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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主委:兩岸交流不能停,監督條例要可行

  • 上版日期:103-05-30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051號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今(30)日表示,政府推動兩岸協議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兩岸交流常態化與制度化,以增進雙方對彼此的了解,因此應該在「兩岸交流不能停,監督條例要可行」的原則上規劃監督條例的相關設計,避免成為「兩岸協議簽不成條例」,衝擊兩岸關係。

陸委會今天上午與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共同舉辦「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法制化焦點座談」,針對近來廣受社會關注的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相關問題,與高雄地區的師生進行面對面溝通。王主委也在這場座談會中做出上述說明。

王主委指出,他瞭解許多同學對中國大陸有非常複雜的情緒存在,經過太陽花學運,對於民間所提出兩岸協議透明化和法制化的要求,政府會嚴肅面對並回應民意,讓社會各界有更多的參與,也希望能夠尋找出一套可行、務實的方法,讓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既能發揮功能,也能讓兩岸交流持續進展。

王主委特別提到,高雄大學有一位陸生同學發起了「二手日用品銀行」的活動,鼓勵離開的陸生捐出帶不走的日用品,實踐環保惜福、資源永續利用的概念。這樣的發展將對兩岸年輕人有正面助益,促成彼此的相互提升。只有兩岸持續敞開心胸交流,臺灣的價值和文化才有機會影響大陸,兩岸間也能減少誤會,常保和平穩定。

會議上,多數學者認同把兩國論入法將引起爭議,也認為行政權與立法權若角色混淆,會產生責任劃分不清的情況。而對於學者提出政府應重建民眾信任、提升公民參與的實質意義、以及立法院審查時限是否足夠等問題,王主委皆表示將虛心檢討並努力找出共識,讓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更加完善、務實且可行。

今天是此一梯次的最後一場座談,這一系列共計邀請臺灣北中南東共26位法律、政治及行政學者與談,就監督法制化的各項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討論,也與到場的師生與民眾坦誠交換意見,未來陸委會也將持續辦理相關活動,讓各界都能有機會反映意見,並作為政府制定政策的重要參考。

新聞聯絡人:洪伯昌
電話:23975589分機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