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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對「南海仲裁案」之立場

  • 發布日期:105-07-12

針對「南海仲裁案」,中華民國政府立場如下: 有關菲律賓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提起的仲裁,目前仲裁庭已對「南海仲裁案」作出判斷。 我們在此強調,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之權利。本案仲裁庭於審理過程中,並未正式邀請中華民國參與仲裁程序,也從未徵詢我方意見。現在,相關仲裁判斷,尤其對太平島的認定,已經嚴重損及我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之權利,我們在此鄭重表示,我們絕不接受,也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我們再次重申,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所有,這是中華民國的立場與堅持,我們絕對會捍衛國家的領土與主權,也不讓任何損害我國家利益的情形發生。 我們主張,關於南海的爭議,應該透過多邊的協商,共謀爭端的和平解決。我們也願在平等協商之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之和平與穩定。 【總統府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