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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一向重視中國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權益

  • 發布日期:107-08-10

107年8月10日

8月10日上午,大陸委員會及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彰化地方法院共同舉辦「中國大陸配偶法院參訪及座談活動」,院方特別安排參觀法院、家事事件解說等活動,讓陸配朋友更加瞭解如何運用臺灣司法資源,與會的陸配朋友們也相當感謝政府對他們的關懷與照顧。

在座談的過程中,陸委會針對陸配朋友所關心的議題,說明如次:

(一) 為進一步保障陸配朋友之工作權益,本會自105年10月27日本會發布兩岸條例第21條函釋,放寬居留階段之中國大陸配偶可擔任各機關(構)、學校之臨時人員。另近期外界關心之放寬陸配朋友參加導遊、領隊等專技考試,以及投資經營小生意等問題,陸委會及相關機關都在積極研議評估,希望能解決陸配朋友在臺生活上所面臨之困難。

(二) 至於陸配親屬來臺探親之問題,因涉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之修正,本會已會同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召開多次研商會議,目前該署正進行相關修法作業程序。

(三) 針對中國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之年限問題,基於兩岸關係之特殊性,目前社會大眾對於縮減陸配取得身分證之年限仍有不同看法,社會共識尚有不足,為使中國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達到實質平等,政府未來將進一步完整檢視中國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權益上之差異,而陸委會未來在法令及政策推動上,會逐步推動保障陸配朋友之權益。

陸配朋友與臺灣人民共組家庭,成為臺灣社會之一份子,也為臺灣注入更多元的文化風貌與活力,任何族群都應該被重視,這是政府的基本立場,未來陸委會將與各相關機關共同努力協助解決陸配朋友在臺生活所面臨之困難,讓臺灣成為陸配朋友們最溫暖的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