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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5-01-14

核心目標:為在陸國人提供即時、有效、直接的服務與照顧

一、「服務國人、保障權益」係政府推動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核心目標,也是建構兩岸穩定及制度化的互動模式重要里程碑。目前兩岸往來十分頻密,去(103)年一年兩岸人民往來超過900萬人次,臺灣人民赴陸從事旅遊、經商、求學、工作等超過500萬人次。

二、此外,根據非正式統計,我在陸臺商超過80萬人,臺生也有2萬2千多人,據投審會統計,累計至103年底止,臺商對大陸投資金額已經超過1,439億美元,因此臺商對設置辦事機構也多次提出需求,政府有必要就近且第一時間服務、保障我國人權益。

協商進度:

一、本會於102年1月25日授權海基會就互設議題與陸方進行商談;兩岸自102年1月下旬啟動協商後,進行2次兩會副秘書長層級非正式溝通,並於102年3月21日將此議題列入兩會協商議程,迄今雙方已進行9次業務溝通(包括102年4月進行第一次業務溝通、5月進行第二次業務溝、6月進行第三次業務溝通、8月進行第四次業務溝通;103年3月進行第五次業務溝通、4月進行第六次業務溝通、7月進行第七次業務溝通;104年6月進行第八次業務溝通;105年1月進行第九次業務溝通)。

二、目前雙方認為兩會辦事機構應具備經貿、文化、教育、社會交流、辦理旅行證件、急難救助、通報與人道探視、文書驗證等綜合性服務功能;惟所涉議題與內容複雜,尚未全數完成商談。

海基會駐大陸辦事機構提供之服務

一、關懷在陸國人生活:臺灣民眾每年超過5百萬人次赴陸經商、就業、就學、旅遊,海基會駐陸辦事機構可以就近協助在陸國人居留、工作、子女就學等問題。

二、促進兩岸各項交流與合作:海基會駐陸辦事機構將具有提供經貿、旅遊、文化、教育、社會等各項協助與諮詢服務,促進兩岸交流往來與合作。

三、急難救助協處:臺灣民眾在陸期間,可能因遭逢災害、意外、重大傷病或其他變故陷入困境,急迫需要協助時,海基會駐陸辦事機構將在第一時間給予就近照顧與關懷協助。

四、辦證諮詢服務:為提供民眾往來兩岸的便利,雙方也同意將辦理旅行證件功能,納入辦事機構的服務項目中。海基會駐陸辦事機構可提供相關證件遺失、補(換)發等諮詢及服務,解決民眾的燃眉之急。

五、人道探視協處:為保障、關懷在陸國人的人身安全與自由等權益,兩岸也同意未來如我方民眾在大陸遭到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情形,我辦事機構除提供家屬必要的協助,辦事機構人員也可視情探視,或接受家屬委託及陳情,提供就近、即時的關懷與協處。兩岸將續與各自主管機關協調,讓人民人身安全權益獲得最實質的保障!

訂定「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

本會已依兩岸條例第6條,訂定「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作為大陸來臺設立辦事機構許可和管理的依據。目前本草案已於102年4月11日經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中(待委員會審查)。本會將在相關法案推動上繼續努力,奠定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法制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