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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赴港澳消費購物,應注意維護自身權益

  • 發布日期:101-02-24

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15號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提醒民眾,在港澳購買消費產品時,務必注意,以免引發購物爭議,在購物前,尤其是較貴重之物品,宜先蒐集相關資料,以維護自己權益。

  大陸委員會呼籲民眾,在香港旅遊購物時,可選擇香港旅遊協會的會員商號(商店門口貼有「優」字標記者)消費,或於澳門購物時,宜選擇貼有澳門消費者委員會發出之「誠信店」標誌之商號;購買金飾時,可參考店內是否有該年度的「標準黃金成色認可證」優質標誌,較有保障。若有購物糾紛,可分別向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投訴熱線:(852)2929-2222,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消費者委員會(網址:www.consumer.gov.mo。電話:(853)8988-9315,亦可向大陸委員會駐港澳機構(在香港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電話:(852)2525-8642);在澳門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電話:(853)2830-6289、(853)6687-2557)請求協助。

    大陸委員會長期以來即關注國人在港澳旅遊消費糾紛問題,協助其洽相關機構解決,並每季彙整相關案例送行政院消保處,以去年(100年)為例,國人在香港、澳門旅遊發生消費爭議案件計12起,多為購買照相機、手機等3C電子產品或購買中藥粉等,該會並於出版之「臺灣心港澳情-臺港澳交流答客問」手冊列有旅遊消費應注意事項,特別提醒國人注意。

 

新聞聯絡人:陳鴻輝

電話:23975589分機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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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