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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對於核准來臺之中國大陸官員均被要求切結不得與原住民私下會晤」之新聞參考資料

  • 發布日期:106-12-13

一、對中國大陸人士申請來臺從事專業交流案件,行政部門會斟酌個案情節個別要求或提醒申請人、邀請單位、活動主辦或受訪單位等遵守相關規定,避免申請人來臺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行為。但不會要求不得與特定族群會晤,故有關媒體報導政府要求切結「不得與原住民私下會晤」乙節,與事實不符,本會已向該媒體反映,並請其澄清。

二、陸委會重申,政府政策是促進並鼓勵兩岸交流,但針對中國大陸官員「刻意偽冒或隱匿身分」、「曾有違規違常紀錄」、「涉嫌嚴重違反侵害人權」、「來臺從事具有高度政治意涵活動」等,以及我方邀請單位有異常邀訪情事,均為臺灣民眾極不樂見的現象,政府為維護國家整體利益,並促進兩岸交流健康有序發展,會綜合彙整各方訊息,針對這些類型案件加強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