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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我方要求派員赴港帶回犯嫌及證據迄無回應,陸委會呼籲港府負起責任積極處理

  • 發布日期:108-10-22

針對我方今(22)日要求派員至香港帶回嫌犯與相關卷證資訊,發函至今已逾七小時,惟港府迄無具體回應,大陸委員會再次呼籲港府負起責任,積極回應我方的要求。

陸委會強調司法不能有空窗期,港女命案犯嫌即將於明(23)日獲釋,恢復香港律政司所言之「自由之身」,若從此逍遙法外,恐將有逃亡、串證、湮滅證據之虞,對被害者家屬更是情何以堪,傷害永難平復。而港府若不提供相關卷證資料,亦將使案件無法順利偵辦,司法正義無法伸張。我方呼籲港府深思,若導致這些後果,港府必須負完全責任。

政府重申對於港女命案,我方為了彰顯公義,不讓臺港人民期待落空,已展現最大誠意並窮盡最大努力,港府若不積極回應,所引發的後果絕非雙方所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