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三、來臺就讀學位的陸生納入健保後,會不會再放寬來臺交換研修的陸生也可以納保?

  • 發布日期:112-11-12

(一)政府自101年起推動陸生納保,即是針對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來臺長期就讀學位的陸生為納保對象。

(二)至於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來臺交流、研修的陸生,因來臺事由不同,且主要為短期停留(6個月以下),目前並未規劃為納保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