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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立法院未能審查「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陸委會深表遺憾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40號

針對立法院臨時會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遭在野黨杯葛,無法進行「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20)日強調,政府依據兩岸條例第六條規定提出該條例草案,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落實國會監督的民主程序,在過程中並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向立法院進行報告及應詢。對於在野黨的抵制,陸委會表達遺憾之意。

陸委會指出,政府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務實處理兩岸相關事務,在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協商過程中,一向堅守國家主權與保障民眾權益立場,絕無退讓、也未曾鬆動。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今天在國民黨團兩度舉行的記者會中,亦再次重申政府對於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政策立場,並強調在協商過程中,政府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主動說明協商進展,其公開透明程度超越以往簽署的18項協議;絕無部分人士所稱落入大陸「一中原則」、「出賣主權國格」、「密室商談」等情形。

對於立法院在野黨團關切未完成協議前先通過法案,將會有空白授權行政部門的問題。王主委在立法院的記者會中表示,這非但不是空白授權,反而是立法部門對行政部門的指導與監督;本草案優先完成立法程序,可做為立法引導行政機關的重要助力。

陸委會表示,「服務國人、保障權益」係政府推動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政策目標;目前兩岸往來十分頻密,臺灣人民去年一年赴陸超過534萬人次,大陸人民來臺則逾240萬人次;此外,根據非正式統計,我在陸臺商超過80萬人,臺生也有2萬2千多人,臺商對設置辦事機構也多次提出需求,政府有必要就近且第一時間服務、保障我國人權益。目前雙方已協商同意,兩會辦事機構應具備經貿、文化、教育、社會交流及急難救助協處等綜合性服務功能。而根據陸委會6月份最新民調顯示,逾七成(71.1%)民眾贊成政府推動兩會互設辦事機構,七成二(72.4%)民眾支持優先將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有關各界對於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關切與質疑,如政府未爭取到人道探視,就無設處必要的意見,王主委表示,有關通報與人道探視的協商部分,在通報方面已爭取到超越過去協議的新進展,未來國人在大陸人身自由受到拘束時,除依照之前協議通報主管機關及通知家屬外,也將通報辦事機構;人道探視部分,目前我方民眾在大陸遭關押超過1,500人,陸方確實還未鬆口,但是我方已向陸方提出,此一議題係我辦事機構關懷服務民眾的重要核心功能,對於社會各界的期待與要求,陸委會將謹記在心,並全力積極爭取。

對於辦事機構是否具有辦理旅行證件的功能,王主委在記者會中表示,在協商過程中,有關我國人護照遺失或逾期的補換發,及辦理大陸人士入臺許可證件方面,我方都積極爭取,可望會有突破及正向的結果。王主委也強調,現行證件樣式以及我方發放入臺許可證證件上的國旗、國號都不會改變。

對於我方給予大陸派駐機構及人員免於民、刑事及行政管轄,但又強調對於言行不當之陸方人員可予警告、撤銷許可等處置,兩者間有無矛盾。王主委回應表示,辦事機構及人員執行職務行為,應免於民、刑事及行政責任,此屬雙方需要,已有相當共識。但陸方派駐人員如有言行不當,我方可視情與陸方交涉,要求立即改善,情節重大者,可撤銷其設立許可。

此外,有關辦事機構不掛國旗,是否放棄我方主權問題,王主委強調,過去五年來兩岸的進展都是雙方願意擱置爭議,優先處理攸關民生等重要議題;國旗議題陸方不願意討論,我方綜合評估認為應優先處理設處相關重大議題,擱置爭議絕非放棄主權。

陸委會表示,雖然立法院今日無法審查大陸來臺設立分支機構的條例草案,但未來政府仍將在法案的推動,以及協商工作的規劃上繼續努力,並且持續秉持公開透明、積極溝通的態度,充分向國會及社會大眾說明相關內涵,爭取各界對此一政策之支持。

另外,針對今日部分在野立委對兩會即將洽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效益與內涵的質疑,陸委會表示,服貿協議是ECFA架構下的重要貿易協定,雙方在「優勢互補」及「互利雙贏」的原則下,相互開放市場,對邁向兩岸經貿全面交流合作,及提升ECFA效益均將產生積極動力;兩岸簽署此一協議,展現臺灣在因應貿易自由化過程中的準備與決心。王主委亦指出,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後,對未來臺灣與其他國家的雙邊與自由貿易協定,及參與經濟整合,如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TP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提供正面的助益。陸委會表示,政府就此議題已多次向國會充分溝通說明,絕無「黑箱作業」之情事。此一協議即將在明(21)日兩會高層會談中簽署,後續亦將積極落實相關內容,陸委會呼籲各界應正面看待此一有益國家經濟的重大政策。

新聞聯絡人:蕭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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