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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市政府參加國際活動,旗、像問題如何處理?

(一)政府一向主張我參與國際活動,應享有與其他國家一樣的平等權利,並積極爭取平等參與國際活動的權益。

(二)我參與國際活動宜尊重國際活動之規定及慣例。於參加國際體育活動時,有關旗歌規定,應依我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所簽署協議「奧會模式」或各單項國際體育運動組織之規定辦理。至於非屬國際奧會體系的國際體育活動或賽會,應爭取以正式國名及旗歌來參與。

(三)縣市政府參與國際體育活動之相關諮詢及資訊(如:國際體育交流活動推動及補助辦法、國際體育運動組織會章等相關規範),可洽詢主管機關教育部體育署。此外,倘我參與國際活動遭受不平等待遇,建議優先透過外交管道向國際組織或主辦單位表達我方立場;倘有涉中國大陸因素,本會將予以協處,以維我權益及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