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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針對金門提出與中國大陸通電、通橋之相關說明

  • 發布日期:107-08-05

107年8月5日

有關8月5日媒體報導,金門縣政府陳縣長表示,中央曾要求縣府延緩通水,以及後續將通電及通橋等相關發言,陸委會說明如次:

(一)本會曾多次向金門各界說明,中央政府一向支持金門自大陸引水,並出資13.5億元推動相關進展到今天!中央政府從未要求延緩通水,不要將通水與延緩通水儀式混為一談。今天國家面對中國大陸接二連三打壓,並操作軟硬兩手策略,盛大辦理典禮將落入陸方政治算計,時機實在不宜,故希望典禮延後。


(二)為照顧離島地區之建設與發展,政府支持金門與中國大陸福建地區先試先行的交流與經貿合作,惟個別經貿合作仍須符合政策及法律規範。有關通電、通橋之議題,金門地方倡議甚久,但非完全可操之在我,且涉及兩岸協調溝通及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等複雜敏感問題,影響十分深遠,非地方自治事項,仍宜全盤衡量及審慎評估。


(三)政府尊重各界對發展金門提出之相關建議,並將持續努力與地方溝通,優先處理可操之在我的部分,以促進金門經濟發展及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