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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事務局業務

民國九十年年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大陸工作業務成果

十一、香港事務局業務

(一)持續推動臺港交流及提升服務品質,以鞏固臺港關係

為改善臺港關係,除繼續推動臺港各階層人士的交流互訪外,並將與香港特區政府保持聯繫溝通及重點推動臺港兩地文化、藝術等不涉政治敏感性的官員交流互訪活動,以利深化本局在港的根基及深入社會各個階層。擴大與香港各界精英的全方位接觸,鞏固及拓展友我力量,以利本局在港推動各項工作。另本局並將持續推動簡化臺港民眾往來便利的相關配套措施及提升證照服務之品質,以建立良好的公共形象,俾利鞏固臺港關係的發展。

(二)加強臺港經貿、藝文、學術及青年團體之交流與互動關係

將繼續推動臺港間經貿、學術、藝文,以及大專青年團體之交流互訪,並致力開展與此間重要經貿社團及商會的互動關係,以促進兩地的交流與合作。

(三)加強對香港政經社會情勢的研判

臺港關係雖受限於兩岸關係,惟兩岸關係現仍有起伏,故香港的中介地位益顯重要。未來除續加強對臺港關係及香港政經社會等情勢的研析外,並將定期委託學術機關,在港辦理有關臺港關係的民意調查。就特定議題,洽請此間學者撰寫專論文章,俾供擬訂政策時參考之用。另以香港為基點,研析兩岸三地的情勢發展,亦是今後情勢分析的重點方向。

(四)配合開放大陸人士赴臺觀光政策,開展本局駐香港機場辦事處工作

本局駐香港機場辦事處已在籌設階段,預計91年3月間正式對外開放。辦事處之職能除受理大陸人士換領赴臺旅行證的業務外,亦接受國人、港澳及外籍人士有關赴臺證照事宜之查詢。另本局亦會配合開放政策的步伐,以便民為基礎,辦妥各項相關的工作。

(五)加強協助本地臺商暨臺灣鄉親團體會務的發展

本局為協助在港臺商暨臺鄉團體之發展,除透過平日之聯繫,以及邀請國內專業人士在港舉行研討會,以進行相關的輔導外;並鼓勵這些社團藉著提供社會福利服務的形式,加快融入香港社會。