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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重新修正有關於原本長期居住臺灣,目前因故滯留中國大陸之陸配子女入境管制政策之說明

  • 發布日期:109-02-11

(本新聞稿業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於2月12日記者會宣布撤回。2020/2/12 13:00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記者會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24號

  本會今(11)日下午發布之原本長期居住臺灣,目前因故滯留中國大陸之陸配子女入境管制政策。公布說明後,收到社會許多反應。基於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展,防疫必須減少人員移動風險,考量人道精神並兼顧人員防疫管理,經相關機關會商並提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重新修正這類子女入境管制措施,並自109年2月12日零時起:

  對於「國人與陸配所生的子女,原本即具有臺灣合法居留身分,並且已經與父母在臺灣共同居住生活、就學多年,過年期間隨同父母到中國大陸探親,因停航滯留者」,考量目前中國大陸疫情發展,為減少人員移動,仍不允許回臺。

  但若為未成年子女,且在中國大陸親人無能力照顧,且父母皆在臺者,才允許向內政部移民署專案申請,經專案審查,再決定准駁。准予回臺者須居家檢疫14天。

  陸委會說明,基於防疫減少人員移動風險及人道考量,重新修正入境措施,後續並將視疫情發展,再作調整,檢討相關管理作為。

新聞聯絡人:蔡姍珊

電話:23975589分機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