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廿四日(2003.1.24)
陸委會企劃處處長詹志宏對媒體表示,兩岸於民國八十年簽有協議,由海基會、海協會兩個「民間中介團體」代表協商兩岸事宜,既然兩岸現在有了共同關切的「直航」議題,最好從兩會管道恢復制度化協商。
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四日(2003.2.14)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表示,該所已邀請台灣海峽兩岸的高層談判代表辜振甫和汪道涵兩人,在歷史性的辜汪會談屆滿十週年時再度於新加坡會面。
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八日(2003.2.18)
海基會發函大陸海協會,呼籲本於兩會以往共識,要求大陸方面應共同防範旅行糾紛惡化為人身財產安全事件,以保障我方旅客應有的權益。
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廿五日(2003.3.25)
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在第五屆董監事第二次聯席會議致詞指出,今年適逢「辜汪會談」十週年,但兩岸近年來因政治糾葛,海基海協無法正常運作,令人遺憾。
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廿六日(2003.3.26)
中共國台辦新聞發言人張銘清在例行記者會上重申﹐兩岸兩會復談的基礎是一中原則和「九二共識」﹐在台灣當局拒不承認「九二共識」的前提下﹐談及兩會恢復接觸是不現實的。
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六日(2003.4.16)
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接受日本早大頒贈榮譽博士典禮上,發表「新時代日台與兩岸關係展望」演講透露,九二年的台海兩會在香港會談時,達成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應該不是「雙方的共識」,而是「相互諒解(Accord)」。
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廿六日(2003.4.26)
「辜汪會談」屆滿十週年,北京因SARS疫情嚴重,取消原訂的紀念活動,改由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海協會會長汪道涵與國務委員唐家璇分別發表紀念文章。
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廿九日(2003.4.29)
海基會為免SARS疫情蔓延,取消「辜汪會談十周年紀念活動」,董事長辜振甫和陸委會主委蔡英文改以書面談話致意。
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廿三日(2003.5.23)
大陸海協會發傳真給海基會,將捐贈救護車等醫療物品給台灣,並希望派專家和具第一線臨床經驗醫護人員赴台,交流防治經驗,研究救治措施,參與救治工作。
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廿五日(2003.5.25)
針對大陸海協會來函,表達願意捐贈SARS防疫物資給台灣;海基會以台灣物資「足敷使用」正式回函婉拒。並要求海協會,正視台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的需求。
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日(2003.7.2)
海基會副秘書長詹志宏呼籲中共應儘速改善治安環境,並速與台灣協商台商生命財產保障問題,否則經常發生一些台商人身安全受侵害的個案,將不利兩岸經貿關係發展。
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七日(2003.7.17)
海基會致函海協會,就台灣五艘漁船遭大陸公安強行押回廣東省南澳島深澳港,要求保障台灣漁民權益。
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廿六日(2003.8.26)
海基會致函海協會說明吳琴等二十二名大陸女子偷渡來台溺斃事件,其中六人溺斃、四人失蹤,請海協會轉告吳琴等人家屬。
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廿七日(2003.8.27)
海基會致函海協會,續送偷渡犯落海事件的八名生還者名冊,並請海協會轉知其家屬。
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廿九日(2003.8.29)
海協會致函海基會,要求我方妥善安置、救治獲救人員,迅速查處犯罪份子。另請海基會提供罹難者名單、有關偵訊資料和破案線索。海基會將六名罹難的大陸偷渡犯相關資料函送海協會,請求協助查明渠等身分及通知家屬,並表示將對家屬來台處理善後,提供必要的協助。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一日(2003.9.1)
海基會函請海協會,請其協調有關單位協助提供大陸人民吳琴等人偷渡案涉案人員資料,俾利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八日(2003.9.8)
海基會致函海協會,請該會將最新指認六名不幸罹難的大陸偷渡犯等相關資料轉致大陸有關單位及人員儘速辨識,以利通知家屬並辦理善後事宜。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日(2003.9.10)
海協會回函海基會,希望海基會儘速協助罹難者家屬前往台灣處理善後事宜。大陸方面已確認曾小麗等四名罹難者身分。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一日(2003.9.11)
海協會致函海基會,提供在大陸逮捕之周炎霖等四名涉案台灣地區人民資料,亦希望台灣方面提供被逮捕之五名涉案大陸地區人民資料、參與策劃實施犯罪的過程,以及二十名獲救大陸女子偷渡台灣的詳細過程。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二日(2003.9.12)
海基會回函海協會,請其轉知罹難者家屬備妥相關文件傳送海基會,俾代辦來台手續,另歡迎海協會派員陪同家屬來台協處。我方逮捕涉案之葉天勝等四人均為我方人民,與大陸所稱係大陸地區人民一節不符,亦請海協會協助提供大陸逮捕涉案人員之偵訊資料,以利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二日(2003.9.12)
海協會致函海基會,四名罹難者之大陸家屬一行七人訂於九月十五、十六日搭機赴台處理善後,請海基會在香港安排人員接、轉機,及協助處理相關善後事宜。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四日(2003.9.14)
海巡署隊員江少南遭越界捕魚之大陸漁民挾持,海基會發函大陸海協會,要求協助確保江少南的人身安全,安排江少南儘早返台,歸還武器,並查明案情,嚴懲不法。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2003.9.15)
海巡員江少南遭大陸漁民挾持至福州,經海基會及海協會雙方協調後,海基會確定循小三通管道將江少南接返馬祖。海基會副秘書長詹志宏表示,除了接人,我方已要求中國大陸同時歸還被搶走的槍枝和彈藥,而且應該嚴懲不法。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廿二日(2003.9.22)
海協會致函海基會,四名罹難者之大陸家屬已安全抵家,並對海基會及有關方面為家屬一行在台處理善後所提供的協助致謝。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廿三日(2003.9.23)
海基會致函海協會,請協助提供大陸方面逮捕涉案人員之偵訊資料,俾共同打擊犯罪。
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廿三日(2003.9.23)
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在第五屆董監事聯席會議致詞強調,兩岸雖然各自擁有不同的政治立場,但兩岸交流頻繁已成趨勢,雙方應有相互寬容、諒解的胸懷,儘速全面恢復兩會正常的溝通與協商,務實處理交流過程所衍生的問題以創造兩岸和諧。
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廿一日(2003.10.21)
海基會致函海協會,說明朱安雄因賄選案遭通緝,希望能協助查緝遣返,以利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廿四日(2003.10.24)
海協會就臺灣警方肆意開槍射擊大陸從事生產作業的漁船,並造成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一事致函臺灣海峽兩岸人民服務中心。
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五日(2003.11.5)
台商何進陞於廣東省遇害身亡,海基會接獲報案後立即協助被害者家屬辦理相關證件前往大陸處理善後,並發函海協會儘速協調有關單位,追緝兇嫌,嚴懲不法。對此,海基會再度呼籲大陸有關於當日緊急發函海協會儘速協調有關單位,追緝兇嫌,嚴懲不法。 當局應正視治安問題,以確保台商人身等安全。
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2003.11.18)
有關「中國公證員協會」來台活動期間未依原核定行程與海基會就文書驗證相關問題進行座談交流,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廢止團員來台許可,並請其在當天出境,海基會對此深表遺憾。
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廿七日(2003.11.27)
海基會致函海協會,內文指出受台灣主管機關授權,請其協調有關機關援例配合辦理台商春節間接包機相關事宜,如經兩會協商,並可做出進一步安排,以符合各方期望,海基會請海協會儘速回覆意見,以便安排。
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廿七日(2003.11.27)
海基會辜振甫董事長發表春節包機談話表示,兩岸兩會作為協議對話之窗口,對於促進兩岸良性互動,增進兩岸人民福祉,有無可旁貸的責任,我們願意在既有的基礎之上,邀請大陸海協會進行協商,希望大陸方面能儘早正面回應,以便進行後續安排。
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日(2003.12.10)
陸委會日前授權海基會發函大陸海峽會,提議就明年台商春節包機「雙向對飛」展開協商,海協會透過電話向海基會口頭答覆表示,「此事由兩岸航空業者進行溝通。」但政府希望獲得大陸方面的正式回應。
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廿五日(2003.12.25)
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強調,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的機制是兩岸目前溝通協商的最佳管道。今年八月下旬以來,海基會與海協會就若干突發性個案有所聯繫與協調,使問題得以妥適處理,兩會功能再次得到肯定。期盼明年兩岸兩會能正常往來,以為兩岸關係的開展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