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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須銓敘審定之聘任人員其職務如何認定「相當」公務員簡薦委幾職等? 中央研究院聘任之研究人員、教育人員、交通資位人員如何比照行政機關簡薦委制。

A:可參酌相關轉任辦法或「各類人員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給對照表」認定。 現行法規訂有轉任辦法者,如「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可依該辦法認定。未有轉任辦法者,可參照「各類人員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給對照表」。

類別

三、作業要點執行疑義會商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