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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第254次諮詢委員會議與會委員發言重點

  • 發布日期:106-08-29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於日前舉行第254次諮詢委員會議,主題為「從李明哲案看臺灣NGO從事兩岸交流的認識與挑戰」,與會諮詢委員發言及討論重點摘錄如次:

1. 與會學者引言報告指出,李明哲案發生迄今,關於其遭關押地點、健康情況,及偵訊期間當事人相關權利保障等問題,到現在外界都不清楚;這事件對臺灣NGO在中國大陸從事交流活動,造成很大衝擊。引言也提到,陸方「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於今年1月實施後,任何境外NGO均須在陸方經過合法登記獲得許可後,始得在其境內活動,且大陸方面早在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後,就已經逐步加強對境外NGO的控管,這使得境外NGO團體在大陸進行交流活動時,面臨更多的不確定性及風險。

2. 與會委員表示,或許各界對於如何營救李明哲所提出之解決方案不盡相同,但期盼李明哲能早日平安、尊嚴返臺之心意是一致的;有委員認為,李明哲家屬強調人權及拒絕私了的主張,應是陸方第一次遭遇此種家屬的回應方式,使得本案具有其獨特性;部分委員則建議,面對陸方強勢態度,我方應採取較為沉穩的作為,更有技巧的處理應對,且李明哲可能不是最後的案例,未來仍有可能會有其他案件再發生,政府對此應有較長遠的因應與規劃。

3. 部分與會委員指出,臺灣NGO非常多元且具有活力,是我方在進行兩岸交流時的優勢;但目前陸方對境外NGO在陸活動之監控程度加強,除了慈善救援、扶貧、社區營造等NGO活動較能為陸方接受外,從事其他活動之風險相對較高,此種狀況,有人臆測在中共十九大後,會不會對管控比較放鬆,但因陸方近年國安法網絡已經形成,未來可能仍會嚴格執行,對此臺灣NGO應提高警覺並加強合作,共同面對因應這樣的情勢。

4. 與會委員也提醒李明哲案突顯兩岸彼此之間對民主、自由存在很大差距,建議政府應統整目前臺灣NGO赴陸交流面臨之問題及風險,並定期告知NGO團體相關訊息;且政府應更重視兩岸社會面的交流,在兩岸三通後,兩岸社會交流已擴及至民間團體及個人,政府於相關政策及規範上,也要做好因應,讓兩岸社會面的交流更有序進行;此外,政府也要透過適當方式提醒國人,赴陸交流的風險及應注意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