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辜汪會談
時間:82.4.27-4.29
地點:新加坡
雙方代表:辜振甫、汪道涵
議題:協商兩岸事務性經濟性問題。
|
協商概況: | 簽署辜汪共同協議、公證書使用查證、掛號信查詢補償、兩會聯繫及會談四協議。
|
|
|
2. | 第一次事務性商談
時間:82.8.28-9.2
地點:北京
雙方代表:許惠祐、孫亞夫
議題:安排辜汪會談後事務性商談。
|
協商概況: | 海協會只聽不談,急於納入經濟議題,海基會提前結束會談。
|
|
|
3. | 第二次事務性商談
時間:82.11.2-11.7
地點:廈門
雙方代表:許惠祐、孫亞夫
議題:遣返偷渡客、劫機犯、漁事糾紛
|
協商概況: | 雙方對範圍、管轄權、司法判決效力仍有歧見,協商暫告中止。
|
|
|
4. | 第三次事務性商談
時間:82.12.18-12.22
地點:台北
雙方代表:許惠祐、孫亞夫
議題:遣返偷渡客、劫機犯、漁事糾紛。
|
協商概況: | 議題進展不大。司法協助共同打擊犯罪、智財權和台商保障等新議題未進入實質討論。
|
|
|
5. | 第一次焦唐會談
時間:83.1.31-2.4
地點:北京
雙方代表:焦仁和、唐樹備
議題:司法管轄權、兩會會務。
|
協商概況: | 發表焦唐會談共同新聞稿,同意迴避政治敏感問題達成協議。
|
|
|
6. | 第四次事務性商談
時間:83.3.25-3.30
地點:北京
雙方代表:許惠祐、孫亞夫
議題:遣返偷渡客、劫機犯、漁事糾紛
|
協商概況: | 三議題文字表述雙方歧見仍深。雙方對焦唐共同新聞稿解讀不同。
|
|
|
7. | 第五次事務性商談
時間:83.7.30-8.2
地點:台北
雙方代表:許惠祐、孫亞夫
|
議題: | 三項事務性議題及旅行安全等。協商概況:達成三項議題協議文本,並計劃於南京舉行第六次事務性商談時正式簽署。
|
|
|
8. | 第二次焦唐會談
時間:83.8.4-8.7
地點:台北
雙方代表:焦仁和、唐樹備
議題:檢討辜汪會談協議及兩會會務。
|
協商概況: | 就兩會會務和「辜汪會談」所簽署四項協議之執行成效發表共同新聞稿。
|
|
|
9. | 第六次事務性商談
時間:83.11.23-11.27
地點:南京
雙方代表:許惠祐、孫亞夫
議題:劫機犯、偷渡客遣返、漁事糾紛。
|
協商概況:三項議題雖交換二次草案文本,但因幾項關鍵歧見未能獲致最後共識,協商沒有具體成果,無法草簽。
|
|
|
10. | 第七次事務性商談、第三次焦唐會談
時間:84.1.22-1.27
地點:北京
議題:劫機犯、偷渡客遣返、漁事糾紛。
|
協商概況: | 雙方初步商定劫機犯遣返、偷渡客遣返兩項協議文本,獲得重大進展,但漁事糾紛議題則仍遲遲未來發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