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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於中國大陸就醫,關於適用全民健保醫療費用核退規定為何?

  • 發布日期:112-05-05

答:(一)一般核退案件:國人在中國大陸停留期間,依健保相關法令之規定,臨時發生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或緊急生育情事,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可依健保相關法令之規定,在急診、門診治療當天或出院當天起算6個月內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二)住院5日以上之核退案件:依健保署規定,保險對象申請核退中國大陸住院5日(含5日)以上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案件,其所須檢具之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必須先在中國大陸的公證處辦理公證,再持公證書正本向海基會申請驗證,而其他的醫療證明文書雖不需經過公證驗證,但於辦理核退手續時,仍需一併檢具,才能符合申請規定。

(三)有關全民健保之各項疑問,可撥中央健康保險署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洽詢,也可至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查詢全民健保相關規定及最新訊息。

類別

法政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