999.03.11

香港立法會通過「區議會條例」草案,但否決由議員吳藹儀提出之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之不信任案。

1999.03.15

港府統計處公布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二月之失業率為百分之六,較上一季上升百分之零點二。

1999.03.23

  • 香港特首董建華宣布留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至二○○二年六月三十日,與其任期同時屆滿,以保持政府及社會穩定。
  •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香港主權移交後,由臨時立法會制訂之「國旗國徽條例」及「區旗區徽條例」中,有關禁止民眾塗污國、區旗之規定,係違反「基本法」第三十九條,亦不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章有關言論自由之保障,原被控展示毀損之國、區旗之二人獲判無罪;惟港府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布思義要求上訴終審法院,其申請並獲上訴庭批准。

1999.03.24

港府向立法會提交「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條例」草案,該草案賦予行政長官在「中央」或特區與國際組織簽訂國際協議時,可發布行政指令之權力,使該組織在香港享有協議內之特權及豁免權。

1999.03.25

香港大律師公會針對高等法院上訴庭「毀損國旗案」所做判決發表聲明,強調「國旗國徽條例」及「區旗區徽條例」純屬特區法律,與「中央」和特區關係無關,不須尋求「人大常委會」解釋。

1999.03.30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託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以加強兩地司法協助。

1999.04.12

港大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每月一次最新民意調查顯示,自政務司司長被宣布延任後,特首董建華及特區政府的民望顯著回升,市民滿意政府表現的比率創十五個月來新高。

1999.04.14

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和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在日內瓦會見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表達香港民主和法治都出現倒退現象。

1999.04.19

  • 特區政府正式向終審法院提交文件,就「國旗案」提出上訴及理據。
  • 特區政府公佈的本年首季失業率為百分之六點二,是二十年來的新高,顯示投資市場與實體經濟表現進一步背道而馳。

1999.04.20

香港兩個臨時市政局議員認為,政府取消兩個市政局的決定,違反基本法及人權公約,擬透過司法覆核推翻該決定。

1999.04.22

特區入境事務處正式拒絕十一名海外民運人士來港參加研討會的入境申請,其中包括王丹及魏京生。「支聯會」則嚴厲批評特區政府進行政治審查及自我約制,以免開罪大陸當局,並前往特首辦抗議。

1999.04.23

特區政府在憲報刊登條例草案,把兩個市政局現時的權力,移交政府部門和其他法定機構。將來使用市政設施及入場費,改由政府部門全權決定及調整,而日後負責監察市政服務的立法會將無從置喙。

1999.04.24

特區統計處公布三月份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跌幅達百分之二點六,已連續五個月出現負通縮情況,顯示退稅措施未能刺激市民在本地消費。

1999.04.26

特區政府公布二月份零售業跌幅持續收窄百分之十四,創六年新低。

1999.04.28

  • 特區保安局在立法會以回應市民知情權而率先公布統計處的初步評估,因終審法院的裁決,導致港人內地子女可來港居留人數,增加至一百六十七萬人,當中半數未完成中學,九成非技術人士。對香港的房屋、教育、醫療及就業問題構成沉重負擔,特區政府同時承認暫未有解決對策。
  • 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解散兩個市政局的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時,民主黨十三名議員集體離席,抗議政府取消民選議席,以官僚架構取代。

1999.04.29

蘋果日報委託「中大亞太研究所」的調查顯示,特區政府禁止民運人士來港後,逾四成受訪市民不滿意政治現況,達本年新高點。

1999.05.04

特區政務司司長訪問北平,關鍵之一是將向「中央」高層重提修改基本法的可行性,以遏止移民潮。

1999.05.05

  • 港府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指出,入境處拒絕十一名大陸異見人士來港的申請是因為該等人士來港目的及從事的活動「不符合香港的利益」,但強調港府並沒有就此事諮詢大陸的意見。
  • 港府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大陸「總理」朱鎔基等人會面,就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乙事交換意見,如果港府要求大陸協助,大陸會提供協助。另外大律師公會亦發表聲明,反對港府尋求「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認為此舉將損害香港之司法獨立體制及摧毀「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原則。

1999.05.06

港府公布居留權裁決對香港之影響,經濟學者、立法會議員及社區組織同聲抨擊港府公布之擁有居港權之內地人士對香港的影響,並認為所涉及的假設甚為誇張,懷疑港府以此恫嚇港人,以倡導民意支持港府日後提出之解決辦法。

1999.05.09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和港府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赴北平,與「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及「人大常委會」的官員會晤,以瞭解修改及解釋基本法的程序。

1999.05.11

香港的國際貿易及金融地位持續出現下跌。一九九八年度全球貨櫃港吞吐量的第一位已由新加坡取代。

1999.05.12

立法會財委會屬下之工務小組通過數碼港第一期基建工程的撥款。一直高調批評政府「偏離自由市場傳統」的十大地產商發表聲明,要求政府「數碼港不應成為同類交易之先例」。

1999.05.17

港府公布最新失業率數字為百分之六點三,再創新高。

1999.05.18

特區行政會議決定,由行政長官向大陸「國務院」要求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及二十四條,限制出生時父母居港未滿七年的港人內地子女不能取得居留權,令有資格的居港人士由終審法院裁決後的一百六十七萬五千人,大幅削滅至不超過二十萬人,並且按目前每日一百五十個單程證配額,預計十一年可全數安置。

1999.05.19

  • 立法會辯論港府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有關居留權的動議,民主派議員身穿素服參加會議,象徵「香港法治已死」。當爭取中止辯論政府議案之行動失敗後,民主黨、前線、民權黨及獨立議員黃宏發等十九人集體離場抗議,議案在三十五票贊成下獲得通過。
  •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港府將考慮制訂機制或典章,以避免政府濫用要求「人大」解釋基本法。

1999.05.20

  • 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決定,批准特區政府就上訴庭裁定國旗及區旗法違反基本法一案提出上訴。該案亦涉及「一國兩制」的法律爭議是否須再尋求「人大」解釋。
  • 受北約轟炸大陸駐南斯拉夫使館事件之影響,大陸拒絕五艘美國軍艦至港的申請,這是一九九七年以來之首次拒絕。

1999.05.23

特區「公務員工聯合會」發起大遊行,逾一萬人參加,抗議公務員體制改革。

1999.05.25

「創新科技委員會」主席田長霖下月向董建華提交報告,建議引進大陸擁有博士學位的高素質人才,並縮短審批時間及不限人數。

1999.05.26

  • 美國眾議院調查大陸竊取機密軍事技術的報告,指大陸利用香港做為偷運軍事敏感技術的通道,並以在港陸資企業做掩飾,以及大陸「解放軍」駐港部隊軍車毋須受檢查的有利條件,取得戰略科技。立會議員擔心數碼港計劃會受到阻延。
  • 特區律政司司長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涉及顛覆及分裂國家等行為,是由「中央」授權香港特區自行立法,這是反映高度自治權。因此,「人大常委」只可以解釋基本法,不能解釋香港本地的法律。

1999.05.30

香港支聯會舉辦「六四」十週年紀念大遊行,約四千人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